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薛村小学室外体育器材安装及设置为安全合理使用户外体育器材,我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特对我校室外体育器材的安装设置规定并执行如下:1、器材的地面安装及其埋人地下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较大的地面框架式底座的器材除外):⑴埋人地下的器材立柱,应可靠地固接横向支承或支承盘;⑵安装器材的土质,在距地表800mm深度以内应为紧固系数不小于0.7的Ⅱ类普硬土及其以上的非疏松性和非沙壤土类的地质结构;否则,应将该土质等效处理后,方可安装器材;注:需要用铁锹用力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的土质,可视为紧固系数不小于0.7的Ⅱ类普硬土。⑶器材立柱埋入地下的深度:当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2000mm时,应不小于600mm;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1000mm且<2000mm时,应不小于500mm;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1000mm时,应不小于400mm;器材立柱底部以下应有不小于100mm厚度的混凝土支承层;2⑷安装器材各支承立柱混凝土地基坑的水平尺寸,应不小于400mm×400mm,且不应将混凝土地基处置为上大下小的形状;⑸地埋式蓝球架埋入地下的深度应不小900mm,混凝土地基坑的尺寸应不小于800mm×800mm。⑹浇注器材地基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20,且在地基没有完全凝固前,应有专人监护;⑺器材安装后,各支承立柱和主体应保证与安装地面垂直,垂直度公差应不大于1/100;⑻器材不应使用膨胀螺栓进行地面固定。具有框架式底座的器材,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应采取防松和防护措施。2、安装器材的场地及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器材距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⑵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距各类办公楼房、居民住宅及各类楼堂馆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⑶夜间需使用器材的场所,在器材边缘2m的范围内,光照度应不小于15lx;⑷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定。单杠、双杠、天梯、秋千等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运动跌落的器材,其运动地面为松软或富有弹性缓冲的地面(规划使用塑胶地3面)。⑸运动站与运动站人体运动范围的边缘距离应不小于1m。姚村镇薛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