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一位高中教师的心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时时觉得自己的双手沾满的竟然是血、青春的热血。我的双手在捧出一个个大学生的同时扼杀了多少艺术家、文学家、优秀的技师和匠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不是制作零件毛坯。而凡是生命就一定具有“不可重复”和“不能替代”两个最基本的特点,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培养出一模一样的学生,更加不应该努力去培养出一模一样的社会零件。可是现在我们的学校和我们的老师在做什么呢?每次我带高三毕业班,都无奈地对学生们说:“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受学校的委托、家长的鼓励、社会的要求,根据目前大学招生的标准来加工你们,或者说得可恶一点,就是来摧残你们,希望通过一年炼狱般的日子,我们能有一个预期的结果。”每一次我都带着非常沉重的心情说这番话,什么时候可以不说啊!时常想我们是为祖国培养建设国家的接班人,还是仅仅为学校培养大学生,社会需要这样的学生吗?——周炎《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本章内容概要教育目的概述我国的教育目的学校培养目标与素质教育第一节教育目的概述一、教育目的内涵•1、基本概念:•教育目的:是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总要求。它是统治阶级根据一定社会和阶级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格的要求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它一方面指明教育所培养的人应具有何种社会功能;另一方面规定教育所培养的人应当具有什么样的素质。•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命令颁布施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国家教育目的和自身的性质任务,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三者关系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关系•“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范畴之间既存在着区别又存在着联系。•(1)区别:教育方针是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总规划,说明教育工作的社会性质、根本方向乃至教育工作的领导权等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教育方针往往也包括了教育目的的内容,但却不仅仅是教育目的。比起教育目的的范畴来说,教育方针具有更大的强制性、政策性和实践针对性。•(2)联系:可以近似地将教育方针看成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在我国,国家教育目的一般也是通过教育方针来体现和表述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关系首先,教育目的是一个国家对其各级各类学校总体要求,即不论初等、中等、高等教育,还是理、工、农、医、师等,都要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培养人;而培养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制定的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或某一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是国家总体教育目的在不同教育阶段或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的具体化,二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其次,培养目标必须依据教育目的来制定,不能脱离教育目的,而教育目的又必须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来体现和落实。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是惟一的,而培养目标却是多种多样的。2、教育目的的层级结构•教育目的: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制定学校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及教学目标的根本依据。(国家层面,例)•培养目标:一方面反映一定社会发展对受教育者的要求,一方面也受教育对象所处的学校的级别及类型的制约。(学校层面,例)•课程目标:是教育理想、教育目的的体现,是培养目标在特定课程门类或科目中的具体化、操作化表述。(现行课程目标是素质教育的体现,三维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是单元教学或课堂教学完成后,期望受教育者所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结果的一种主观上的愿望。美国提出现代人必须具备的三种素质、五种能力•三种素质:①基本技能:即阅读书写能力、倾听和口头表达能力、数学运算能力。②思维能力:即能有新想法,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根据符号图象进行思维分析。③个人品质:即热爱工作,有敬业精神,自重,有自信心;有社会责任感、集体责任感,自律,能正确评价自己;正直、诚实,遵守社会道德行为准则。•五种能力:①合理利用与支配各类资源的能力,包括对时间、经费、设备、人力的利用和支配。②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能够作为集体的一员参与工作,诚心为顾客服务,坚持以理服人,调整利益以求妥协,能与背景不同的人共事。③获取信息并利用信息的能力。④综合与分析能力。⑤运用各种技术的能力。日本对人才素质的要求①有高度教养和出色人品(日本教育界十分强调加强德育,并提出“德育是关系日本21世纪命运的关键”);②能对社会发展和增进福利作出贡献;③有独创性;④具有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遭到破坏、人口爆炸、民族冲突、贫困和饥饿等复杂问题的能力;⑤要培养“世界通用的日本人”。学校培养目标示例日本丰桥市立羽田中学的《学校管理方案》中确定的“本校的教育目标”是:以培养“不怕风雨”、开朗的、健壮的、心灵宽广的人为目标。要求学生成为:a)创造性的人——具有自学的精神,确立向往未来的理想;勤于思考,追求创造性的欢乐。b)心灵宽广的人——养成重视礼仪,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培养同情心及互相信赖、心胸宽广的精神。c)顽强的人——不怕任何困难,体魄健壮;永不自满。二、教育目的的功能1、导向功能——引导学校方向2、控制功能——培养理想学生3、评价功能——衡量学校工作4、激励功能——实现自身价值三、教育目的的特点社会制约性个体制约性未来指向性形式主观性第二节我国的教育目的一、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意义,归根结底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它存在于主客体相互作用之中,是一种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一个事物对于人是否有价值,就是视其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价值的大小也就是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程度的大小。•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两种代表性观点:•个人本位论•社会本位论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两种代表性观点1、个人本位论•代表人物: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等•主要观点:教育目的在于促进儿童本能的发展;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教育在于培养“人”2、社会本位论•代表人物:孔德、涂尔干、诺笃尔普等•主要观点:个人的一切发展都依赖于社会;教育只有社会目的,没有个人目的;教育的结果只能一起社会功能加以衡量二、制定我国教育目的的依据1、教育目的的确立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制约2、教育目的的确立受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3、教育目的的确立受教育对象身心发展水平制约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制定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一)主要内容1、人的发展同社会生活条件相联系2、旧式的社会分工造成人的片面发展(人片面发展的根本原因)——工厂手工业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分离3、现代生产对人提出了全面发展的要求并准备了物质条件——大工业生产,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结合4、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完全实现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含义及实现全面发展的途径1、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含义个人的智力和体力尽可能广泛、充分、统一和自由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2、实现途径: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3、个人全面发展与全面发展教育三、我国的教育目的(一)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1、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民主斗争服务。”2、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是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3、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4、1978年人大会议通过的宪法中指出:“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一)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5、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同年的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教育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6、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当代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教育目的(一)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7、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8、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义的建设人才奠定基础。”——首次把提高全民族素质纳入教育目的(一)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9、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教育必须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0、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一)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11、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2、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时期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基本精神坚持教育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阶段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1、教育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教育必须为人民服务3、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4、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节教育培养目标与素质教育一、教育培养目标2001年7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是:1、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2、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3、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5、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6、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7、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第三节教育培养目标与素质教育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是:1、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