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页早会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部门日常早会管理,实现早会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系统化,提升各部门早会召开的质量,提高员工自我管理和独立作业的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各部门成员或是出差人员超过2人必须每天召开早会(休息日除外),出差人员或各办事处人员独自一人时应于每天上午9点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汇报工作等。第二条早会开始的时间原则上为8点,早会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对于参会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延长时间,以最长不超过半个小时为准。第三条早会主持人可以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部门经理主管,或者是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等。第四条早会内容必须要做记录,填写《会议记录》,以便上级领导督查。第五条在公司开早会,会议内容一般由管理部人员记录。出差人员在外地开早会,会议内容一般由当天区域最高级别管理人员安排人员记录,若无管理人员则由部门经理指定人员记录,如不方便记录可打电话告知管理部人员当天的会议内容,由管理部人员代为记录。第六条会议必须严肃且讲求效率,不得无故拖拉时间。第七条早会主持人应该注意把握会议气氛,重在问题交流和工作布置,要多表扬、少批评,以凝聚团队氛围并鼓舞士气。第八条会议主要内容有:(一)当天工作计划。要求除了按照公司规定的内容汇报外,必须增加完成工作所需的时间;汇报时,条理清晰、措词简洁,以提高早会的效率。(二)工作分工与合作。要求部门主管对部门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必要时安排相互合作。(三)工作指导。将工作中的问题、难点及时在早会上反馈,部门经理或主管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并给予指导意见;强调重点工作、沟通相关注意事项等。工作讨论和指导需花较长时间的,于早会结束后单独讨论或指导,以简洁、清楚、明确、重点等为原则。第九条对于不开早会或对早会敷衍应付或早会记录弄虚作假、早会少开三次以上(含三次)、工作没有明显改善的员工或部门经理,公司将予以警告处罚,情况严重时公司将予以记大过处罚。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