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062017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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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ofironandsteelindustryGB50406-2017主编部门z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批准部门z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It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17书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网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理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北京市科星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850mm×I168mm1/322.75印张68千字2017年12月第l版2017年12月第1次印刷l会统一书号z155182•0185定价:17.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O!Ol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共分6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z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设施划分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要求,修订细化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07(以下简称原规范〉中的基本规定要求,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以及钢铁工业各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相关内容。2.钢铁工业已经具有完整的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因此,本次修订中对原规范中属于清洁生产技术或综合利用技术,与环保设施设计元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删减。本规范修订后重点突出钢铁工业各工序末端治理的设计内容。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往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z1001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1•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z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杨晓东姜德旺姜琪张磊周玉莲王冬郑绥旭武剑陈健刘剑平朱慧玲任海霞梁凯丽玉树生夏克斌主要审查人:郭启蚊黄导李友就牛京考郑文华苍大强张启轩卢忠飞王丽英郭俊才只木H’”、•2•234目次总贝。.......,.................................................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4.1厂址选择4.2总图布置(1)(2)(4)(6)5工序环境保护设计.......................….........……….(8)5.1采矿……………………………………………………(8)5.2选矿……………………………………………………(9)5.3原料场…………………………………………………(10)5.4烧结、球团………………………………………………(11)5.5焦化……………………………………………………(12)5.6炼铁……………………………………………………(15)5.7炼钢、连铸………………………………………………门们5.8轧钢、金属制品…………………………………………(比)5.9冶金石灰、耐火材料……………………………………(刊)5.10铁合金…………………………………………………(20)5.11炭素……………………………………………………(22)5.12公用、辅助设施…………………………………………(23)5.13集中性环保设施………··6环境保护设施划分........…...........................…….(28)附录A钢铁工业各生产工序的环境保护设施内容………(29)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2条文说明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Terms……………………………………3Basicrequirements4Plantsiteselectionandgenerallayout•4.1Plantsiteselection4.2Generallayout5Design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oftheprocess……5.1Mmmg5.2Benef1ciation……………………………………………5.3Rawmaterialyard5.4Sinteringandpelletizing5.55.6CokemakingIronmaking·...……·........................................(2)(4)(6)(6)(7)(8)(8)(9)(10)(11)(12)(15)5.7Steelmakingandcontmuouscastmg……………………(16)5.8Steelrollingandmetalproducing…………………………(18)5.9Metallurg1calhmeandrefractorymaterial………………(19)5.10Ferroalloy……………………………………………(20)5.11Carbonproduct…………………………………………(22)5.12Publicandauxiliaryfacilities……………………………(23)5.13Centralizedenvironmentalprotect10nfacilities……………(26)6Division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28)AppendixA: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ofeachprocessinsteelindustry……………………(29)•2•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7)Listofquotedstandards……………………………………(38)Addition:Explanationonprovisions………………………(39)•3•2术语2.o.1烧结球团烟气净化sinteringfluegaspurification对铁矿粉烧结、球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以及二崛英类等措染物烟气的治理。2.o.2高炉出铁场除尘dedustingofblastfurnacetappingyard对高炉冶炼出铁场所(主要包括出铁口、主沟、铁沟、渣沟、撇渣器、摆动流嘴等生产设施所在场所)产生颗粒物的治理。2.o.3电炉冶炼烟气净化electricalarcfurnacefluegaspur-ification对电炉在熔化、氧化脱碳以及还原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和二幡英类等污染物烟气的治理。2.0.4转炉一次烟气除尘primarydedustingofconverter对转炉吹氧冶炼产生烟气(包括回收煤气和放散煤气)中颗粒物的治理。2.o.5新OG法转炉一次烟气净化newOGmethodforcon-verterprimaryfluegaspurification对转炉一次烟气中的颗粒物采用喷淋塔+环缝装置+脱水塔的湿式净化方法。2.o.6转炉二次烟气除尘secondaryfumeanddustofcon-verter对转炉炼钢除一次烟气之外,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所有含尘烟气的治理。2.0.7循环用水utilizationofrecycledwater在确定的生产系统中将使用过的水直接或经适当处理后重新•2•用于同一生产过程中的用水方式。2.o.8串级用水cascadeutilizationofwater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各车间或者在不同范围内对用水水质的不同要求,将水按水质要求由高到低依序串级使用的用水方式。2.0.9直接冷却水directcoolingwater冷却水与被冷却设备或介质直接接触冷却用水。2.0.10水重复利用率recyclerateofwater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3•3基本规定3.o.1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有环境保护设计内容。3.o.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内容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3.o.3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0.4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环保治理设施设计以及生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净化防控技术应采用成熟的废气污染物技术,煤气净化等宜采用干法净化技术替代理法净化。在国家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应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各工序废气污染物净化后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废气污染物排放要求。2按照分级、分质供、用水原则,采用清污分流、循环用水、串级用水等技术,提高各工序生产水的重复利用率,水源宜采用城市中水作为部分供水来源。不得向环境排放炼焦盼氧废水以及冷轧含重金属废水。各工序废水污染物净化后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3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以及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市染控制标准》GB18597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的有关规定。4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应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厂界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5钢铁工业金属矿山采矿选矿在施工、运营以及闭矿过程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工作。•4,•3.0.5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废气、废水等自动监测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3.0.6对引进项目,其设备、装置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要求。•5•4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4.1厂址选择4.1.1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不得选址在国家和地方依法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4.1.2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新建项目不得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4.1.3建设项目厂址严禁选择位于下列位置:1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2国家或地方设定的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特殊水资源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域。4.1.4钢铁工业炼焦厂址不得选择位于主要问流两岸、高速公路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4.1.s建设项目专用铁路、公路的选线应减轻对沿线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4.1.6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应建在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的河谷、盆地、静风频率大的地区。4.1.7对环境空气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布置在生活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常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与生活居住区保持有关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4.1.8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设施和生活设施应布置在靠近生活居住区的一侧,并作为建设项目的非扩建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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