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政办发〔2011〕135号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四日-2-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沂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沂政发〔2009〕44号)等政策法规文件,特制定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等情况。(二)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预案编制、演练、解读、评估等情况。(三)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实施等情况。(四)“四预”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监测预警系统、预报体系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查等情况。(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3-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六)宣教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培训计划以及开展培训等落实情况。(七)示范点建设情况。包括出台相应方案或文件,督促指导和推广示范等情况。(八)贯彻上级要求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或会议要求的情况。三、考核办法对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考核在县平安沂南建设综合考评中占一定分值,对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列入县平安沂南建设综合考评减分项目。考核工作在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凡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为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年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者,扣减该单位年度考核分值。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应急管理工作严重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有关乡镇或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应急办并限期整改。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每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由被考核单位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每年12月,由县政-4-府应急办牵头组织考核,并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实地考核结果和被考核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报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全县通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附件:1、2011年沂南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2、2011年沂南县县直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3、考核单位名单主题词:应急管理考核办法通知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5-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4日印发-6-附件12011年沂南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考核单位:总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组织领导(8分)2没有及时调整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明确分管领导的不计分。2没有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不计分。4村(居)委会有应急信息员率达100%的计分,每少10%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二值守应急(20分)2未制定应急值守制度的不计分;值守制度、工作规范不健全的扣1分。2未建立应急工作联络网的不计分;建有联络网,但没有动态更新的扣1分。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的不计分。2未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台账记录的不计分;台账记录不全的扣1分。6突发事件信息每漏报一宗扣2分,迟报1宗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6突发事件处置不力、不及时的,一件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三预案建设(16分)2没有编制乡镇应急预案的不计分。4编制应急预案后没开展演练的不计分。2开展演练后没有进行评估或分析总结的不计分。2未向公众开展应急预案宣传解读的不计分。6村(居)委会应急预案(应急行动方案)编制率达100%的计分,每少10%的扣1分。四应急体系建设(6分)3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工作计划的计分。3已对辖区应急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并掌握基本数据的计分。五监测预警(12分)2未依法落实隐患排查监控责任的不计分。2未建立危险源信息数据库的不计分。2未建立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标准的不计分。2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和动态监控机制的不计分。2未建立监测预警网络等预测预警机制的不计分。2未开展过隐患排查整改的不计分。-7-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六队伍建设(8分)4未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不计分。2未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不计分。2没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的不计分。七物资储备(4分)2没有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的不计分。1没有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的不计分。1没有建立应急物资与资金保障机制的不计分。八避难场所(6分)2未对本地区避难场所或庇护场所进行合理规划的不计分。2没有制定避难场所或庇护场所管理制度的不计分。2避难场所没有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或没有专人管理的不计分。九宣教培训(10分)3未制定宣教培训方案或计划的不计分。3没有向基层群众开展应急管理宣传的不计分。2没按规定派发《应急实用常识》,设置应急宣传栏的不计分。2开展或组织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学校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基层信息员应急培训的计分,否则不计分。十示范点建设(6分)6未申报2处以上(含2处)县级应急示范点并且建设规范的不计分。十一贯彻上级文件(4分)2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具体措施的计分。2贯彻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沂政发[2009]44号)有具体措施的计分。十二奖罚分撰写的应急管理文章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3分。创造性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加2分。县政府值班科抽查应急值守情况发现无人值班或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的一次扣1分。县长公开信箱交办件因回复内容不合格或被退办的一次扣2分,县长公开信箱交办件未经同意超期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一次扣3分,超期15个工作日以上的一次扣5分。迟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点名批评的,考评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备注:每小项扣分以对应的标准分为上限。-8-附件22011年沂南县直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考核单位:总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组织领导(10分)3未成立部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不计分。3未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的不计分。4未明确具体负责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不计分。二值守应急(20分)3未制定应急值守制度的扣3分;值守制度、工作规范不健全的扣2分。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3未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台账记录的不计分;台账记录不全的扣1分。7突发事件信息每漏报1宗扣2分,迟报一宗扣1分。4突发事件处置不力、不及时的扣4分。三预案建设(14分)4已编制部门应急预案的计分。3专项预案已向社会公布并开展宣传解读的计分,否则扣分。4已开展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演练的计分,否则扣分。3没有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如在应急处置或演练结束后,及时评估应急预案;评估有无与上级预案抵触、不衔接的情况)的不计分。四应急体系建设(4分)4已对本辖区应急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并掌握基本数据的计分,否则不计分。五制度建设(5分)5制定有联动合作机制,征用补偿机制、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灾情评估机制的计分,每缺一项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六监测预警(16分)8预防体系建设未依法落实隐患排查监控责任的扣1分,未建立危险源信息数据库的扣1分,未建立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标准的扣1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和动态监控机制的扣1分,未开展过隐患排查整改的扣1分。4建立监测预警网络等预测预警机制的计分,否则扣分。4预报体系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计分,否则-9-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扣分。七队伍建设(5分)5已建立应急队伍并开展演练或培训的得分。八物资储备(6分)6根据本部门职能,已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的计分,否则扣分。九避难场所(4分)2有避难场所建设任务的单位,已制定避难场所规划的计分,否则扣分。2对现有避难场所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储备、标识、责任人)的计分,否则扣分。十宣教培训(6分)2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应急宣教工作计划的计分,否则扣分。2能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的计分,否则扣分。2每年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应急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的计分,否则扣分。十一示范点建设(6分)6每个单位都有适合自己特点的应急示范点并且建设规范,没有的不得分,不规范的扣3分。十二贯彻上级文件(4分)2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具体措施的计分,否则扣分。2贯彻全县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具体措施的计分,否则扣分。十三奖罚分撰写的应急管理文章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3分。创造性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加3分。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科抽查应急值守情况发现无人值班或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的一次扣1分。县长公开信箱交办件因回复内容不合格或被退办的一次扣2分,县长公开信箱交办件未经同意超期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一次扣3分,超期15个工作日以上的一次扣5分。迟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点名批评的,考评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备注:1、每小项扣分以对应的标准分为上限;2、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免于考核,其对应分数列入考评总分。-10-附件3考核单位名单各乡镇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县信访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外经贸局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地震办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物价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计生局县旅游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广电局-11-县民族宗教局县农机局县人防办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体育局县公路局县防疫站县商贸办县盐务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