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及上报流程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对患者不安全的、增加痛苦和负担的事件。包括给药错误、治疗不及时、针刺伤、压疮、烫伤、跌倒、坠床、药物外渗、管道滑脱、标本错误、手术患者、部位错误、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等。一、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二、不良事件分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三、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1、一般不良事件(Ⅲ、Ⅳ级事件):立即报告护士长,24-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2、严重不良事件(Ⅰ、Ⅱ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同时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核实结果后上报分管院领导,护士长于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3、护理部收到《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后,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送医务科。四、报告形式: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知情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2、书面报告:知情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3、网络报告:知情人员登陆医院内网,填写完成《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五、奖罚机制: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行为给予保密。2、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元现金奖励。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4、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5、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处罚;由此引发的纠纷或事故按本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六、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及处理1、有护理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对护理质量定期进行分析及改进。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及时评估事件影响,所在科室及护理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科室应妥善保管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不得擅自涂改、销毁。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所在科室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护士长应对事件发生过程及时调查,在一周内组织科内讨论,分析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报送护理部。5、护理部应及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及处理意见,返回给科室并督促改进。七、不良事件上报流程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管理流程图电纸子情况属实质版版2015年1月修订护理部护士长审核,签字护士长在规定时间将电子上报单传送护理部打印一份,护士长或安全员签名,科内统一定点保存需要时护理督导组进行现场督查并记录当班护士逐级汇报,并在本班内填写电子上报单并保存发生不良事件,按照相关制度及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