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几年来,我们坚持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了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都是做些婆婆妈妈的具体事,没多大权力,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基层单位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放任自流。二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就县(区)一级来说,对乡镇部门廉洁自律工作的好差没有十分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近年来,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基层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差一个样,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在基层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三是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手段甚少,监督效果不佳,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有的乡镇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往往以“庸俗团结”代替了“团结——批评——团结”,民主生活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影响了工作,又无所适从。四是对基层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惩处不严。有的基层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捂着、盖着,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副职开脱,有的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当事人不进行严肃处理,更谈不上对失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对下属处理后会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追究。五是有关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针对性还不太强。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80余条。虽然这些规定比较具体,如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进口小汽车、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压价购买住房等等,但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提出的,对基层领导干部来说有许多不适用,其中能够适用的又缺乏具体的对照标准。而县(区)一级大多照搬中央的规定,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利用职权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没有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规定。虽然,基层也有一些廉洁自律规定,可大多是照抄上面的,缺乏实际意义。另外,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如何追究责任随意性较大。上述存在的种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第一,加强教育,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基层领导干部肩负着“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立身立言,就是一支标杆、一个榜样。廉洁从政是老百姓对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以增强对廉洁自律重要性认识。一要组织系统学习。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要原原本本地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的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要旨,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澄清思想上的错误、模糊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在不同时期,不同的部门和乡镇,在廉洁自律工作会出现的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教育方法。因此,要了解基层的动态,结合上级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以求对症下药。三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解决的是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一旦有所放松,干部就容易犯错误。因此,学习教育贵在经常性、连贯性、长期性,要从基层干部身边发生的小事入手,抓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使基层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第二,建立制度,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基层领导干部的言行,约束其举止,是一种有效、便捷的方法。一要认真抓好已有的廉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根据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开阔思路,制定涉及基层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制度,细化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干部有规章可循,有标准可照。如乡镇干部公务接待制度、考勤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等等。三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制度制订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制度;要善于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修正制度,纠正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四要抓好制度的公开。制度一经制定就要公布于众,让全体成员来学习、来监督,使制度真正成为一道有约束力的屏障。第三,规范程序,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可操作性当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措施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要根据基层廉洁自律的规律性,制定更加具体、一目了然的工作程序。一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工作要突出重点,一年解决一至二个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并纳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一起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总责,在自身做到廉洁自律的同时,抓好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机构作用。加强县(区)级纪委党风廉政室建设,配齐配强干部,确保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对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及时打招呼,保护好干部。三要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逐步完善管理使用办法。要将领导干部的自身情况、述职报告、群众意见、举报核实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金、礼品登记等情况入档,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第四,强化监督,规范基层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事实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往往是从吃点、喝点、收点、要点等小事开始的。思想防线一被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壮,久而久之,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教训值得深刻吸取。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坚持完善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要建立和健全权力分解制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决定重大事项。要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第五,严肃查处,筑牢党纪国法屏障查办案件,一方面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打击,另一方面又可以震慑、教育干部,是对干部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警示手段。现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力度不是太大,还需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中的不廉洁行为,特别是对上面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某些干部又屡屡犯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针对基层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等,要抓住反面典型,加大查处力度,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决不手软,坚决杜绝执纪过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