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偿调拨、捐赠审批程序流程图无偿调拨是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所有权、占有和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捐赠是指将尚能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无偿支援公益事业及扶贫、赈灾等的资产处置行为。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资产调拨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资产调拨申请函(说明资产购买时间、账面价值、性能、使用状况、调拨原因、同类资产存量情况等);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③拟调拨资产原始价值凭证复印件;④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审查市财政局审查内容包括:①资产调拨的合法性、合理性;②资料的完整性。决定①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出具资产处置批复书并下达国有资产转移通知单;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原因告知申请单位。处理①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资产转移通知单及时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②将变更后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