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考核及奖罚一、物管科根据生产单位当月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对生产单位月度材料消耗指标汇总形成基础考核表报企管科,由企管科负责按月考核。1、定额材料考核。采掘开修单位使用的定额材料,实行月度考核,节约按50%奖,超支按100%罚,掘开定额材料节约超计划5%以上不予奖励。其他单位按定额配备的材料实行季度考核,节约按10%奖励,超支按100%罚。2、非定额材料考核。非定额材料实行季度考核,节约按50%奖,超支按100%罚,奖罚实行封顶,封顶额为10000元。3、矿各单位材料奖罚20%与单位领导挂钩,30%与班队长挂钩,50%与工人工资挂钩。二、全矿材料费完成集团公司下达指标,矿每月从材料费降低额中提取5%奖励有关管理单位和人员三、凡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浪费的,对物管科给予2000元罚款。四、对计划和领用、验收管理不严,造成材料超支浪费和备用积压超过规定量的,给予班、队长及材料员每人200元处罚,并给予单位1000-2000元处罚。凡工完料不尽或未能及时转运的材料,给予使用单位材料原值处罚。五、使用单位违反规程措施使用材料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处罚。六、对材料堆放混乱、不挂牌上架管理的,给予单位处罚1000元、给予单位党、政正职、材料管理员各罚100元。七、机电修配中心应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完成矿下达的维修任务,如不按要求完成维修任务的给予1000元罚款。八、使用单位应加强不可复用废旧物资的回收集中与管理。对于不可复用废旧物质的回收,按出售价值的10%奖励。对没有按规定回收的,按原值进行处罚;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收的,须经矿组织鉴定后方可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