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引言A.航标手册1.目的海岸警卫队负责美国航标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为设置、运行和维护具有音响、视觉、雷达或无线电特征的航标所需要的重要政策、管理惯例和技术资料都包含在本手册中。2.内容本手册包括由联邦政府控制的音响、视觉、雷达或无线电航标管理和维护的指令和政策,并有为维护航标的基层单位和指挥部门发出的管理指令。对尚未广泛散发的原始文件,则列入本手册中供参考。本文还参照了海岸警卫队和其他联邦出版物、各种司令官指令和标准船艺课本。3.使用本手册仅作为负责警卫队的航标项目管理人员内部指导。本手册提出了高期望是希望使用最少的维护使航标的公共服务达到最长。本手册提出的要求或义务仅指涉及负责管理海岸警卫队航标系统的人员对海岸警卫队承担的要求或义务;海岸警卫队保留修正这些要求或授权修正这些要求的权利。本手册不要求公众遵守本手册的程序;公众也不可以将上述海岸警卫队的程序作为依据来衡量我们航标工作状况。4.构成a.航标手册分为6个单行本出版:(1)航标手册——定位。COMDTINSTM16500.1(系列)。由Commandant(G-OPN)准备和审校。(2)航标手册——技术。由CommandantM16500.3A(系列)。由Commandant(G-SEC)准备和审校。(3)航标手册——管理。COMDTINSTM16500.7(系列)。由Commandant(G-OPN)准备和审校。(4)航标手册——无线电导航。COMDTINSTM16500.13(系列)。由Commandant(G-OPN)准备和审校。(5)航标手册——船艺。COMDTINSTM16500.21(系列)。由Commandant(G-OPN)准备和审校。(6)航标手册——结构。COMDTINSTM16500.25(系列)。由Commandant(G-SEC)准备和审校。5.补充信息源相关的司令官指令和通知通常可以在下列系列中找到:10500和16500。B.近程航标系统1.定义近程航标系统是一组为船舶安全导航并设置在航道而提供足够实时信息且与最新海图和其他基本资料相关联的外部参考设备。本系统包括航海者的视觉、听觉和雷达作用范围内的全部助航设备。“航标系统”这一术语也用来指航标系统使用的特定的标志系统。大部分的航标使用美国标志系统或者这个标准系统的不同版本。第四章和第五章完整地描述了所有的标志系统。2.系统类型a.美国航标系统。美国航标系统多数是侧面标志系统,符合国际航标协会(IALA)的海上浮标系统B区域要求,但美国所属国际日期变更线以西和北纬10度以南除外,那里符合A区域标准。b.沿海航道(ICW)标志系统。美国标志系统的这个版本用在大西洋和海湾的沿海航道上。与标准的美国标志系统不同,该系统使用黄色的带形、三角形或方形来显示ICW的特性。c.西部河流标志系统。由于河流和航道的不稳定特性,该标志系统有别于美国的航标系统。第四章列出了这些区别。海岸警卫队在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南海峡和西南海峡到分隔公海和港口、河流的分界线以及美国的其它河流和内陆水域使用。这一系统也用在下列河流和水域:-2-(1)Allen-Morgan城港的后备航道;(2)Atchafalaya河和Allen-Morgan城港的后备航道汇合处以上的部分,包括新河和老河;(3)Tennessee-Tombigbee水道;(4)Tombigbee河;(5)黑勇士河;(6)阿拉巴马河(7)Coosa河;(8)圣路易港的Cochrane桥以上的Mobile河;(9)Fliint河;(10)Chattachoochee河以及;(11)Apalachicola河和杰克逊河交汇处还款以上的部分;d.专用航标。专用航标必须符合所在地区的现行系统。其设置和检查有关的规章见第五章。C.海岸警卫队的职责1.职责综述海岸警卫队有如下职责:a.开发、管理和维护近程航标系统,以满足海上商运和美国军队的需求。b.对在美国管辖水域和在大陆架及公海上的其所有人属于美国管辖的专用航标进行控制。c.在美国通航水域和大陆架水域中的沉船设标标识。d.规定在美国通航水域和大陆架水域中标识障碍物的灯光信号和其它信号。e.向航海者发布与航标相关的的信息。2.法定权限a.美国海岸警卫队应当在美国的管辖权范围内,根据国防的需要,发展、维护、设置和管理航标,以促进通航水域和公海的航海安全。(美国法典14条第2款)b.为了协助导航和防止海难,碰撞,或沉船事故,海岸警卫队可以为海上航海设置、维护和管理航标,以满足美国军队和美国商运的需要(14USC81)。c.近程航标系统应在美国范围内设置并管理,包括大陆架水域,美国的所属领土,太平洋岛屿托管领土,在美国领土管辖权外的美国驻有或可能驻有海军或军队的军事基地。(14USC61)d.当管理建造和修复码头外端的部门通知美国的海岸警卫队的指挥官北部和西北部的湖泊的突码头前端已经完成时,该指挥官应做好记录。(33USC735)e.根据1953年制定的《边缘大陆架法案》(43USC1333)的权限,海岸警卫队有权因勘探、开发、搬移和运输岛上资源过程中安装设备的需要,颁布和执行有关边缘大陆架人工岛屿上指示灯和报警装置的法律法规。另见C.2.e(1)所示。f.其他法规还授予海岸警卫队有下列权限:(1)对美国管辖范围内或公海上设定固定或浮动结构上规定其显示灯光和其他信号。(14USC85)。-3-(2)发布和执行有关在深水港口及临近海域设置指示灯和其他报警装置的规定。(33USC1509)(3)向航海者发布海岸警卫队管辖的航标信息,包括出版和发行航标表及航海通告等。(14USC92,93,44USC1309)(4)管制海上专用航标的设置、维护和撤除。(14USC83)(5)海岸警卫队的指挥官应利用海岸警卫队的年度拨款为美国水域船舶抛描提供、设置并维护浮标或其他可用的标志,但是这些锚地应当根据美国法律已经由相关权威机构定义和设立。(33USC472)(6)在美国通航水域或大陆架以内水域标识沉船或其他障碍物。沉船和障碍物的业主应承担标识责任,并支付由海岸警卫队做出标识的费用。(14USC86,33USC409)(7)对设置在美国通航水域桥面上的显示灯和其他必要的设备作出规定,以保证水上航运安全。(33USC494,14USC85)(8)实施由海岸警卫队维护或管辖的航标的保护法律。(84USC14,89,643;33USC408,411,412,413)(9)除美国军队以外,为服务联邦机构而设置、管理和维护航标。(14USC93(d),141,633)g.1970年1月(42USC4321)国家环境政策法案,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尽一切可能协助联邦政府以保护和改善环境。3.规定标题33,C分章,章节60-76包含有关航标的规定,可参照前面的法律规定权限4.设置航标系统的目的a.美国海岸警卫队开发、设置、管理和维护的航标系统用以完成以下任务:(1)协助航海者确定自己的位置;(2)协助航海者确定一个安全的航向;(3)警告航海者有危险区和障碍物;(4)促进商船安全且经济地航海。D.近程航标机构的职责1.任务为了有效地履行海岸警卫队对航标的法定职责,海岸警卫队的各级别部门都都有明确的任务。本手册中所概述的那些任务,由担负对航标系统实施管理、操作或维护任务的单位来完成。但是,这并不能减轻海岸警卫队其他单位对航标应付的责任,应当告知管区指挥官任何有关航标的信息,包括发生故障或者是明显移位的航标以及采取的纠正措施。管区指挥官报告中应涉及任何重要的水文信息,或任何其他对航运有用的信息。2.指挥官a.指挥官(G-C)。海岸警卫队法规中包含有指挥官有关航标管理的一般权限。负责管理或协助航标项目的总部工作人员组成有:b.指挥官(G-OPN)。航标部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1)管理和监督航标系统以及其支持系统中的航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2)审查批准管区指挥官有关设置,撤除,或变更航标的各种建议。(见第二章2.B.)(3)保持航标表(COMDTINSTM16502.1到M16502.7)准确性和监督管区指挥官发布的航海通告。(4)监督航标系统中航标的财务管理。-4-(5)对航标发展提出计划,并做出预算。(6)编制和审查各种航标出版物。(7)协调管理和培训航标人员。(8)制定和监测航标项目措施,包括航标的可用性。(9)维护航标系统,实现航标可用率99.7%的战略目标。(10)为保证完成任务保持必要的记录。c.指挥官(G-S)。在系统指挥部规定的支持近程航标系统的主要职责如下:(1)指挥官(G-SEC),土木工程部指挥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政策和标准以设计、维护、建设、并检查所有的固定和浮动的航标、灯塔站、建筑物、商店、码头、超过100英尺的天线和所有导航信号设备。(2)指挥官(G-SEC-2),海洋工程部指挥官主要任务是支持航标(AtoN)和海洋环境保护(MEP)的方案。其职责包括监督AtoN和MEP工程支援任务;开发和实施支持政策并达到方案的任务要求,配置、采购、培训、评价工程管理系统、计划购买的新设备和新系统、赞助新发明的研发和管理项目的财政资源。(3)指挥官(G-SEN)。海军工程部指挥官的主要任务是改建,维修和修复补给工作艇和航标,并支持项目采购经理设计和建造航标船。d.指挥官(CG-6)。指挥、控制、通信部的支持近程航标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指挥官(CG-64),电子系统部指挥官负责近程电子航标,包括雷达应答器和其他电子硬件的采购,安装,改进和维护。(2)指挥官(CG-62)通信系统部指挥官负责协助固定电话、无线电通讯、无线电频谱管理、并负责与国家和国际电台的决策机构联系。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雷达应答器、雷达、雷达指向标的操作应用必须按照无线电频率规划COMDTINSTM2400.1(系列)和电讯手册COMDTINSTM2000.3(系列)实施。(3)指挥官(CG-66)研究、开发和技术管理部指挥官,负责计划、控制和管理导航任务区航标的研究和开发项目,提供光学、声学、工程物理、电气工程、材料工程、岸上的电子系统,包括通信、运筹学和人为因素和生理学领域的咨询、信息和直接的实验室支持,并在指挥官的指导下计划和管理近程航标研发的财政支出(G-OPN)。3.地区指挥官根据海岸警卫队条例规定,地区指挥官负责监督该地区的职能执行情况、并协调后勤指挥官和管区指挥官。4.管区指挥官a.管区指挥官对其管区内航标业务负责管理。海岸警卫队条例概述了这方面的一般责任。海岸警卫队组织手册COMDTINSTM5400.7(系列)提供了更详细的管区指挥官及协助工作人员职能的详细信息。本手册多处描述了管区指挥官的具体任务以及执行的管理程序。b.航标区域分支管理指挥官有很多职责,如规划、协调和审查该区的每个领域的独立派出单位业务执行情况,并负责联系海岸警卫队航标的军事和民用用户。该位置通常也是国内冰区航标项目经理(因为在这些地区航标作业涉及冰区操作)和DGPS和罗兰管理。区域分支管理者也可担任航道管理。c.监视航标方案措施、以确保适用的航标系统管理。d.第七章有关于航标管理准则IAW。-5-e.维护航标系统,实现航标可用率99.7%的战略目标f.确保快速而正确地进入到管区一级航标,获得所需的数据。5.维修和后勤指挥官每个维修和后勤指挥官应指出管区运营指挥官和援助指挥官的具体职责并协调他们之间的活动。6.部门指挥官和独立派出单位指挥人员和主管人员应:a.具备主人翁意识。负责获取并为维持固定或浮动航标高标准状态导航所需提供的支持并和支持方联络。b.通过与海岸警卫队航标用户频繁的接触和交换信息,发展与密切与航标用户的工作关系。c.根据第七章IAW指导书维护航标。d.维护航标系统,实现航标可用率99.7%的战略目标。e.每次维修一个航标就提供一份联邦导航的资料文件(FID)。FID是需要由CO/OIC签署。f.确保I-ATONIS的使用和维护与第2章一致。g.寻求方法改善系统,向上级提出建议并为海岸警卫队全面推广。7.总部直属各单位总部直属各单位在总部办公室主任指导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