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规章制度divstyle='padding:10px5px0px20px;margin:10px0px0px-15px;'1.商会规章制度2.商会规章制度3.县总商会规章制度4.商会管理规章制度5.县总商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商会规章制度会长办公会制度为确保商会稳健发展,高效运转。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安徽商会会长办公会制度。1、会长办公会是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主任等领导成员组成。由会长提议或5名以上副会长监事会主任提议,经会长同意并由会长主持,秘书处召集而召开的会议。2、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3、会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工作方案;讨论商会重大事宜。4、原则上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关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或执行会长请假并取得同意后,可以委派他人参加。5、会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商会重大事宜时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搞一言堂。会议形成的决议,各职能机构负责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6、会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意见不能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可提交本会常务会议最终决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湖北省安徽商会章程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拟定本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接受捐赠等,其收入必须出具省民政厅和财政厅监制的社团组织专用收据。二、本会设银行专用账户,经费应用范围为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三、建立会计账簿,每月出报表一次。客观真实纪录、完整如实的反映收支情况和结果。四、经费开支:日常开支20XX元以内,由秘书长审定;20XX~10000元开支,事先做出预算征得会长同意后方可开支;10000~30000元开支,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30000元以上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五、经费实行“一支笔”管理。所有发票须有经办人签字、秘书长审查,最后由会长签字审批,方可报销入账。六、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要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七、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报销手续不齐全的支出,会计有权拒绝报销。八、监事会和财务部要定期加强对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必要时进行审计。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一、印章管理1、要有专人管理,存放安全可靠,做到责任到人。2、未经会长批准,不能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3、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应分人保管,相互牵制和监督。二、印章使用1、印章使用要经本会会长批准。文件用印,以文件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会长或执行会长批准,特殊用印要经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研究方可使用。2、用印登记。每次用印都必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时间、批准人、经受人和印数。3、监印制度。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视、监督权,对于不合法和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用或提出异议。4、盖印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楚、不可歪、斜、倒、偏、糊(模糊不清)。5、缴销。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秘书处工作职责商会秘书处是处理商会日常事务的机构,负责各类情况上通下达工作。主要职责有:一、认真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开展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年度工作总结和商会对外的一切文稿。三、负责各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收集整理上报会员企业的工作经验并做好信息交流。四、组织承办会长办公会议、例会和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各项会务服务工作。五、负责商会印章保管和财产登记,做好文件、资料的印发处理、收交归档、立卷管理以及档案的使用服务。六、负责来电、来访和接待联络工作,做好报刊的订阅、分发、函电的收发等。七、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财务部工作职责计划财务部要按照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要职责有:一、督促会员单位按时上交会费,并按规定管好用好会费。建立健全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二、做好商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报请理事会审批通过。三、每年定期两次向监事会、会长书面汇的取财务收支分析情况,要按受监督,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四、重要支出需先向会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开支,所有发票由会长审批,对于重大开支项目,需由会长办公会议集体商量通过后方可开支(会长办公会议成员由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五、做好财务会计报表和决算工作,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六、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维权服务部工作职责维权服务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深入会员单位调查研究,对会员单位的各种呼声和合理的要求及时汇总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主要职责有: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全心全意为安徽企业服务的宗旨。二、积极为会员单位提供快捷、有效的法律维权帮助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宣传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并及时通报给各会员单位,促进在鄂安徽企业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四、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培训,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五、做好会员单位有关维权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六、认真完成商会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会员联络部工作职责会员联络部以发展会员为主要职能,组织、协调安徽企业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开展活动,努力塑造安徽企业在鄂的形象,提高安徽企业的整体地位。其主要职责:一、积极吸收和发展新的会员单位,规范和指导会员单位的管理。二、加强对会员单位的了解,与会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三、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有关经济活动,努力开拓与国内外工商社团、经济界的联络工作。四、负责本会的外事联络工作,加强与鄂皖两省各级政府的沟通,特别是在鄂安徽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五、积极促进会员间的联络。努力为会员单位开拓产品市场,积极做好企业间合作发展的牵线搭桥工作。六、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合作发展部工作职责合作发展部要组织开展在鄂安徽企业对外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增进商会和其它社团的情况交流、经济合作。主要职责有:一、拟定商会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制定发展目标,推进在鄂安徽企业的经济发展。二、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做好项目引进,技术改造,人才招聘等工作,帮助会员单位把各项工作推向新台阶。三、根据商会年度工作意见,在会长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制定商会合作发展工作计划。四、认真承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五、积极为会员单位参加有关商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等提供联系和咨询服务。六、加强信息交流,推进共同发展,努力增进商会与各社会团体的交流与合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有利推进工作。七、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宣传教育部工作职责宣传教育部要积极宣传、报道在鄂安徽企业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先进事迹,以提高在鄂安徽企业整体地位,树立安徽企业的良好形象。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向会员单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有计划地组织学习活动。二、负责商会与两省各级党委、政府、新闻界及国内外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三、负责对会员单位,骨干企业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对一些重大政治内容可组织专题研讨,提高会员单位、骨干企业的整体政治水平。四、负责对会员单位的重大活动、先进事迹的对外宣传报导工作,扩大安徽企业在鄂的影响,提高安徽企业在鄂的知名度。五、负责商会的调研、考察、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付诸实施。六、负责不定期地组织《荆楚徽商报》《荆楚徽商会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七、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需经秘书长同意并登记签字方能借阅。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2、商会规章制度山西省浙江商会会长、副会长职责1.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坚持原则,组织领导本会各部门(处室)正常运作认真实施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及理事会各项决策和部署,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2.负责部署本会的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有效完成3.负责协调各部门(处室)关系,解决本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主持会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民主作风,一经决议,坚决贯彻执行。5.审批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培养、选拔、使用。6.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省委统战部及有关上级汇报工作,介绍情况,主动取得他们的支持。7.组织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办法,了解工作情况,加强本会工作的管理,使工作不断前进8.在日常工作中,要抓重点,树典型,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9.常务副会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工作,并完成自身分管的部门工作。山西省浙江商会秘书长职责1.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会长会议或常务会议的决定,负责组织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安排日常会务活动。2.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照党和政府的方针、策略,当好本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员工及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3.负责收集情况,拟定会长会议及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议程,并督促、检查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4.负责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5.负责起草本会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监督落实实施。6.负责接待和处理上级领导,兄弟单位,会员同志的来人来函,负责上下级函电公文的阅示。7.认真掌握本会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审定本会机关财经预算计划。8.提出本会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调动,离退的建议。9.负责本会领导的自身建设,督促每个员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每个成员的素质。10.经常调查研究,解决本会工作中的问题。山西省浙江商会会费管理办法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晋民管字(20XX)104】文件精神,本真民主监督、公开透明、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现将山西省浙江商会会费管理办法制定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上级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每年的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二.本会的经费支出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首先保证本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和指导。三.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四.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每月盘点一次,详细做出每月的会费收支报告,并报会长办公室进行审议、通报。五.财会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六.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团体可根据核准登记的章程对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会费标准另定。七.会费缴费时间:会费由本会秘书长下发缴纳会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缴纳会费的标准和时间,各会员单位按通知要求缴纳会费。八.本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经会长办公室会议提出方案,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生效。九.会费开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每笔开支在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的同时,每月由值班的常务副会长核准后签字:在众人把关的基础上,确保开支合理,精简节约。十.本会秘书处每年年初参照上年的收支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部署,详细编制当年会费收支计划,该计划经会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后,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以上办法中的未尽事宜,经会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必须时提请理事会议研究决定。财务规章制度一.认真做好财务的预算、核算以及收支情况登记工作,做到并做好月月小结,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商会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