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及要求2.1工作时间2.1.1上班时间为常白班8:00-11:30,13:00-17:00。运行班8:00—16:00(早班)16:00-24:00(中班)00:00—次日8:00(夜班)2.1.2公司行政班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运行人员由于岗位性质,执行四班三倒的工时制度。2.1.3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2.2考勤范围2.2.1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不能在公司正常上下班的员工外,均在考勤之列。2.2.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2.3考勤办法2.3.1采用考勤机刷卡制度。2.3.2员工上、下班都必须在指定地点亲自刷卡,严禁托人或代人刷卡,违此规定双方均按旷工论处。上班刷卡后擅离职守,不请假外出者,除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外,当天作旷工处理。2.3.3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打卡或上、下班忘记刷卡,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证明”,经部门经理核实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未填报“未打卡证明”者,一律以事假论处。2.4考勤设置种类2.4.1迟到:员工自工作时间开始后至15分钟到班者为迟到;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者除外。员工因特殊原因造成迟到,必须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2.4.2早退:员工自工作时间终了前下班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者除外。2.4.3旷工:从工作时间开始15分钟后刷卡者或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以上者以旷工论处;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2.4.4调休:根据人事行政部门对每个人的调休统计记录填写“告假申请单”,经相应的审批流程批准。员工正常调休期间享受公司薪资、奖金、劳保、福利等。2.4.5出差: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说明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和预估返回时间,由部门经理或上一级领导批准并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紧急无法办理手续者,应在出差返回2日内补办交人事行政部备案。未交“出差申请单”外出的按旷工论处2.5请假2.5.1员工在规定出勤日不能出勤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告假申请单”,病假应出具正规医院的病情证明。年休、婚、丧、产假的假期按照国家相应标准执行,探亲假天数由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核定,“告假申请单”应根据不同假期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后的“告假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能休假。假满后应于上班的第一天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登记。请假一周以上的须提前一星期申请,否则部门经理有权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于休假当天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内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者,以及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处。2.5.2请假审批流程:序号时间范围部门人员审批权限1三天以下(含三天)所有部门人员部门经理2三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生产管理部、经营计划部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3三天以上财务部、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4五天以上生产管理部、经营计划部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经理请假需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2.5.3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假3天(含)以上扣减50%月度奖金,6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奖金。2.6加班2.6.1公司员工加班由各部门经理进行合理安排,无特殊理由不要随意加班。2.6.2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加班前应由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相应审批流程批准后方能加班,无特殊情况(除生产部门抢修),未办手续加班一律无效。2.6.3加班审批流程:序号时间范围部门人员审批权限1法定节假日所有部门人员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双休日生产管理部、经营计划部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3双休日财务部、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2.7加班时间2.7.1人事部门依据“加班申请单”和考勤打卡记录,核定加班时数。有打卡记录未填写“加班申请单”、填写了“加班申请单”无打卡记录或只有单次记录(到岗或离岗打卡记录)的,除有充分实据证明已加班外,加班均不予承认。2.8加班工资2.8.1加班工资仅适用于生产管理部运行及检修员工,其余员工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在确定薪资水平及奖励计划时已计入可能发生的超时工作报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资,仅执行调休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8.2出差、参加培训或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不计加班。2.8.3至港口装煤人员若是晚上装煤,则回来后当天安排适当休息,不计为加班。若休息天装煤时,可在办理加班审批流程后执行调休制度。2.8.4人事部门依据考勤记录,核算加班时数和加班工资。加班不足半小时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按实际时间计算。2.8.5对平时及公休日加班人员尽量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同,由人事部门每月累计调休天数。2.8.6下列情况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因工作失误、拖拉、效率低、计划不周造成的加班;属本人工作职责范围的非突击性工作加班;出差期间超时工作;不足半小时的加班。2.9加班管理2.9.1员工加班应在到岗及离岗时打卡,加班时工作纪律按正常工作日要求执行。2.9.2值班人员如遇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事项,应立即向当日值班经理汇报,不得擅自处理。2.9.3经主管批准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加班,须得到主管批准进行调换。原《员工考勤管理标准》自本标准执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