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几点建议抚州市国税局方志鹏近年来,国税部门效能建设扎实推进,机关效能稳步提升。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深、能力不强、制度不够完善、监督考核不够到位等问题,制约着机关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对此,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多措并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打牢思想基础,提高认识促效能思想认识是“总开关”。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基础,摆在首位,贯穿始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解决好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使广大税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使命意识;要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人人皆知,入脑入心;要引导广大税干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衣食父母,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应尽义务和自觉行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增强税务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真正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局面。二、狠抓素质提高,增强本领促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是深化效能建设的关键。要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兴学习之风,使每名税干都能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努力做学习型干部;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学习考核及奖惩制度,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考评及奖惩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学习教育工作机制,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要积极探索干部管理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学制、交流轮岗制、能级管理制和竞争上岗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引导广大税干自觉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业务、思考问题、干好工作;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生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三、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促效能制度建设最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按照“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有利于给纳税人带来便利”的原则,从改善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优化纳税服务入手,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岗位责任考核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严谨、可行的税收征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纳税服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税、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实现内外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强化管理促效能提升。在制度建设中,还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创新制度,并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要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和弹性;二是制度要兼顾连续性和创新性,既不能朝令夕改,又不能因循守旧;三是制度要考虑前瞻性和预防性,要有超前意识,注重防患于未然;四是制度要力求现实性和长效性,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四、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考核促效能严格考核、落实责任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一环。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民主公开、奖惩结合、激励促进”的原则,以推行绩效考评和岗位责任考核为重点,以明晰权责、量化考核为手段,建立和完善量化管理考核机制;要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性质、职责和特点,明确工作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税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把绩效考核、岗位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全系统形成优上劣下的竞争局面,激励广大税干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实现各项工作提速增效。五、开展效能监察,强化监督促效能强化监督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机关效能不断在改进中提升。效能监察要讲究工作方法,既要明查,更要暗访;既要组织突击性检查,更要坚持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连续查、跟踪查、反复查。效能监察要注重实效,要改变那种听听汇报、看看现场、提提意见的做法,切实做到真检查、真监督、动真格、求实效,坚决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效能建设投诉中心要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对于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开展问卷调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六、做好结合文章,统筹兼顾促效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绝不得把效能建设与税收工作隔裂开来,仅就效能抓效能,而必须把效能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在推进工作中体现高效能。一是要把效能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相结合,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提供更加坚强的财力保障;二是要把效能建设与依法治税相结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防范税收风险;三是要把效能建设与税收管理相结合,建立“岗责明晰、目标引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税收管理新机制,推进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能;四是要把效能建设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制观念新、职业道德好”的税务干部队伍;五是要把效能建设与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有效、功能齐全、运转协调的税收信息系统,实现现代科技与税收管理的有机融合;六是要把效能建设与优化税收服务相结合,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观念,坚决落实“两个减负”,不断推出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服务项目,使效能建设与优化税收服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