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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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1总则1.1背景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disease,HFMD)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婴幼儿发病率最高,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如无心、脑、肺等重要器官合并症,一般无生命危险。该病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般4-7月是高发季节。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型别复杂、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极易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较大。1.2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地应对手足口病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XX手足口病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2分级标准根据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手足口病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2.1特别重大手足口病疫情(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疫情(Ⅰ级):(1)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2)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20起或以上。(3)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死亡病例10例或以上。2.2重大手足口病疫情(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疫情(Ⅱ级):(1)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2)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10起或以上。(3)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死亡病例5例或以上。2.3较大手足口病疫情(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疫情(Ⅲ级):(1)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3起或以上。(2)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死亡病例2例或以上。2.4一般手足口病疫情(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疫情(Ⅳ级):(1)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3起以下。(2)在全市范围内,1周内发生手足口病死亡病例1例。3应急响应当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达到本预案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时,凡发生手足口病暴发流行,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时,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级别进行分级应急响应。4先期处置XX疾控中心接到手足口病重症/死亡病例、手足口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卫生防病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现场处置,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上报XX疾控中心和XX卫生局。(1)初步核实诊断,证实是否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询问病人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情况,并了解当地历史疫情和基本情况(自然、社会等)等背景资料,初步制定调查处理方案。(2)收集疫情资料,并简单分析,以估计此次疫情可能的严重程度,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以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3)成立调查处理小组,成员应包括流行病学、检验、消杀等人员。准备调查的设备、工具等,包括现场和实验室设备,办公场所和车辆等。(4)准备好各种调查表格、采样用品、消杀药械等,如漂白粉、漂精片等。5监测、报告与预测5.1疫情动态监测XX疾控中心可根据手足口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科学设置手足口病的监测点医院,选择辖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儿科或儿童医院进行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并按疫情发生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置。用于病毒核酸检测及分离的标本采集尽可能在发病的初期、急性期或患者入院的当天进行,同时在感染的急性期和恢复期采集用于抗体检测的双份血清(相隔2~4周)。标本采集时应填写手足口病例标本采集登记表。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要加大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5.2信息报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诊断标准”进行病例的诊断。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实验室检测结果”栏内选择相应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在“重症患者”一栏选择“是、否”为重症患者,如有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确诊的,需及时订正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局部地区发生手足口病流行或暴发,疫情达到本预案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5.3趋势分析与预测市疾控中心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手足口病监测等有关信息,分析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发展趋势、特点及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等,并在XX卫生局领导下,适时提出疫情预警报告,成立手足口病防控临时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6现场应急处置6.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6.1.1核实疫情首先了解诊断是否明确,是否可靠。若诊断明确、可靠,则可明确疫情性质;否则需要进行初步调查来核实,与参与诊治的临床医生进行访谈,了解就诊的病人情况,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资料,必要时亲自对现症病例进行体格检查和采样检测,并询问其发病经过、诊治过程、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疾病传播以及危险因子等问题。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结果,结合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疫情做出初步判断。6.1.2病例搜索与报告开展病例调查的同时对疫情发生地各医疗机构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在搜索病例时可以使用敏感性高的病例定义,尽量不漏掉病例。一方面要加强已有的监测系统,提高发现病例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主动监测系统,如社区调查、接触者追踪等。病例搜索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发现所有的病例,对搜索到的病例要进行登记,并按要求进行报告。6.1.3个案调查对发现并核实后的每个病例都应及时地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完整地逐项地填写个案调查表。根据病人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验结果以及流行病学特点,了解手足口病发病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6.1.4专题调查根据疫点范围内病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群分布特点,把从现场获得的资料加以对比,综合分析暴发的影响因素和初步假设,制定针对性的调查方案,开展暴发原因调查。6.2防控措施6.2.1病人的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街)、村、社区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病人原则上应隔离治疗至主要症状消失,热度及红疹消退,以及所有水疱结痂为止。6.2.2疫点消毒处理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疫情发生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2。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6.2.3密切接触者的处置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人处在同一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中的人群,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同班者、教职工、家庭成员等。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和体征,要立即报告,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6.2.4开展健康教育在托幼机构、学校、医院等场所,开展饭前便后洗手、促进房间通风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6.2.5加强疫情监测各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要详细、认真,尤其要详细登记患者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要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工作,定期到相关单位核查晨检记录或出勤记录,及时了解因病缺课、缺勤或医疗机构集中就诊情况,及时发现疫情,防止疫情蔓延。6.2.6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对危重病例按照《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要求,组织专家全力救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加强饮水消毒,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要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6.3实验室检测6.3.1采样与检测要求采集病例粪便(或肛拭子)、咽拭子、疱疹液及口腔溃疡拭子等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病毒核酸检测也可以选用荧光定量RT-PCR方法,但必须使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共同研制的引物和探针(已下发各地)。医疗机构采集样本原则上送所在市疾控中心检测,也可送具备检测条件的所在地县(市、区)疾控中心检测。以下三类标本必须送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1)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样本,无论检测结果阳性或阴性;(2)重症与死亡病例样本。各县(区、市)在对重症(死亡)病例、住院病例、聚集性发病病例采样检测的基础上,可选择部分门诊轻型病例开展病原学检测,要求每市每月检测标本数为5~10份,流行季节适当增加采样量。市疾控中心每周5上报本周检测结果,每月30日前上报本月检测结果,报告以一览表(附件)形式通过Email上报至省疾控中心传防所(cfs_zjcdc@126.com)6.3.2标本的保存与运输(1)保存:病毒抵抗力弱,室温中容易灭活,因此样本采集后要尽快送检,标本可暂时(数小时)保存在0~4℃低温环境中,或放置在-20℃的冰箱中。长期保存时标本不经稀释,直接冻存于在-70℃以下,并避免反复冻融。(2)运输:标本应在4℃条件下,由专业人员使用标本运送箱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保存在-70℃以下低温冰箱,如无-70℃以下低温冰时,则暂时保存在-20℃低温冰箱(1天内),并尽快联系递送标本。送检标本时需随带样本送检表。7后期处理7.1应急反应终止条件应急响应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疫情明显下降达常态水平,经过该病最长潜伏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由XX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XX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7.2应急处置效果评估疫情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疾控中心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应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疾控中心。7.3长期监测与防控技术参见浙江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8应急储备8.1物资储备XX疾控中心要做好应对手足口病暴发流行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治疗药物、消杀药械,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流行及重症(死亡)病例等手足口病重大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所需。8.2技术储备XX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要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演练。组建手足口病防治应急专业队伍(1)了解掌握国内外应急处理技术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对手足口病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生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2)对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调整和评估。(3)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样本采集、健康教育等工作;(4)参与并指导手足口病患者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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