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根据服务类型、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收取及行业自律管理。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建设项目后评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收取费用。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照本指导意见中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指导价。第七条本指导意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取。第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20%,具体收费金额由咨询服务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积极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化提供指导与服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应定期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向社会及会员单位公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第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应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指导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对恶意降低服务费,降低服务质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约谈;(二)警告;(三)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网站、内刊、简报等形式通报;(四)取消评选或推荐先进企业资格;(五)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惩戒。第十三条本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服务阶段咨询服务范围名称收费基数划分标准≤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投资估算造价0.6‰0.5‰0.4‰0.3‰0.2‰0.1‰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造价0.6‰0.5‰0.4‰0.3‰0.2‰0.1‰其他:设计阶段设计概算设计概算造价2.0‰1.6‰1.4‰1.2‰1.0‰0.8‰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造价3.5‰3.2‰3.0‰2.5‰2.0‰1.5‰其他: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6‰2.4‰2.2‰2.0‰1.8‰1.5‰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1‰1.9‰1.8‰1.6‰1.4‰1.2‰投标报价分析投标报价总价0.6‰0.5‰0.4‰0.3‰0.2‰0.1‰清标报告投标报价总价0.6‰0.5‰0.4‰0.3‰0.2‰0.1‰其他:实施阶段1资金使用计划建筑安装工程造价0.6‰0.5‰0.4‰0.3‰0.2‰0.1‰2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7.2‰6.4‰5.6‰4.8‰4.2‰3.4‰3合同价款调整建筑安装工程造价0.9‰0.8‰0.7‰0.6‰0.5‰0.3‰4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5‰1.3‰1.1‰0.9‰0.7‰0.5‰5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3‰1.2‰1.1‰1.0‰0.9‰0.6‰其他:服务阶段咨询服务范围名称收费基数划分标准≤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竣工阶段竣工结算(1)基本收费建筑安装工程送审造价3.5‰3.2‰3.0‰2.5‰2.0‰1.5‰(2)效益收费核减额+核增额6%竣工决算建设项目总投资2.0‰1.8‰1.6‰1.5‰1.3‰1.2‰其他:其他服务PPP项目咨询投资估算价工程造价鉴定鉴定鉴证标的额6.0‰5.5‰5.0‰4.5‰4.0‰3.5‰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方法示例:某项工程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为10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为:500万元×2.6‰=1.3万元(1000-500)万元×2.4‰=1.2万元(3000-1000)万元×2.2‰=4.4万元(5000-3000)万元×2‰=4万元(10000-5000)万元×1.8‰=9万元合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为1.3+1.2+4.4+4+9=19.9万元注:1、本收费标准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附表A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51095—2015)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制定,其中各阶段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目中单独约定。2、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工料单价法确定收费指导标准,如果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参考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收费标准合并计算。3、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另计收费。4、建筑安装工程主材及设备,不论供货形式及甲供与否,均应列入工程造价,作为计费基数。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6、竣工阶段的竣工结算审核,计费方式按(1)+(2)计算,即基本收费+效益收费,其中效益收费按项目核减、核增额绝对值分别计算。7、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按照本标准计算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超出3000元的按本标准收取。8、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进行咨询、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委托方应增加补偿费用。9、PPP咨询服务内容为:市场调查、商务洽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拟定系列合同体系、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组建项目公司、财务测算、定期监管等,参照相应的行业收费标准累加执行。10、针对上述各阶段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签订委托咨询合同后,委托方应支付20%的预付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