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法】爱弥儿·涂尔干(EmileDurkheim)著汲喆付德根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编选说明】为何将“乱伦”作为核心议题,涂尔干说得很清楚:正因为乱伦(inceste)不仅是被禁止的,而且被当作所有不道德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所以,乱伦禁忌应该是社会规制的最初形式,其形态学上的原始形式就是外婚制(exogamie);换言之,道德的起点完全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种制度,而考察乱伦禁忌的线索,就是追查外婚制生成发展的脉络。然而,涂尔干并未就此止步,他继承并修正了弗雷泽的研究路线,认为外婚制与图腾制度不仅彼此有所关联,而且两者之间的关系占据首要的地位,相比而言,外婚制与血亲之间的关系则是次要的;考察前一种关系的核心要素,就是原始的仪式和仪轨,而在有关仪式和仪轨的考察中,“集体表现”(représentationcollective)不仅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其社会学意涵也可以得到呈示。【第一编】【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为什么在绝大多数社会中,乱伦(inceste)不仅是被禁止的,而且还被当作是所有不道德的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呢?……因此,我们一改故辙,从一开始就要转向这一演进过程的起源,直至找到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对乱伦进行压制的最原始形式。这种最原始的形式就是外婚制法则(loid’exogamie)。所谓外婚制,是指禁止同一氏族(clan)的成员彼此媾和的规则。我们认为,氏族是指一群个体,他们自认为彼此是亲戚,但是,惟有依据一种非常特别的记号,他们才承认这种亲属关系(parenté),这便是他们具有相同的图腾(totem)。图腾本身可以是生物,也可以是非生物,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植物或动物,人们相信这个群体就是它的后裔,而且,图腾既是集体的标记(emblème),同时也是集体的名字(nom)。……故此,可以把氏族定义为一个家族社会(unesociétédomestique),因为氏族的组成成员都认为他们出自同一起源。不过,由于氏族中的亲属关系完全是建立在图腾共同体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血亲关系之上的,所以它与其他那些家族大不一样。……所以,图腾是氏族的独特属性。根据大多数记述,这种禁忌适用于所有通常的性交往(commercesexuel)。但有几位考察者报告说,在某些社会中,只有正规的婚姻才被迫遵循这一规则;自由的结合是不必考虑外婚制禁忌的。林肯港(Port-Lincoln)部落、库尔南达布里人(Kunandaburi)以及在巴默里(Bas-Murray)和下达令(Darlinginféreur)地区的那些民族,都是这种情况。但是,除了这些引以为证的特例以外,这个问题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假定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外婚制法则对婚姻状态和我们后来所说的同居(concubinage)作出了分别,那么,这个区别也不可能是从一开始就产生了的。因为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当时人们没有任何标准来确认到底是合乎规定的结合还是自由的结合。……故而在低级社会中,乱伦禁忌也不可能有什么区分和折衷:因为正是在这个社会进化阶段,乱伦才遭到了最激烈的摈斥。人们最多只能指出,如果是在意外的情况下偶然违禁,而且从此以后决不再犯,有时候是不是能够侥幸得到宽容。[注释:在下文中,我们所使用的“婚姻”、“夫妻关系”与“性结合”等词基本同义。]对于这种禁忌的任何触犯都将遭到极其严酷的惩治。无论是在澳洲还是在美洲,基本上都是处以死刑。……在其他地方,可能不是以刑罚的形式来处罚的,但是,人们普遍有一种不容置辩的信念,那就是违禁者将会自然而然地受到惩罚,也就是说,受到诸神的惩罚。……人们坚信这种惩罚是无法逃避的,甚至到了死心塌地的地步,以至于仅仅是负罪的想法本身就往往足以导致违禁者产生实实在在的机体紊乱乃至一命呜呼。所以,社会不直接加以镇压的罪状并非总是那些最轻微的过失。相反,社会之所以把它们交由自然处置,可能恰恰因为它们是格外严重的罪行,并且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赎罪会机械地自行发生。性结合不仅在每个氏族内部是被禁止的,而且在同一群体的各个氏族之间也同样是被禁止的。外婚制法则的这种拓展完全是氏族的发展所致。所以说,这种较大规模的外婚制和我们一开始所考察的外婚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它所依据的也是相同的原则。它有赖于有关氏族的观念。在此,只有一个地方需要区别,那就是在上述社会中,有两个不同的种(espèce):原生的氏族(leclanprimaire)和次生的氏族(leclansecondaire)。后者是从前者分离出来的片段,但是,在由此形成的各个分节(segment)之间,联系纽带并没有完全被破坏。相应地,我们把发生分裂之前的原初氏族说成是原生的,而一代其中形成了不同的分支,那么它也就成为了由这些分支所构成的聚合。这时我们给它取名为胞族(phratrie),因为希腊人的胞族和其氏族(γέυη)就具有类似的关系。只要明白称为胞族的这种社会类型和确切意义上的氏族本质上其实是一回事,那么这种表达就不会造成什么麻烦了。所以,外婚制与氏族是息息相关的。二者的关联极其密切,而且这种关系完全是互逆的:我们找不到任何既符合上述定义而又不实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一说,随即也就表明了外婚制的一般性,因为我们知道,氏族制度是何等普遍。所有的社会,要么本身是从这种组织过渡而来的,要么就是诞生于另一个原本也经历过氏族阶段的社会。另一方面,毋庸置疑的是,氏族虽然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家族完全不同,但仍然构成了一种家族社会。不仅氏族成员自认为他们都是同一祖先的后裔,而且,他们彼此间的关系也和历来被视为亲属间所特有的那种关系一模一样。仅举一例即可说明问题:千百年来,血亲复仇(vendetta)一直是家族最重要的义务,其中,被要求履行这一义务的人员顺序也就是亲属关系的序列;而血亲复仇也正是氏族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低级社会中,源于氏族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关系。如果一个Cunow氏族的男人有两个女人,一个是Ngotak氏族的,另一个是Nagarnuk氏族的,而每个女人又都生了一个孩子,由于母系的(utérine)亲子传承关系,第一个女人的孩子和这个女人一样都将是Ngotak人,而第二个女人的孩子就是Nagarnuk人。对这个小Ngotak来说,只要是Ngotak人,不论是谁,哪怕是属于另一地区的Ngotak人,他都觉得要比那个和他一同被抚养成人的同父异母的Nagarnuk兄弟亲近得多;而且,虽然他最多只能在为数极少的宗教仪典上才有机会见到Ngotak人,但他却颇为适应,不改初衷。故而,由于乱伦就是亲属关系密切到了要禁止其结合的程度的个体之间的性结合,那么,我们有充分的根据认为,外婚制就是乱伦禁忌。甚至,外婚制就是乱伦禁忌第一次在历史上出现时所采取的形式。实际上,外婚制不仅普遍存在于低级社会之中,一方面极为严格,另一方面又极为粗陋;而且,除此之外我们也找不到任何能够产生同样禁忌的最初原则了。因为,任何对乱伦的压制,其前提条件都是家庭关系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并被社会组织起来。只有当社会把一种社会性赋予了这种亲属关系以后,它才能够去阻止亲属间的性结合:否则,这对社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而氏族正是在社会的意义上建立起来的最早的一种家庭。……何况,我们已经看到,氏族关系要比所有血亲关系还要高得多。正是氏族关系,确立了社会所认可的全部家庭义务,确定了全部那些具有社会重要性的东西。【第二编】【论宗教现象的定义】【笔记“原始社会的宗教体系”(1)】【笔记“原始社会的宗教体系”(2)】【书评赫伯特·斯宾塞,《教会制度:社会学原理》(第六部分)】【书评居约,《未来的非宗教:社会学研究》】【书评列维—布吕尔,《低级社会中的精神功能》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澳洲图腾体系》】【书评弗雷泽,《图腾制度与外婚制》(第四卷)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澳洲图腾体系》】【讨论现时代的宗教情感】【第三编】【《社会学年鉴》序言】【在桑斯公立中学的演讲】【个人主义与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精英与民主】【1789年的原则与社会学】【第四编】【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作为科学的社会学领域】【社会学】【社会学与社会科学】【笔记社会形态学】【书评阿尔伯特·沙夫勒,《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第一卷)】【书评费迪南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书评安东尼·拉布里奥拉,《论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书评加斯顿·理查德,《社会主义与社会科学》】【书评玛丽安娜·韦伯,《权利发展中的妻子和母亲》】【书信致拉德克利夫—布朗的信】【第五编】【家庭社会学导论】【夫妻家庭】【协议离婚】【第六编】【刑罚演化的两个规律】【犯罪与社会健康(致《哲学评论》编辑)】觅丫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