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蔬菜种植情况调查报告但由于受条件制约,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县近年来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影响了蔬菜生产;二是农业生产成本较往年高,种子、化肥、人工成本单价相对往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我县山区多,平原少,特别的农田灌溉设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蔬菜种植企业还依然处在申报蔬菜基地的过程中。针对我县区目前的农业种植情况,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罗委〔2011〕75号),今年县财政计划出资1500万元用于补助农业六大产业发展,有关部门通过细化验收标准,出台补助方案,促使惠农强农富农政策早日兑现。要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前瞻性调查与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落实发展措施。组织观摩拉练活动,加快培育现代农业典型,对发展现代农业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带动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各乡镇要把加快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帮助解决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形成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合力。一、发展六大特色农业产业的基本要求1、坚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工业的理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资源节约、品牌响亮的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优良品种的推广,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增强其带动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4、坚持依靠市场机制。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六大特色农业产业。5、坚持依法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建立农口部门分工负责,农技人员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与研究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等,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发展农业种植的具体扶持措施(一)、大力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1、对在规划范围内新建标准钢架大棚6亩以上,经申报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2、优先安排实施蔬菜基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对用于保鲜、促进蔬菜均衡上市所需的冷库设备建设,冷库库容达到1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库(食用菌、水产品保鲜冷库建设参照执行)。(二)、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户增收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仓储、精深加工、配送设施建设和技改扩建等产生的贷款,经申报核定后,按照基准利率的20%予以贷款贴息(已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贷款贴息的,不重复享受县级财政贷款贴息)。(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1、对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用于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贷款,经申报核定后,按照基准利率的20%予以贷款贴息(已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贷款贴息的,不重复享受县级财政贷款贴息)。2、对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搭建临时建筑的,可按程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3、对工商注册两年以上,股权设置合理,产权清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开展“五统一”服务,产品质量安全,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统一销售社员产品占社员全部产品比例60%以上,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60%以上,带动农户30户以上,有注册商标和“三品”认证,建立健全会计帐簿和盈余分配制度的,经认定达到县级以上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合作社,给予奖励3万元。(四)、大力扶持农业市场体系建设1、鼓励到县外定点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对在福州市区新开设以销售本县茶叶、食用菌、水产、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专卖店(或进入连锁超市),每年将评定若干家,并给予一定的奖励。2、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1)、对首次被确认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单位,奖励3万元。(2)、对首次被确认为有机食品的企业,奖励3万元。(3)、对首次被确认为绿色食品的企业,奖励2万元。(4)、对首次被确认为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和渔业养殖户,奖励1万元。(5)、对参加省级以上名优产品评比,并获得名优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6)、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制定并通过审核、实施的农业系列标准的企业,国家级标准每个奖励3万元,省级地方标准每个奖励2万元。(五)、大力扶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1.鼓励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1)、为促进规模经营,对当年新增规模流转土地(指水田)连片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流入户每亩100元的补助。对在整村搬迁范围内流转土地(指水田)的,一次性予以流入户每亩200元的补助。(2)、对吸纳流出户在家劳动力就业达到30%以上的流入户,给予适当的奖励。(3)、鼓励乡镇、村为农业招商、规模经营储备土地资源。对乡镇、村流转储备土地(指水田)连片100亩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乡镇、村每亩100元、5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4)、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到2012年6月,全县各乡镇基本建成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对按“有服务窗口、有服务设施、有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有村级信息员、有备案合同”等建设标准的乡镇,经验收合格后,给予3万元补助。示范性乡镇给予5万元补助。三、发展蔬菜种植项目的工作计划农业龙头企业和设施农业发展工作由县委农办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负责指导。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示范片,引进并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蔬菜加工企业,提升蔬菜产后处理和加工水平,继续增加农业种植投保率,共担风险。1、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果蔬生产基地。我县蔬菜生产在抓好大宗蔬菜品种的同时,重点加强设施大棚蔬菜和山区反季节蔬菜发展,2012年底全县共发展大棚蔬菜810亩,设施点从原来的3个乡镇发展到6个乡镇;位于杭山村的金汇恒蔬菜基地和西山村的三友蔬菜基地引进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开展新品种试种推广,取得良好效益。在西兰乡甘厝村建立了200多亩山区反季节栽培蔬菜基地,全县建成毛豆、黄色韭菜、茭白等基地5000亩。在2013年我县计划实施沿海、平原,山区梯度开发,选择推广市场效益型优势品种,推行设施农业,实行基地化运作。鼓励土地合理有偿流转,计划发展名优水果1000亩,全县全年种植反季节蔬菜5000亩、茭白3000亩、毛豆4000亩、黄色韭菜2000亩、西甜瓜5000亩,全县蔬菜面积分别巩固在8.5万亩。2、全力推进特色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立足罗源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重抓好区域特色产业项目向规模化推进,我局重点抓好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牧四大产业发展,细化产业验收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促产业上规模。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科技培训与指导。(1)、加强农技干部队伍建设。(2)、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推行农业技术干部联户指导制度。(4)、依托新建的罗源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12316”农业热线服务工作和农村信息网络服务建设,面向农民免费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政策法规咨询、农业信息查询和农业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