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项目承包合同》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项目承包合同甘肃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更好履行,提高项目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该项目实施项目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承包范围:5合同工期:6质量标准:7合同价款:二、承包方式1甲乙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项目实行独立核算、按章纳税。乙方必须确保各种费用上交并自负盈亏。相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或行业规定税费、上交公司的管理费、派驻人员的工资和各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亦不负责任;2甲方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职能,乙方对工程的具体施工等事宜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3本项目的承包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的风险抵押金,计人民币元。业主已经收取并由乙方实际缴纳的保证金,可相应抵扣,但凭证须交纳甲方作为抵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总价%的抵押金,工程款结清后两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的,无息退还剩余部分;4本项目实行资金由甲方统一管理制度,具体详见资金管理办法;5本项目实行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印章管理办法。三、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四、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五、双方主要责任1甲方责任1.1对项目的运营进行管理,对乙方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1.2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1.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对违反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①限期整改、②警告、③停工整顿并罚款、④清理退场等措施;对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如满足不了甲方的要求又不愿纠正或出现重大事故时,经公司同意有权单方提出终止承包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4有权根据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布指令、通知等;1.5协助协调乙方与业主、监理的关系,实行业务对口管理,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6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资料、表格,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7甲方负责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1.8对工程资金和印章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2乙方在责任“2.1严格履行总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遵守业主关于工程工期、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验收、质量保修、工程资料等一切相关要求,确保总包合同目标的如期实现。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冲突时,执行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执行甲方、监理、业主的指令,确保协议(合同)顺利履行;2.3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2.4乙方进场的管理人员、主要工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5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甲方可对上述工作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6乙方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业主对工程施工中工期、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7乙方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业主、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定要求实施并承担费用,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现场管理,在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完善,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现场达到级文明工地标准;2.9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2.10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2.11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害,乙方自费予以修复;2.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或共同与监理、业主进行专业对口),与监理、业主之间的一切技术、经济文件,所有往来函件必须经甲方登记、记录并保管;2.13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时提交其它有关报表;2.14乙方负责为甲方(若有约定时应包括监理、业主)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具,费用由乙方承担;2.15承担全部工程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安全质量事故损失(包括赔偿费用)、设备租赁及发生纠纷造成的损失等相关费用。不得因业主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2.16乙方必须为项目部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2.17若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由此产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影响甲方利益;2.18乙方自行承担业主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支付工程款项及其它原因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包括工程停建、缓建)造成乙方自身及其甲方的损失;2.19乙方只能以自身名义承担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一切债务,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因拖欠他人款项向甲方提出索赔、诉讼;2.20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2.21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各项合法的经营资料,包括材料发票、民工工资单、分包预、结算书等,保证会计信息完整、数据合理;若不能及时提供的,造成财务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信息不全、数据偏差较大等情况,可根据税法规定,可在施工过程中,款项支付到50%时,按建设单位拨款额或业主确认的进度额预征%的企业所得税(以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征收标准为准);2.2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财务核算办法进行成本核算,如不进行成本核算,财务部门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扣缴项目所得税;2.23因经济等纠纷产生的或诉讼案件所发生的赔偿性经济支出和其它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2.24承担本工程发生的应由甲方对业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本工程保修及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2.2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刻和甲方有关的印章,不得将本工程再次转包及肢解发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全部责任。并自动接收甲方的处置。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动退场并办理协议履约手续及项目相关移交手续;2.26工程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六、施工管理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过程,并确保按照总包合同全面履行;2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如果达不到总包合同的要求和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3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和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做好一切善后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4经甲方同意的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获得省、地(州)市级奖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甲方分别给予奖励;5工程材料的采购:5.1本工程的材料(业主供应的除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5.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6工程的分包,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并报业主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分包,否则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多余的工程旧料、用具、临设等应运离现场妥善保管,不得无故拖延。确因一时不能撤离的,应事先书面报告,征得甲方同意;8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乙方无能力正常施工、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等情形时,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七、印章管理1甲方为项目部刻制二枚印章:行政章、资料专用章;2项目部行政印章由甲方派驻人员保管,仅限于与业主监理进行本工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或出具联系函件时使用,涉及经济类(各类合同、分包结算、劳务结算、材料结算、机械租赁结算等)的业务往来中使用该项目印章为无效印章。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经济纠纷责任,由于乙方使用该印章,出现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技术资料专用章仅限于工程的技术资料管理,由乙方专人管理使用;4乙方不得私刻项目部印章,否则将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八、工程价款确认和支付、管理费用和其它1本工程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不含应缴税费)为工程造价的%,应缴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规费的收取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2应缴税费包括本工程所须缴纳的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以甲方名义交付的进驻工程所在地必须发生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各项收费,规定以外的各项收费和摊派费用及工程招投标期间的费用;3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策划及其实施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甲方、监理、发包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为顺利实施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其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招待)费由乙方承担;5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探亲假的往返路费由乙方承担,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仍需滞留现场配合乙方参与结算、整理竣工资料时,其工资仍由乙方承担(标准同上),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五险一金”由乙方承担(每人每月元,且随甲方交缴额度的变化调整);7管理费及其税费的交缴:甲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费、应缴税费、经营(招待)费用、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其它应扣、缴(交)的费用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完工时收取完全部管理费,竣工结算一经确定,甲方即按结算价款一次调整结清收取完全部管理费;8有预付工程款时,视现场实际情况分次支付乙方;9进度款由乙方报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支付;10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其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业主支付)的%(其中预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各%),当工程竣工后或确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及达到级文明工地时,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分别支付预留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款(保证金);11甲方只有在收到业主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九、资金管理1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资金结算中心,入账后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税金、规费等,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