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乡贫困户光伏发电合同书甲方:XXXXXX乡村村民: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中核索能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XXXXXX乡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丙方)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开发指示精神,实施精准扶贫,创新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实现全乡脱贫攻坚目标。按照《XXX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实施意见(试行)》(滑政〔2015〕29号),根据贫困户意愿,本着产业扶贫、企业带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持续化的原则,开展“贫困户立项+政府补贴+公司投资、运行维护”的光伏扶贫模式。本项目装机1.5Kw投资12000元,扶贫补贴资金和光伏发电企业共同投资。釆用全额上网方式,上网标杆电价按比例分成的模式让贫困户拥有长期稳定收益,项目各方在《XXXXXX乡人民政府XXX中核索能光伏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1、本项目装机1.5Kw投资12000元,其中国家扶贫资金8000元,乙方出资4000元,共同投资光伏发电设施。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或文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2、按目前国家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计算,甲方的收益为每年1000元,每年享受一次,连续享受20次,其余收益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上网标杆电价浮动,按浮动比例相应调整。3、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从2016年5月9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4、乙方负责光伏发电站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保证发电材料好,施工质量高。5、乙方需于每年公历10月30日前将甲方收益支付给XXX乡乡财政,由乡财政代乙方支付给甲方。6、丙方提供的屋顶及乙方租赁的土地(租赁的土地租金乙方支付)作为光伏电站场地。在丙方屋顶上建设的光伏电站,如需拆迁,光伏电站重装的费用由丙方负责。7、丙方保证甲方是经过筛选,符合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项目中所要求的贫困户标准,如有不符,乙方追回向甲方支付的分利并上交乡财政账户。8、丙方拥有光伏电站合同期内的监督权。9、丙方为乙方在施工期间协调办公场地、仓库、水、电、住宿,并不得干扰乙方的经营。10、甲方登记在册贫困人口全部自然消亡后,甲方每年的分利归丙方。11、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不可抗力,各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12、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职责义务,见证方处置乙方财产。13、见证方监督甲、乙、丙三方严格执行约定。1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见证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XXXXXX乡村村民(盖章)村民(签字):乙方:XXX中核索能光伏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字):丙方:XXXXXX乡村村民委员会(盖章)负责人(签字):见证方:XXXXXX乡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2016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