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资金审批制度1、资金审批总则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⑴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报销的单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写明日期、金额,必须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或收款专用章,分别有经办人、批准人签字。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⑵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借款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人员必须在回公司后一个星期内报销差旅费,并结清出差借款。不准不经批准自行改变出差地点、路线,否则不予报销。各种单据要金额清楚,日期准确,起止站完全,并应按顺序将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时间、车票等准确填入旅差费报销单。出差人员凡费用超标(如请客、送礼等)须作书面说明。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⑶报销时,对于在日常办公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如业务招待支出、市内交通、办公费用等),应统一填写“费用发生明细表”(要实事求是),且应是正式发票(被财务承认为有效的),否则不予财务处报销。需报销之单据应在费用发生当月交财务处报销,逾期不予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月交办的,应及时说明理由。对于没有原始发票的费用支出,应以其他发票冲抵,应由经办人本人签字认可,报总经理批准。⑷凡收据中涉及到多人领款,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明确责任,应分别由领款人签字,不得一人代签。⑸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标准另行制定),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膳食费按规定标准报销,不得报销与此不相关的费用。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⑹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⑺下列情况不予报销:a、私自涂改的单据;辨认不清和铅笔书写的单据;内容与实际物品不符、大小写不一致的单据;违反财经规定的单据。b、丢失单据无法取证和无法证实支付现金者。c、出差时因私绕道乘车,游山玩水的车船票、宿费、以及不合理的退票费。d、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重大事故赔损费由公司审定处理)。e、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f、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第三章凭证要求和审核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⑴凭证名称;⑵填制凭证的日期;⑶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⑷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⑸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⑹经济业务的内容;⑺数量、单价和金额;⑻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⑴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⑵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⑶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⑷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⑸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⑹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⑺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⑻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3、原始凭证的审核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4、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⑴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⑵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⑶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⑷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⑸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⑹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⑺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⑻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第四章资金管理和监督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⑴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⑵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⑶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⑷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⑸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第五章处罚办法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六章、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第七章、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八章、本制度从即日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