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新技术、新产品的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是强化和提升主导产业、传统产业,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制造工艺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消费对工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发挥工业产品在扩大内需中积极作用的重要内容。面对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和产品更新换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12〕96号—2—代速度不断加快,国际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运行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确立企业创新投入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主体地位,以创新成果转化为主要来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为重点领域,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内容,以技术创新为关键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依托,着力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着力夯实推广应用基础,着力强化政策支撑,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1.确立企业主体。尊重经济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企业成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投入主体、成果转化主体、推广应用主体。2.强化分类指导。对技术和市场较成熟、需求量较大、认同度较高的新技术、新产品,主要运用市场手段加以推广应用。对处于技术初创期、市场培育期的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新兴—3—产业领域初期投入大、效益不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加大政策支持,采取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加以推广应用。3.突出重点领域。依托产业集聚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培育,重点支持使用新技术、新产品的终端用户。4.注重先试先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在国内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试点示范工程的先试先用效应,为新技术、新产品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初始动力,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认知度,拓展市场空间。(三)主要目标。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省级每年推广应用百项关键新技术、千个重点新产品,带动全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2万个以上,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万亿元。加快推进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四新”技改项目计划,年均拉动新技术、新产品投入5000亿元。到“十二五”末,全省新产品销售收入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实现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400项,推广应用发明专利新产品1万个,完成省试点示范项目200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江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4—二、重点领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主导产业高端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的要求,组织推广应用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产业整体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广应用大功率、双馈、直驱海上风电及并网发电系统,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及适度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纳米材料,OLED照明及显示材料,特种合金钢,碳纤维复合材料;控释、靶向药物、一类新药及生物芯片和人工组织产品;LED等绿色照明产品,节能电机与炉窑,余热回收系统,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废水废气处理技术;协同感知与自组网技术,虚拟服务器,云存储技术及智能云终端;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及三网融合软硬件产品,新型平板显示产品,数字集群通信与智能终端;精密成形、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和航空、轨道交通等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及电机与控制系统,新型动力电池与电源管理系统;分布式接入及并网控制、智能输变电设备;数字造船技术及海洋工程专用船等。(二)主导产业。着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乘用车和专用车,大型高效工程机械、道路养护机械、成套清淤设备,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农业装备,新型纺机,矿山安全专用装备等机电一体化产品;超大规模—5—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触控面板,3D电视,激光显示产品;石化产品新型催化、精馏分离、高效节能及清洁制备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有机氟、硅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高效低毒农药和塑料合金等。(三)传统产业。着力推广应用短流程纺织前处理、少无印染工艺,环保助剂、染料、辅料和各类功能型面料;节能家电,高效环保电池,可降解塑料产品;纯净炼钢、控轧控冷等钢材强韧化技术;高效外加剂高强水泥,富氧燃烧融窑玻璃,池窑法玻纤,高效保温隔热材料以及以塑代木材料等。三、主要任务(一)切实加强规划引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重点组织实施好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定期编制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南。选择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产业链长,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实施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发布首购首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聚焦政策、聚集资源、聚合力量给予倾斜支持。拓宽新技术、新产品来源,重点支持自主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二)大力实施试点示范工程。—6—研究制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两化融合、智慧城市等专项,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照明、工业物联网应用、云计算服务等一批重点示范应用工程。做好首台(套)认定工作,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建筑节能改造、生态环保等领域,实施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高端装备首台(套)试验和示范项目。强化资源整合,及时协调解决示范试点中的问题,促进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对示范试点工程的跟踪评价,应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及时推广示范试点的成功经验,推进产业、技术与应用协同发展。(三)加快推进“四新”技改项目。在抓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分层次、大规模组织实施“四新”技改项目计划。省级层面每年组织实施300项重点“四新”技改项目,各地也要分别排出一批地方重点“四新”技改项目。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在线自动监测等新技术和高效节能装备、大型精密高性能数控机床、智能制造装备、自动化成套装备等新产品推广应用为重点,着力推进设计网络化、生产自动化、管理集成化、产品数字化、商务电子化,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要素保障、融资洽谈、现场会办等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投运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四新”技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技术装备投—7—入拉动内需的作用,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四)积极抢抓扩大内需机遇。准确掌握、及时发布国家有关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决策信息,推动和帮助企业主动对接国家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中寻找商机。加强与国家节能惠民工程的对接,积极支持省内高效照明灯、平板电视、节能电机、节能汽车、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国家招标,促进我省更多产品进入国家推广名单;支持省内重点城市申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加强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的对接,积极推动省内企业参与国家示范工程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重大专项和国家部门政策的对接,积极支持省内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加强与国家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对接,鼓励和组织省内企业参加技术设备投标采购。(五)着力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市场。建设江苏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广网,图文并茂地展示推介我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充分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营运模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交易。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市场,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机构和广大企业进场交易。充分发挥“南京软博会”、“苏州电博会”、“无锡物博会”及江苏国际服装节、国际汽车展等已有品牌展会的作用,继续组织江苏产品万里行,开展专题对接活动,提高我省新—8—技术、新产品的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省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品牌展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对企业参加由省级政府层面主办或组织的品牌展会和推广活动的,相关部门应减免部分会展费用。(六)不断创新推广应用方式。促进企业由渐进式的产品创新扩展到突破式的商业模式创新,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使用高能效产品和节能技术。在智能电网、环保、重大装备等领域中积极推动工程总承包,以项目建设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联盟标准的制(修)订,组织研究制订对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技术标准和体系,增强产业发展话语权;着力提高品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和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省内企业与央企开展合作,进入其采购供应系统;鼓励外资企业积极运用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平台,与内资企业加强产业链配套,实现优势互补;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配套协作,开发推广专精特新产品。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联盟和行业协会等各类中介机构发展,搭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者和使用者合作共赢的平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介活动。四、保障措施—9—(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广工作,拟定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的推进合力。(二)加大政策支持。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引进技术设备减免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料件免税、增值税抵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和产品推广应用成本。加强与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支持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设立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主要支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高端装备首台(套)、“四新”技改项目、推广应用能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三是创新政府采购。发挥政府采购调控功能和公共财政职能,制定财政资金采购新技术、新产品实施细则,将重点新技术、新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虽无销售业绩,但经相应资质机构验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范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应允许参加我省相关工程的投标。四是强化金融支持。定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银企对接活动,加大金融机构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10—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产品,建立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应用的保险机制,研究制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新兴产业领域经省级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产品以及首台(套)装备通过保险手段分散市场应用风险。五是提供人才支撑。积极促进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提供人才保障。组织开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为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服务。(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媒介的宣传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更加重视新技术推广、主动参与新产品应用的良好氛围。积极帮助企业宣传新技术、新产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继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省优秀新产品奖评选,提升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美誉度,帮助企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