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工作重点序号主要工作任务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一、主要发展指标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万元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2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市三产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国税局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7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左右,五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65亿美元左右。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8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市统计局、嘉兴电力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9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2—二、产业优化升级10积极推进技术创新,重点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网络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现代装备技术等先进生产技术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1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进程,到2010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左右,主要行业骨干企业的工艺技术及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2加强品牌培育,到2010年,拥有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各10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15个以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10个以上的相关技术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工业生产性投入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70家,其中超100亿元的2家。重点发展临港工业、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四大产业集群。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4推动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提升扩容,到2010年,全市省及省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以嘉兴港和内河集装箱港为主的海河联运物流基地、以沪杭高速和乍嘉苏高速沿线为主的物流走廊,到2010年,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物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6—3—二、产业优化升级16加快大型专业市场建设,努力建成茧丝绸、皮革、羊毛衫、家纺等行业全国性的交易中心和丝织、汽车、农产品、副食品等区域性的交易中心,到2010年市场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7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完善重点景区设施建设,打响“红色之旅”品牌,着力发展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农家乐”休闲旅游,到2010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26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0亿元。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农业经济局、南湖风景名胜区、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8健康稳妥地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扩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规模,有序发展中高档住宅,积极发展标准厂房、总部经济、养老公寓等新型房产。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9加强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建设,到2010年,全市蔬菜瓜类、晚稻和“双低”油菜基地面积分别稳定在180万亩、185万亩和80万亩左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加强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四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新建标准农田2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新建、改建标准化圩区140万亩,加快嘉兴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等一批科技园区建设,建成长三角重要的农业科技和种子种苗中心。市农业经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三、推进滨海开发20统筹开发建设滨海新区。按照“四统两分”的原则,统筹编制滨海新区空间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各项开发政策,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点建设。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21加快港口建设,到2010年,拥有生产性码头泊位40个以上,年货物吞吐能力40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30万标箱/年。嘉兴港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22大力发展临港工业。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能源、新型建材、造纸、船舶修造业,积极做好PTA、PX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嘉兴港区23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作用,重点引进电子、机电、精密器械、汽车配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尽早完成3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到2010年,力争出口加工区单位平方公里产值达到10亿美元嘉兴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市边检站、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嘉兴港区24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业,尽早开通嘉兴港到洋山港区的支线航线和到其他港口的定期航线,努力实现嘉兴内河港与嘉兴港、上海洋山港、宁波-舟山港的海河联运。到2010年,建成港口仓储、液体化工、粮食和煤炭物流中心。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嘉兴海事局、嘉兴港务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嘉兴港区25推进滨海旅游,加快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南北湖风景区、海宁盐官观潮胜地等著名景区建设,加快大桥观光、海宁“百里观潮旅游长廊”、海盐白塔山海岛等新兴景区的开发。市旅游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嘉兴港区6—5—四、城乡一体化26突出发展中心城市,优化提升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商贸金融区、文体会展区、高教区、市场物流区、旅游区、高技术产业区。加快南湖区、秀洲区商贸副中心和运河新区建设。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27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及中心镇。大力发展嘉善、平湖、海宁、海盐、桐乡等副中心城市和乍浦,加大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有序发展中心镇和特色镇,大力提高小城镇集聚程度和建设水平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28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深入推进“五城联创”活动,全面实施“数字城管”,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园林绿化和河道整治,到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5平方米以上。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29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市委农办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0推进农村康庄工程建设,合理规划路网布局,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1加快城镇供电、供水、供气、信息化等公用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改善农村公用设施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嘉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2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信息网络体系、信息应用体系和信息资源体系向农村社区辐射延伸,扩大“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应用覆盖面。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6—四、城乡一体化33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和千村放心店”工程,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4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完善县、镇、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5丰富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认真开展农村“十、百、千”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6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村新增和富余劳动力80万人次。市农业经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7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按居住地登记的居民户籍管理制度。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8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统一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39加快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接轨。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0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7—五、深化改革41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强化对审批行为、审批后续等的监督失责行为的追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级审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42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3加快生产经营型、社会中介型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市人事局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44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登记核准、备案制,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后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4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6扎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介机构的培育,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到2010年,全市各类行业协会达到100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8—五、深化改革47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和宏观性,确立其在各类规划中的统领地位。切实强化空间规划功能,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定位,增强区域规划在特定区域的指导性。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48大力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文化产业等领域,建立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