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执行: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港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HKD)总价(HKD)意法P75NF75P75NF7530015.004500.00意法TDA7294TDA729430018.005400.00意法TDA2009ATDA2009A30012.003600.00意法L7812L781230010.003000.00意法P4NK60ZFPP4NK60ZFP30010.003000.00意法TEA2025BTEA2025B30010.003000.00意法BTA41-600BBTA41-600B30015.004500.00意法8N608N6030015.004500.00意法LM317TLM317T30012.003600.00意法BTA41-700BBTA41-700B30015.004500.00飞利浦TEA1090TEA109030015.004500.00飞利浦TEA1507PTEA1507P30012.003600.00德州仪器344C344C200380.0076000.00德州仪器LM393LM39320028.005600.00德州仪器PT70351PT70351200350.0070000.00爱特梅尔AT28C64AT28C6420022.004400.00摩托罗拉MOC3021MOC302120028.005600.00摩托罗拉MOC3061MOC306120030.006000.00合计总量4800合计215300.00备注交货期:2012年3月26号二、供货确认:(1)乙方向甲方提供《采购明细表》并以此作为甲方供货的依据。要求《采购明细表》字迹清楚,并应详细列出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要求。(2)甲方收到乙签字盖章的《采购明细表》后,如无异议,应在24小时内,将由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注“同意”的该单传真至乙方,并即按该单之要求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的《采购明细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三、品质检验:(1)甲方在将产品供给乙方前,需对产品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确认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如在合同附本中有技术协议书,甲方还要执行该协议书之各条规定。每批供货产品应有甲方品质管理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或质保书。乙方在接收货物后,由乙方品管部门在甲方所在地按上述检验方法进行复检。乙方复检结果是最后的品质裁决(执行标准有争议另议)。(2)甲方按《采购明细表》提供的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应不小于98%。(3)当发生批次产品不合格时,甲方收到乙方的“不合格报告”后,需重新组织生产该产品,以免耽误乙方的生产进度。(4)甲方不得将乙方已退货的不合格产品混入下批供货之中,一经乙方发现有此类情况,甲方须接受乙方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倍以上的罚款(罚款金额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四、不合格品处理:(1)乙方按标准接收的货物,其中的不合格品,甲方承担退换责任。(2)乙方按标准检验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又被乙方判为可特采、让步接收、挑选使用的该批产品,乙方将按其总价值的3.0—10.0%的幅度扣款,甲方应予承担。其中确认不可使用的货物,按上条执行。(3)乙方不得将混有其他加工单位的不合格品退给甲方,如有此种行为,一经甲方鉴别出来有其他加工单位的退货件,乙方按该批产品总产价值的3倍赔偿甲方。五、供量控制:(1)甲方在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期或减少供货数量。(2)甲方在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加工多于计划安排的产品数量,以免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临时更改时无法实施。六、包装、运输:包装应用标准包装,由乙方提供布袋、周转箱,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小件包装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运输。七、数量清点: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后,由乙方仓管人员清点,甲方监点。如甲方不参与监点,则以乙方清点数为准。不足数量由甲方补齐。乙方到甲方提货时,乙方提货人员在甲方处负责清点大包装数量,具体数量由乙方在入库时清点,如有误差,乙方应于当日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通知到达两日内,派人员到乙方处核对,否则以乙方清点实际数目为准。八、协助支持:乙方在生产中造成的甲方所供产品的损坏件,需请甲方协助返工,其返工费用(另定)由乙方承担。九、质量追诉期:半年。十、双方每月25日对帐一次,以保持帐目一致。十一、付款方式:月结60天。十二、合同纠纷:协议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