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代课教师:于孝兵第一部分:课程概况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目的。商法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学人才而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商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的对象是商法及其发展规律,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商法研究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它除了研究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我国现行的各种商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以外,还要研究我国商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商法在实施中的情况和经验等。《商法》主要讲授了商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历史条件及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立法的要求,重点阐述了商法理论和我国商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习,使学习者系统掌握我国现行的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商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商法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商法是一个历史悠久、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综合性高、实务性强的法律学科。它与民法学、经济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经济学的一些学科相关联。它所涉及的,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这些制度具有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二、课程的学时、学分。商法课内学时为72学时,4学风。一学期开设。三、多种媒体教材。1.文字教材本课程使用的文字基本教材为《商法》(王卫国主编·2001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它较系统、全面地介绍了商法课程的内容。2.音像教材音像教材是9学时的录音课,为重点讲授型,由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主讲,中央电大音像出版社录制,2001年6月出版发行。3.其他教学手段在学习本课程的过程中,除了以上的文字教材外,中央电大及省电大将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电话和电视直播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包括:1、IP课件中央电大《商法》IP课件,主要由中央电大王志远讲授。2、直播课堂本课程的主持教师和主讲教师讲授。以上媒体可以登陆中央电大在线:、VBI信息中央电大随时通过VBI发布教学信息,要组织学生收看。第二部分教学(学习)建议一教学的基本要求1.掌握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2.掌握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制度、债券制度和对外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构架。3.掌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了解现代公司管理和经营决策权的构造方式,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维护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4.掌握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意义和方法,注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5.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注意掌握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6从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性质、事务执行制度和分配制度,理解其“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征。7.掌握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8.掌握合伙企业变更和解散的基本规则。在学习有关入伙、退伙和出资份额转让的规则时,要注意理解其中贯彻的维护合伙关系和保护债权人的立法政策。9.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10.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破产案件受理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宣告制度中是如何体现的。11.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等破产实体制度的主要规则及其实际应用。12.了解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掌握执行清算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13.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则,结合票据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票据法提出的要求。14.掌握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15.掌握发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16.了解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与一般证券的区别。17.掌握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证券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8.了解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19联系我国实际,把握现代市场经济对证券交易管理体制提出的要求。20.掌握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企业运作的财政情况和基本的保险制度。21掌握我国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22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23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财产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24掌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二、教学环节和方法。1.自学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是现代学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自学以读书为主。所读之书,除了文字教材外,还可以包括一些课外参考资料。2.电视课电视课是教师与学生进行远程交流的主要手段。通过电视课,学生不仅可以接受国内优秀学者的知识传授和专业训练,而且可以体味他们的学术思想和学术风格。学生的综合素质,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同老师的交流。优秀学生是在与优秀学者的接触中成长起来的。3.讨论课讨论课是学生消化书本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地方电大的辅导教师组织实施。各地辅导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文字、音像教材,深入钻研和掌握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讨论课应围绕教学重点,选择重要的专题或案例,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在讨论中,辅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学习骨干,发挥他们在讨论中的带头作用;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并避免学生脱离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③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讨论,尊重并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教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进行总结,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结论强加给学生;④讨论之后,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4.作业作业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字教材和其他辅导材料中将提供必要的论述题和案例。在论述体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到论点正确,论证清晰,论据充分,并力求观点鲜明,逻辑严密,文字精炼,语言生动。在案例题作业中,学生应善于把握基本案情,抓住关键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正确运用规则,严密分析,准确判断,并注意运用效率、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理念进行价值评断。地方电大的辅导教师可以适时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和讲评,公布优秀作业,组织学习经验交流。5.考核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并附带评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市场经济基本理念方面达到的水平。考试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出题,由各地电大按统一标准评分。第三部分学习支持服务一、面授辅导在本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各试点分校应适当安排面授辅导,由辅导教师解答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或者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案例分析与讨论。面授辅导的时间不宜过长,一学期28学时。二、文字辅导在本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将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函授辅导(文字辅导)。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教师将撰写相应的辅导文章、自我练习与测试题以及期末复习指导等,通过中央电大杂志社或其他途径向学生提供。其中,本课程的期末复习指导意见由中央电大统一编制下发。三、网上辅导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教师将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学生提供本课程的网上辅导。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教学网页上,学生不仅可以获得本课程的课程说明、教师介绍、教学大纲、重点难点辅导以及学科动态等教学信息,还可以开展网上练习与测试,或者通过阜阳电大“学习论坛”(法学导学组)、E-mail(电子信箱)向教师提问,教师将及时予以答复。中央电大教师的E-mail地址为:yangy@crtvu.edu.cn省电大教师的E_mail地址为yejiasheng@mail.ahtvu.ah.cn我的E_mail地址yxb1971@sina.com四、电话答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除利用前述“学习论坛”、E-mail向教师提问外,也可以通过电话各级电大教师提问,教师将即时解答。主讲教师:黄勤南教授:(010)62229546;主持教师:叶志宏:(010)66412233;中央电大教学热线:(010)66412233-1221我的电话是:13956801782第四部分教学质量保证措施一、教学辅导通过面授、函授、电话答疑、电视直播课堂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二、平时作业的布置与检查本课程每学期将安排四次以上的平时作业。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平时作业。对平时作业的批改及成绩评定工作由各试点分校教师负责,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进行抽查,平时作业的成绩按百分制记载。未完成作业者,记为0分。三、课程考核本课程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平时作业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及其他相关环节共同组成。平时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15%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未完成50%(两次)以上作业者和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期末考试)。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卷面成绩按85%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试卷采用百分制,试题类型将与平时作业题相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平时作业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两次课程考核均及格者可取得本课程的学分具体教学进程安排时间或周次学习内容助学方式章节知识点第一次(3.13)总论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A、介绍课程概况、展示学习资源B、指导学生制定自主化学习计划C、指导学生利用网上教学资源学习D、学习:商法总论E、做课后习题及参考资料习题进行知识巩固面授辅导介绍本课程的相关资源,重点介绍学习本课程的学习媒体,并使学生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初步的了解A、根据中央电大的安排引导学生利用中央电大的直播课堂。B、根据学校的安排引导学生利用音像教材。第二次(3.27)第二章A、公司概述、公司基本财产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B、讲评第一次作业面授辅导课堂讨论第三次(4.10)第三章A、合伙企业概述、设立、内部关系、外部关系、变更、解散和清算B、做课后习题及参考资料习题进行知识巩固面授辅导小组活动第四次(4.24)第四章A、破产总论、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债权人会议、破产宣告、和解程序和整顿程序。做课后习题及参考资料习题进行知识巩固B、讲评第二次作业面授辅导电话答疑第五次(5.8)期中考试期中复习试卷讲评第六次(5.22)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A、票据概述、汇票、本票支票C、讲评第三次作业面授辅导网上答疑第七次(6.5)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A、证券法概述、发行、交易制度、证券商制度、券交易所等B、做课后习题及参考资料习题进行知识巩固面授辅导小组活动C、指导学生利用网上资源、文字教材、音像教材进行个别化自主学习第八次(6.19)第七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A保险概述、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保险合同、财保、人保C、讲评第四次作业面授辅导电话答疑第九次(7.4)期末复习期末综合总复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