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预案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院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患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转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汪斌成员:程文兰李延龄沈常满黄霞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霍乱、艾滋病、麻疹、不明原因肺炎、结核病、人感染禽流感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由医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邀请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四、配备一定比例的公共卫生或中西医执业医师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加强。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培训,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五、储备必要的传染病应急、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六、在门诊设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咨询处,按照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处方及预防方案或本地应用中医药成功的经验,指导使用中药防治各类传染病,在乡镇、学校、农村张贴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宣传画,增强群众服用中药预防自觉性,扩大中医药预防服务人群,提高群众防病能力。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八、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转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九、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医医师资源,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实践研究并不断探索总结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的方法和规律,同时建立有效、稳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在突发传染病发生时,中医、中西医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参与救治,为开展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临床总结提供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