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土壤分类土壤分类系统中国的土壤分类第一节土壤分类系统土壤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土壤分类就是根据土壤自身的发生发展规律,系统地认识土壤,通过比较土壤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对客观存在的土壤进行区分和归类,系统地编排它们的分类位置,从而能看出各土壤类型之间的相互区别与联系,同时对所划分的土壤类型分别给予适当的名称。土壤分类是土壤调查的基础,因地制宜地推广农业技术的依据,也是国内外土壤科学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第一节土壤分类系统世界土壤分类系统概况以前苏联的土壤分类系统为代表的发生学分类其基本观点是:强调土壤与成土因素和地理景观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成土因素及其对土壤的影响作为土壤分类的理论基础,同时也结合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作为土壤分类的依据。以美国系统分类为代表的土壤诊断学分类诊断学分类的基本观点是:分类所依据的具体指标是可以直接感知和定量测定的土壤属性,土壤类型的划分,主要根据诊断层和诊断特性。第一节土壤分类系统世界土壤分类系统概况土壤形态发生学分类(以西欧的库比恩纳和莫根浩森分类为代表)基本观点是:①土壤是一系列环境的产物,土壤分类应根据自然体的全部性状,并需与自然环境联系考虑;②土类之间的差异是由形态(层次)发生发展的阶段性决定的,剖面层序可分为(A)-C、A-C,A-(B)-C、A-B-C、B/A-B-C型等土体构型;③还可按土壤水分渗透方向与程度、母质类型、土壤中物质特定动态等进行分类。第二节中国的土壤分类中国土壤发生学分类分类的基本原则发生学原则必须坚持成土因素、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较稳定的性态特征)三结合作为土壤发生学分类的基本依据,但应以土壤属性为基础。统一性原则必须将耕种土壤和自然土壤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土壤类型的划分,具体分析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土壤的影响,揭示自然土壤与耕种土壤在发生上的联系及其演变规律。第二节中国的土壤分类中国土壤发生学分类分类单元及其划分原则采用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7级分类,是以土类和土种为基本分类单元的分级分类制。土类以下细分亚类,土种以下细分变种。土属为土类和土种间的过渡单元,具有承上启下作用。土类以上归纳为土纲、亚纲,以概括土类间的某些共性。土壤命名土壤命名采用分级命名法,即土纲、土类、土属、土种等都可单独命名,习惯名称与群众名称并用。第二节中国的土壤分类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分类原则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作为分类的基础,共采用30个诊断层、23个诊断特性。分类单元及其划分原则为多级系统分类,共分7级,即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和变种。目前仅涉及亚类以上的高级单元。中国土壤主要种类剖面图谱思考问题土壤分类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