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服务)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甲方委托并根据其采购申请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的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一、甲乙双方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本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其他附件应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三、供货时间及地点20年月日前甲方指定位置。四、项目的实施和验收1、按产品检验报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执行。2、甲乙方双方可在此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通用的规范化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经友好协商,形成新的验收标准。五、付款条件和方式:序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投标总价(元)交货地点备注123总计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凭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付款方式:根据付款条件,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或资金主管股室在工作时限内支付合同货款,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正式发票。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或服务)、项目规格、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的履行。5、经使用单位确认乙方改用非要求材料的,按原要求材料总货款的5倍处罚。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十一、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