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1.2现场条件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2.1现场平面布置2.2施工用水、用电2.3机具准备2.4其它准备工作第三章施工部署3.1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与劳动力安排3.2施工计划3.3工期控制与进度计划3.4经济技术节约措施3.5质量目标第四章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案4.1施工测量4.2基础工程施工4.3主体结构施工4.4装修工程施工第五章安装工程施工方案5.1编制说明5.2电气工程5.3管道工程第六章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6.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6.2质量保证措施6.3质量检测第七章安全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7.1安全保证体系7.2安全管理措施7.3安全、消防技术措施第八章特殊季节施工技术措施8.1雨季施工技术措施8.2高温季节施工措施第九章成品保护9.1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9.2成品保护技术措施第十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0.1文明施工措施10.2环境保护措施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运河佳园.凤凰城A区29#楼工程位于该济安桥南路路东,车站西路路北,建筑面积为3157.92平方米,地上六层,架空层层高2.2米,一至六层层高2.7米,建筑高度22米。本工程结构为六层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基础为带基,240红砖砌体墙,除厨、卫为现浇砼楼板,其余为多孔预制楼板。楼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楼梯间为水泥砂浆地面),内墙为白色涂料,外墙为白色乳胶漆。门为普遍木制夹板门,窗为铝塑窗。1.2现场条件本工程现场场地平整,现场水、电、路均满足施工要求。生活与施工排水可直接排入城区排水管网。全部预制板均可在当地预制构件厂采购。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2.1现场平面布置根据现场情况以及业主招标答疑会上的要求,现场生活设施暂不考虑,生产设施仅按一栋考虑。为了满足施工要求,做到文明施工,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设施,我们规划出附录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附录2:《临时用地表》。2.2施工用水、用电2.2.1临时用水现场临时用水从城区管网引一根DN50的镀锌钢管到施工现场各用水点;施工污水沿各用水点砌筑D×H为200×300mm的沟槽,在沟槽的末端砌筑400×400×500mm的沉淀池对污水,砂石进行沉淀,定期清理,然后将经过沉淀的污水排向城区污水管网。临时水见附录3《临时用水平面布置图》。2.2.2临时用电2.2.2.1概况本工程由业主在现场附近提供施工电源,所有到一、二级配电箱的电缆均采用铠装电力电缆,视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详见附录4《现场施工用电平面图》、附录5《现场施工用电系统图》、附录6《总配电箱系统图》。2.2.2.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b.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c.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d.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e.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f.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端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端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至1.5米。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g.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5、电气设备的安装a.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b.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坚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c.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d.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e.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f.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g.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6、电气设备的防护a.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b.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至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至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c.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米;外电线路电压为1至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米;d.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e.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7、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b.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8、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a.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b.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c.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d.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e.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f.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9、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a.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b.架空线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c.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栏距内不得有接头。10、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a.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b.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c.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护橡皮电缆能随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d.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11、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a.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b.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c.室内配线所有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d.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e.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f.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线接在与中心角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g.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h.暂设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至3米,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至0.2米,拉线出口应向下;i.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2.2.2.4安全用电组织措施a.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b.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c.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d.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e.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f.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g.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h.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2.2.2.5电气火灾预防措施a.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b.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