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一、组织管理(20分)一、组织管理(20分)1.1人员培训(2分)指标说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构”)对本机构及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数据资料来源:机构提供的培训通知、培训记录或图片、音像资料。评分标准:满分2分。有培训通知:1分;有培训记录或培训教材等资料:1分。一、组织管理(20分)1.2绩效考核(5分)指标说明:机构每季度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场考核;机构每季度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数据资料来源:机构绩效考核报告和结果、考核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评分标准:满分5分。①对卫生室(服务站)考核:3分;有绩效考核报告(含考核结果):1分;有绩效考核过程记录:1分;有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1分。②对人员考核:2分;有考核记录:0.5分;有考核结果:0.5分;有考核结果运用文件并执行:1分。一、组织管理(20分)1.3信息系统建设(4分)指标说明:核查机构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实用的基层基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及时录入、统计和数据上传。数据资料来源:现场查看、使用信息系统。评分标准:满分4分。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实用的基层基卫生信息系统:2分;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及时录入、统计:1分,数据上传:1分。一、组织管理(20分)1.4包保责任制(4分)指标说明:组建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每个团队(小组)负责一定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数据资料来源:查看相关文件,每个团队随机抽查5份健康档案核实服务人员与文件规定一致性。评分标准:满分4分。有相关制度、分工文件:1分;抽查档案服务人员与文件分工一致:3分;按比例(人员一致的档案份数∕抽查的总档案数×100%×3分)得分。一、组织管理(20分)1.5资金支出合规率(3分)指标说明: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挪用、虚报冒领、支付依据不充分等。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100%。数据资料来源: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每个机构各抽查不少于3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原则上凭证抽取应尽量平均在不同月份间,如凭证少于30份,则全部抽取)。评分标准:满分3分。得分=支出合规率×3分;若无专项核算,无法明确资金支出合规率:0分。一、组织管理(20分)1.6专项核算(2分)指标说明: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数据资料来源:账簿设置和记账凭证。评分标准:满分2分。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核算的:2分。未按照要求结转核算:0分。注:未进行专项核算,也未整理项目收支情况,无法分清项目执行进度的,0分。二、项目执行(70分)二、项目执行(70分)2.1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5分)指标说明:核实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真实档案中填写合格的份数/抽查的真实档案总份数×100%。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年度20份不失访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儿童、孕产妇各4份)。核查档案真实性;真实档案中核查档案书写合格率。评分标准:满分5分。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5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5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有5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二、项目执行(70分)2.2健康教育活动(4分)指标说明:核实机构按照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数据资料来源: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评分标准:满分4分。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符合要求:1分;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符合要求:1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讲座符合要求:2分。二、项目执行(70分)2.3抽查适龄儿童疫苗接种情况(13分)指标说明:抽查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建卡率情况。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0-6岁儿童20名,查验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登记和建卡情况。评分标准:满分13分。建卡率:5分得分=抽查的建卡率/95%×5分;建卡率≥95%的,得5分。接种率:8分得分=抽查的接种率/90%×8分;接种率≥90%的,得8分。二、项目执行(70分)2.4抽查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分)指标说明:抽查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3岁以下儿童数/抽查的3岁以下儿童管理人数×100%。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机构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20份,包括新生儿5份、1岁以内10份,1-3岁5份。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评分标准:满分7分。得分=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80%×7分。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80%,得分按7分计算。二、项目执行(70分)2.5.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分)指标说明: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孕产妇数/抽查的管理孕产妇总数×100%。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20份,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评分标准:满分7分。得分=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7分。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得分按7分计算。二、项目执行(70分)2.6.抽查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5分)指标说明: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20份,根据档案记录,核对年度健康体检表填写的内容、体检项目是否符合安徽省规范要求。年度未体检、未填写健康体检表的档案,视为体检表填写不完整。评分标准:满分5分。得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5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得分按5分计算。二、项目执行(70分)2.7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6分)指标说明:核实机构对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按照2011年安徽省规范提供的服务情况和血压控制情况。①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②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00%。二、项目执行(70分)2.7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6分)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20份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随访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核查年度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达标情况。二、项目执行(70分)2.7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6分)评分标准:满分6分。①抽查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4分;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7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70%,得分=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有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②抽查患者血压控制:2分;得分=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60%×2分;抽查的血压控制率≥60%,得分=2分;血压控制达标值为140/90mmHg。二、项目执行(70分)2.8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情况(6分)指标说明:核实机构对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按2011年安徽省规范提供的服务情况和血糖控制情况。①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②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二、项目执行(70分)2.8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情况(6分)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20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核查年度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达标情况。二、项目执行(70分)2.8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情况(6分)评分标准:满分6分。①抽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4分;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7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70%,得分=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有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②抽查患者血糖控制:2分;得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50%×1分;抽查的血糖控制率≥50%,得分=2分;空腹血糖控制达标值为≤7.0mmol/L。二、项目执行(70分)2.9抽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4分)指标说明: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每年按照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10份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评分标准:满分4分。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4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得分按4分计算。二、项目执行(70分)2.10抽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4分)指标说明: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抽查的报告卡片数/抽查的时间范围内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核查机构按照卫生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情况。二、项目执行(70分)2.10抽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4分)数据资料来源:抽查机构年度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至少抽查10例,不足10例的全部查。病例分布包括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例不能超过50%;查看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的记录以及报告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制度建设文件等。二、项目执行(70分)2.10抽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4分)评分标准:满分:4分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2分;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0分;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的记录:2分;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报告管理制度:2分;没有报告管理制度:0分。二、项目执行(70分)2.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4分)指标说明:核查机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数据资料来源:查看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制度、方案和服务记录。服务记录包括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相关工作记录。评分标准:满分4分。①机构有制度建设和职责分工:1分;②有服务记录、记录齐全:3分,有记录、记录不全2分,没有服务记录:0分。二、项目执行(70分)2.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5分)指标说明:抽查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抽查的按国家规范要求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人数/抽查65岁及以上管理人数×100%;抽查的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抽查的按国家规范要求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抽查的0~36个月儿童数×100%。二、项目执行(70分)2.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5分)数据资料来源:随机抽查20份老年人和20份0-36月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二、项目执行(70分)2.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5分)评分标准:满分5分。①抽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3分;得分=(抽查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0%×3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抽查的服务率≥60%,得分=3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有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②抽查的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2分得分=(抽查的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0%×2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抽查的服务理率≥60%,得分=2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有2份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