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体系的基本设想与基本原则学习目标识别、解释并阐明在确立道德体系时必须解决的主要的有争论的普遍性道德问题提出并详述关于任何有意义的、可接受的并切实可行的道德体系或理论应当具备的特征或属性的基本设想学习目标努力解决道德领域的中心问题,即:如何确立基本的道德原则以实现不排斥个人自由的稳定、团结和秩序?确定并证明运用五条基本原则所应遵循的主次序列有冲突的一般道德争论问题结果论与非结果论为了确立一个道德体系,首先要决定它在多大程度上以结果为基础、在多大程度上是非结果主义的。自我中心与他人中心以完全的自我中心为基础的道德存在着相关的难题;因此,我同意功利主义的道德态度,即:为一个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动。有冲突的一般道德争论问题行为与规则确立道德体系的另一个难题是:如何考虑到最大程度的个人自由而又实现稳定、安全和秩序?情感与理性道德体系应该以理性为基础但不排除情感。基本设想对于一套切实可行的道德标准的构成,明确地提出几点基本设想是重要的。任何可行又可以接受的道德体系,应该具备下列特征:应当以理性为基础而又不缺乏情感应当尽可能具有逻辑一贯性,但又不是僵化不变的必须具有普遍性,能普遍地适用于全人类,又能应用于特定的个人和境遇应能教授和宣传必须能够解决人们之间、责任之间和义务之间的冲突理性和情感两方面人性——理性的与情感的明显的经验事实是,人是既有感情又有理性的存在物。为了确立适用于每一个人的任何体系我们必须考虑到人的这两个方面。情感对道德问题我们不会没有强烈的感情理性“理性”是一种能力,“推理”是一种活动,应该把两者相区别:理性是人们所具有的能力,而推理则是人们所做的事情。理性推理含有一下几方面内容:逻辑论据逻辑一贯性对感情的某种超脱对不同的感情、意见和思想进行公断的一般方法灵活的逻辑一贯性任何道德体系都要有逻辑一贯性,使得我们的道德决定具有某种稳定性,这是重要的。我们必须尽可能在道德上保持逻辑一贯性而又允许足够的灵活性,以便我们的体系能够真正适应于人类生活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任何道德要有助于所有人建立起有意义的相互关系就必须努力具有普遍适用性。特殊性道德毕竟总是发生于特定的时间、地点和境遇的,总是发生于特定的个别人之间的。基本设想便于讲授与传播如果任何道德体系要适用于一个以上的人,就必须能够进行传播,也就是能够公布于众、让人明白。能调解冲突一个可行的道德体系必须能够解决各项责任和义务之间乃至道德参与者之间的冲突。基本设想鉴于上述设想,我们必须解决的最重大问题是:如何设法建立这样的道德体系——以理性为基础而不冷漠无情;即具有逻辑一贯性,又非僵化不变;即具有普遍性,又能实际运用于特定的个人和境遇;便于讲授与传播;还能有效地解决人们之间、责任之间和义务之间的冲突。基本原则、个人自由及其根据每一个体系都至少有一条基本原则。伦理利己主义的基本原则是自身利益;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一切相关者的利益;在康德的体系中,基本原则是绝对命令、强调义务而非意向、可逆性标准,以及每个人都是目的而不仅是手段的原则;环境伦理学的一条原则是爱。如何选择原则几条原则(必须决定一个道德体系要有多少条原则)黄金律当问及道德标准的基础时,人们给出的最为流行的一条规则或原则是黄金律,亦即康德的“可逆性标准”。它通常表达为:“你想要人家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人。”黄金律首先,在运用黄金律时候,我们总要假定别人所想要的和需要的东西正好同我们所想要的和需要的一样,而这种假定并非总是正确的。其次,黄金律并未真正告诉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它仅仅提供了一种检验我们所做出的行为选择的方法。生命价值原则生命价值原则主张人应尊重生命并接受死亡。生命价值原则的根据生命价值原则有理由成为近似绝对的即准绝对的原则,因为所有人共同而独特地拥有生命,它必须成为任何道德或人性的基于经验的起点。善良(正当)原则善良正当原则善良或正当原则要求人们努力做到三条:扬善抑恶做好事不造成损害不做坏事制止坏事防止损害善良原则的根据由于“我究竟为什么要有道德”这个问题是超道德的并且不可能在道德内部得到解答,因而,善良原则显然就是任何道德体系的一条根本原则基本原则的主次序列我们的五条基本原则(生命价值,善良或正当,公正活公平,说实话或诚实,个人自由)不是绝对,而是准绝对,只要有充分的正当理由就可以违反。基本方法的主次序列可以用来决定基本原则主次序列的重要方法有二:一般方法。这种方法根据逻辑的和经验的优先性,将五条基本原则分为两大类别。特殊方法。按照这种方,主次序列有道德行为和决定所由以生产的、所有基本原则在其中必然起作用的实际境遇或背景所决定。决定主次序列的一般方法——两大类别主类按照一般方法对五条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前两条原则在逻辑上和经验上都有优先于其他三条原则,因此成为首要的主要的一类原则。生命价值原则(由于没有生命就没有任何道德)和善良原则(由于它是任何道德体系的根本原则)组成第一类,因为它们在逻辑上和经验上优先于其他三条原则。决定主次序列的一般方法——两大类别次类这些原则可能依特定境遇而相互覆盖,但一般来说,基本上应该强调前两条原则,并且把它们的优先性视为可以互换的;而后三条原则当被置于次要地位,三者的优先性也应该被视为可以互换的。次类其他三条原则属于第二类:公正或公平原则(由于大多数人类行为均涉及两个以上的人,一定要对好处和坏处进行某种形式的分配),说实话或诚实原则(源自于一个人公平公正的对待他人的需要),以及个人自由原则(由于只有每个人自己才是真正能够决定自己的利益所在)决定主次序列的特殊方法——境遇或背景道德和道德决定不是发生与抽象观念中,而是发生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境遇中。按照第二种方法即特殊方法,只有根据道德行为和决定所由以生产的实际境遇和背景来决定基本原则的主次序列。人道主义伦理学是一种兼容并包的“混合义务论”方法,即结果论——非结果论与行为——规则相结合的道德方法。决定主次序列的特殊方法——境遇或背景我们必须从综合性而又合乎人性的准绝对原则出发,以便奠定行善避恶的某种基础。我们必须行动时所面临的境遇或背景,确实关系到我们开始做道德决定时对五条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然而,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决定或行动的基础。人道主义伦理学体系如何起作用我要运用五条原则进行考察的两项活动是:两位年轻人未经正式结婚的同居强奸结语我所设想的理性的道德体系,它强调“多样性中的统一性”。前四条基本原则提供了这种统一性,它们不是绝对的却是准绝对。第五条原则提供了这种多样性,它不但允许而且鼓励所有人探索贯彻其他四条原则的最好途径。只要言之成理而非倚仗权势,只要始终认真恪守五条原则,那么,一个道德体系力图说服别人接受其他观点就是正当的。如此看来,这五条基本原则可以作为一切道德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