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实例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彬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常见的安全事故第二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典型案例分析第四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第五章安全管理实例学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公路施工项目的管理是全方位的管理,要求项目管理者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都要纳入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使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地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又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涉及到项目的每个环节,需要每一位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做好了这方面的工作,不仅对项目、对企业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抓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为前提,做到“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抓好落实”。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常见的安全事故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在过程中起到能动作用的人的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的物的管理,以及对施工环境的管理。公路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人、机系统,其安全事故主要是由施工环境、管理、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引起。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1、机械事故。道路施工机械或运输机械将人员撞、轧、挤、割等伤害,机械失稳和倾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运转中的机械部件飞出伤害人员。2、坍塌事故。施工挖方地段边坡塌方,现场结构物和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沟槽因支护不到位而造成塌方。坍塌事故主要以路基和桥梁事故为主,通过对公路工程发生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桥梁坍塌占到坍塌事故中的46%,其次路基边坡坍塌占坍塌事故的36%,再其次是模板脚手架坍塌占到了12%。2005年11月5日,务川县务彭(务川至重庆彭水)公路在建珍珠大桥施工桥拱架发生垮塌,造成13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1人重伤,2人轻伤。2007年8月l3日,湖南省境内正在建设的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地区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大桥发生整体垮塌,造成64人遇难的特别重大事故。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路基和桥梁是两处特别值得重视的地方。若果发生坍塌情况,则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3、高处坠落。包括从结构物上坠落,挖方段边缘或沟槽边缘坠落,以及从较高的施工机械设备上坠落。在桥梁建设等项目中需要登高作业,如果作业人员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或脚手架发生故障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伤害。尤其是脚手架一旦发生故障,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需要格外注意。4、物体打击。包括高处落物伤害到人员或设备,碎屑或碎片飞溅伤害,以及撞到运动中或静止的硬物而造成伤害。5、烫伤事故。包括电焊、气焊造成的烫伤,以及沥青加工和施工造成的烫伤。6、意外火灾。包括煤气、氧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电焊、气焊火花引起的火灾,以及各种用电设施造成的火灾。7、触电事故。机械设备漏电、电缆破损、临时用电配电箱漏电造成人员触电。8、气体中毒。包括开挖沟槽、隧道等过程中因有毒气体造成的人员中毒,或食堂煤气泄漏造成中毒。四川凉山州木里县大沙湾水电站1号引水隧洞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明气体中毒事故,现场有16人,其中10人死亡。9、粉尘造成的职业伤害。施工过程中水泥、石灰、细砂等产生的扬尘对人员肺部造成伤害。常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据统计,其中坍塌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54%,高处坠落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8%,物体打击事故和触电事故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9%。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形式是非常严峻的,安全生产管理任重道远。第二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管理混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现场应按合同工程造价每5000万元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员,目前大多数项目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不足,这就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不强,无法按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部分施工项目部管理松弛,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虽然整个交通建设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而安全管理队伍质量却在不断下降。二、施工技能和安全培训教育不能满足需要,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不充分。有的施工现场操作随意,凭经验施工习以为常,离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三、施工项目部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为施工单位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施工单位最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安全工作口头化,往往落不到实处。四、安全检查工作虚化,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达到真正的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的目的。没有形成严格明确细化的过程安全控制。五、项目部招用的农民工、临时工,未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这些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伤亡事故频频发生。第三章典型案例分析湖北恩施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1.事故单位:建设单位:武汉铁路局勘察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2.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07年11月20日早上7:05时领工员兼爆破员徐果俊点火起爆,7:10时开始排烟,7:20时徐果俊到掌子面进行观察,没发现问题,随即开始出碴。8:44时挖掘机正准备对导洞地板进行清理时,洞内开始掉碴,洞外岩石坍塌,坍塌体造成正在洞外排架上作业的4名施工人员1人死亡、1人受伤、两人失踪。与此同时,一辆客车正好经过事故处,被3000多立方米坍塌体中的部分岩体砸中,并完全掩埋。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客车被压埋情况未及时发现。11月23日凌晨4时许,在坍塌体下发现失事客车。经过安全、有序的抢险搜寻,至12月3日3:40时现场清理搜寻工作结束,被坍塌体压埋的客车及其乘客的遗体和2名失踪的施工单位人员的遗体全部搜寻清理出来。经核查确认,共有35人在事故中死亡,1人受伤。其中:失事客车上的32人全部死亡;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工人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498.68万元。3.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认定3.1直接原因调查组调查认定,高阳寨隧道进口边坡坍塌的直接原因是:隧道洞口边坡岩体,受施工爆破动力作用,致使边坡岩石沿原生节理面与母岩分离,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失稳向坡外滑出,岩体瞬间向下崩塌解体,造成事故发生。3.2间接原因3.2.1.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3.2.2.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3.2.3.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3.2.4.建设管理单位方面的原因一是勘察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提交的相关勘察文件中有关高阳寨隧道边坡稳定性的地质勘察结论与现场实际不符,地质勘察工作深度不够,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措施指导性不够。二是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超前地质探测工作不到位;施工地质工作有缺陷;洞口段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爆破施工;对导洞施工、洞口围岩监控监测和高边坡防护工程技术措施不到位。三是监理单位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的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隧道监理资质,现场监理力量不足;未做到旁站监理,疏于现场监理。四是建设管理单位武汉铁路局宜万铁路总指挥部对勘察设计的技术管理不够严格;在日常施工安全检查不严格;对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疏于监管,对现场监理的管理不到位。3.3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湖北恩施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4.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共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26人。其中建设单位5人,勘察设计单位5人,施工单位11人,监理单位5人。其中给予行政留用察看二年处分1人,留用察看一年处分4人,撤职5人,降级3人,记大过7人,记过3人,警告3人;相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警告3人。4.2对事故相关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行政处罚4.2.1.责成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出深刻检查。4.2.2.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1)对中隧集团处罚260万元;由国家和省建设等有关部门依法暂扣中隧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半年。对中隧集团宜万铁路指挥部指挥长张xx、中隧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总经理赵xx各按2006年度收入的80%予以罚款。对中隧集团二处七公司宜万项目经理部负责人黄xx(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总监唐xx(项目总工)、安质部部长刘x(安全员)、领工员xx(兼爆破员)吊销有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2)对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处罚260万元。(3)由建设部对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的铁路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处罚200万元。对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宜万铁路监理站总监宋xx按2006年度收入的80%予以罚款。对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宜万铁路监理站副总监林x、四分站站长刘xx、监理员许xx吊销有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一、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二、对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4人。其中,政府公职人员8人,包括县处级3人,科级及以下5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包工头4人,建设、施工单位7人,监理单位5人。(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共33人(11人被撤职)。其中,政府公职人员17人,包括厅局级6人、县处级9人、科级及以下2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施工单位9人、设计单位2人、监理单位5人。(三)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给予500万元的经济处罚。暂扣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半年,其所属的道路七公司依《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解散;暂扣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证书》等有关证照。(四)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个人2006年年收入基数的80%给予经济处罚。对施工单位所属七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部副部长、项目管理部部长、总工程师,监理单位董事长兼总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驻地高监吊销有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对涉案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追究行政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9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四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据调查分析,安全事故中约有90%是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行为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按制度、程序办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的。因此,如何正确的理解和履行国家规定的生产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利,规范安全行为,有效地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作业,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是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必要基础和基本保证。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的施工管理体验,建议在公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一、加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制度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强现场生产管理四、落实安全检查制度。五、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六、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与应急预案七、加强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八、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法规知识的学习。一、加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