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必须采取防护围栏、栏杆、档脚板、安全带、安全网、平台等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检查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方可进行高处作业。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并接受专门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人员上岗前应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应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必须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衣着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等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打闹。4、高处作业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必须有针对性的悬挂各类安全警示标识,标明高处作业标记。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5、高处作业时,不准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确有需要时,必须要有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6、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人员上下的扶梯,不得作业人员沿立杆、栏杆等攀登上下。7、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尽量不安排露天高处作业施工。雨、雪天露天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装置,并有专人负责。9、高处拆除作业要设置禁区,并在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对拆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并及时运走。10、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堆(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2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11、高处作业施工及照明用电必须规范接设,确保电线、用电设备与操作平台、脚手架等隔绝。12、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3、水上高处作业人员除采取一般防护措施外,还必须穿好救生衣方可进行水上高处作业。3二、安全用电保护措施(一)、目的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用电,针对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用电而制定本作业指导书。(二)、范围本作业指导书使用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场所,有明确的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线路架符合规定。(三)、安全要求与确认事项安全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1.1临近有无高压输电线路靠近建筑物。1.2地下是否有管线、基础、挖土时是否要影响。1.3制定相应的技术防护方案或防护措施。2、负荷计算;2.1施工用电的计算申请工作。2.2配电间的位置选择,电源线选用,制定主电源走路线。2.3三级配电箱配备,现场设置方案,与主电源线走线图同步标明。3、外电保护:3.1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如有高压输电线靠近要建工程,技术部门制定防护措施并出图送供电部门审批。43.2得到供电部门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并要对实施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3.3对高压输电线的防护实施好后,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监、机施等部门共同验收,并建立今后有人进入这一区域工作,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制度。3.4另有一些特别防护,如防雷击、防高频电流与本工程有关,就必须制定防护方案。4、专业人员:4.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4.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的电工完成,根据工作的易难应与电工的技术等级相符。4.3对各类用点人员要求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5、安全技术档案:5.1技术测试:5.1.1对现场的设施进行技术测试:如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5.1.2建立电气技术测试数据资料台帐。5.1.3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复测工作。5.2技术资料:5.2.1健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和修改资料。55.2.2收集已有、转移来的和新购进的设备测试,检验凭单、调试记录报告。5.2.3设立维修保养资料,特别是大型设备和维修资料。5.3验收、交底制度:5.3.1进场的新旧电器具、设备全部要进行验收。5.3.2电工上岗要有交接班制度,每天要有值班记录。5.3.3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要有安全使用技术交底和借用手续。5.3.4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要有定期的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6、安全用电三个阶段方案:6.1基础阶段。6.1.1现场三通一平,架空线或主电缆设置方案。6.1.2打桩、挖土降水阶段用电方案。6.1.3地下室施工时用电与照明的安全方案。6.2结构阶段:6.2.1塔吊、电梯、高压水泵电源必须独立设置。6.2.2分配电箱、上楼层与保护措施的方案。6.2.3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等的照明方案。6.3装修阶段:6.3.1楼层内施工用电与放火工作配合的方案。6.3.2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照明灯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技术要求。67、三相五线制与配电箱:7.1三相五线制(TN—S)7.1.1三相五线制应用范围: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的电力线路中。7.1.2三相五线制的优点:在整个系统中有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7.1.3三相五线制的注意事项: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电源侧的零线引出。7.1.4配电箱分:Ⅰ总箱、Ⅱ分配电箱、Ⅲ开关箱。Ⅰ总箱a)应设:电压表、电度表、总电流表。b)设总开关、分路开关、并标明用途。c)总开关具有过载能力可不设总、分熔断器。Ⅱ分配电箱a)分配电箱应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b)开关、零件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c)严格执行总开关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度(闸为漏电开关,动作电流50mA)。Ⅲ开关箱a)开关箱必须具有防雨功能,非木质材料制作。b)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漏电开关动作电流30mA。7c)开关箱电源电缆长度30m,与容量匹配。8、接地与接零保护和现场常见病。(四)、保护Ⅰ接地保护:就是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连接起来,其目的是使它的对地电压数值降低到安全数值,以保护人身安全。a)接地保护的先决条件:电压1000V以上装置,不管电网的中性点接地或不接地都应有保护接地。在1000V以下的装置中,只有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才能采用,因此,对于中性点绝缘的220V、380V的装置,不管环境条件怎样,都应该在所有生产场所和室外装置中装设接地装置。b)接的保护的要求;就是将电器、电机、配电板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电缆的接线盒,导线、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用导线和埋在地中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变压器、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的金属外壳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c)接地保护时电箱内的零地线处理:导线截面选择面积要足够,尽量避免零、地线的短裂,接头螺栓应加垫圈,弹簧垫圈,防止接头松动,导线采用有色线,箱内导线排列整齐,零、地线不能相连接。Ⅱ接零保护:接零保护作为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其原理与保护接地完全不同,在三相四线制的供电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8a)接零保护的先决条件:用于1000V以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中的电气设备。b)接零保护要求与接地保护的差别:接零保护是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接地保护是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不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连接起来。c)接零保护时电箱内零、地线的处理:原则与Ⅰ、C款相同,零线和地线应紧密连接。Ⅲ重复接地:采用保护接零的情况下,系统中除了在中性特点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重复接地。a)什么情况需要进行重复接地:在采用保护接零的供电系中b)重复接地的要求:丝毫不能放松零线的敷设质量,在运行时,也不能疏忽对零线的检查。五、常见病:要随时注意以下几种常见病,及时发现及时纠正。a)支线架设过程中;b)电箱设置中;c)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d)电焊机使用时;e)照明灯具使用时;f)空气压缩机使用时;g)搅拌机、砂浆机使用时。9三、机械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10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1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保护措施(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力,监守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仍物料。3.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饮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4.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二)脚手架安装安全技术措施:1.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楚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极土,作好排水。3.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4.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集中,相互应,不得走“过档”和条约架子。5.脚手架要结合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架子稳定。6.风力六极以上,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的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风雨后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12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地步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8.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使用。(2)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运输管固定在脚手架上。(4)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5)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三)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⒈拆除脚手架前,班组成员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操作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东张西望和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