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BT-P-07版本/修改状态:A/0页码:1/5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BT—P—07版次:A/0生效日期:2012.6.5编制:日期:2012.6.5审批:日期:2012.6.5受控印章: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BT-P-07版本/修改状态:A/0页码:2/5修订记录修订页次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版本修订人批准人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BT-P-07版本/修改状态:A/0页码:3/51.目的为使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及外部相关方的信息能够合理、充分的进行交流,促使各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动态的持续改进的体系。2.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各层次、职能间的信息交流协商以及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复。3.职责和权限公司所属各部门之负责人负责与其它部门或外部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络与沟通协商工作。4.工作程序4.1内部信息交流与协商4.1.1内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内容内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方针、目标指标、重大环境因素及重大风险因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培训信息、制定和修改体系文件、监测情况、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内审和管理评审情况、新改扩建项目、设备布局等。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BT-P-07版本/修改状态:A/0页码:4/54.1.2内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形式公司内部信息可通过会议、文件发放、电话、通知、报表、报告或《信息联络单》等其他形式进行。对于与员工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信息交流与协商,如: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商讨;作业场所安全卫生任何变化的商讨;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参与,对于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应由员工每年进行评选;然后由厂长进行任命,并以任命书的方式让全体员工知晓。4.2外部信息交流与协商4.2.1外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内容(1)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劳动、消防、卫生防疫)、顾客、周围居民、员工家属等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和要求。(2)根据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规定的实际情况,就与法律法规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与相关外部机构进行联络。4.2.2外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形式厂务部是公司进行外部信息交流与协商的主要窗口,当公司需要向外界获取有关信息或外界对公司提出查询或要求时,由管理者代表或厂务部负责与外界进行交流沟通。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BT-P-07版本/修改状态:A/0页码:5/5外部信息交流可通过参加会议,书面文件,传真,电话,电子媒体,“信息联络单”等形式进行。4.2.3对于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商的策划,应为各相关方所获取;必要时,通报相关方。4.3紧急状态下的信息沟通见《应急准备和响应运行程序》。5.相关文件5.1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等。5.2《应急准备和响应运行程序》6.相关记录6.1《信息联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