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益就服〔2010〕9号关于印发《益阳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直各定点培训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有关精神,现将《益阳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此页无正文)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主题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细则通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办公室2010年5月18日印发(共印16份)-3-益阳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与技能水平,结合市本级近年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目标与组织领导(一)工作目标:各定点培训机构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于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训学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95%以上,取证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二)组织领导:成立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日常管理、服务监督、办班审批、资料审核、培训券发放等工作,办公室设市就业处培训服务科,由市就业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定点培训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安排1名校领导负责本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二、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一)培训对象: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4-对象必须是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大通湖区户籍,年龄在16至45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二)培训内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以国家职业标准和湘政办发〔2009〕34号为指导,由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及国家初、中级职业资格标准,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技能就业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学时,其中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60%。(三)培训形式: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以订单、定向式培训为主,各定点培训机构应依据自身实际条件,采取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相结合的方法,在保证培训内容和效果的基础上,可探索通过采取校企联合等模式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多手段的职业技能培训。三、工作原则(一)因地制宜,结合本市产业特色的原则。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本市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区域特色,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专业,以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益阳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服务工作。(二)因材施教,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根据农村劳动者人员层次和素质多样化的特点,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分级分类,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5-(三)选用与开发教材并举原则。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在选用部编、省编教材的同时,可根据本市产业特色、本校特色专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开发编写部分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简易培训教材,使培训内容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四、工作程序(一)任务下达。定点培训机构确定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各定点培训机构承受能力,向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分配当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并由市就业处与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湖南省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议》,确定各单位当年培训专业和各专业培训人数。(二)开班审批。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开班前10日内,必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培训工种和人数,鉴定中心进行核对后,根据职业分类标准,确定培训时间和课时安排;开班前5日内,必须向市就业处提交《益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办班审批表》(见附件1)、当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册、就业安置意向和课程安排,市就业处于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电话抽查部分学员信息,未经批准,各定点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班。(三)组织实施。办班计划经批准后,各定点培训机构应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开班后5日内,市就业处培训服务科、-6-市财政局社保科组织对学员身份予以核实;开班后10日内,按照《益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益劳社发〔2008〕42号)要求,由市就业处培训服务科派专人将培训券逐个发放到每名参训学员手中。为保证培训质量,市就业处培训服务科、市财政局社保科将按照教学计划安排,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法,对每批次学员培训情况进行3-5次现场抽查(《抽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随时通过电话跟踪了解学员的参训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市就业处将适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四)考核发证。每期学员结业前15日内,市本级定点机构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技能鉴定计划,并按鉴定中心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学员结业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会同市就业处培训服务科对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市就业处发放《职业培训证书》。(五)就业服务。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管理与后续服务工作。各单位取证学员的转移就业率必须达到80%以上;学员就业时,必须与用人单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书,就业时间必须稳定在6个月以上。(六)资料整理。每批次学员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结束后,各定点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培训资料主要分-7-为三类:一是学员个人资料(包括《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学员名册》、《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参训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培训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券》原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和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复印件共8类);二是单位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办班审批表、培训工作协议、录入信息齐全的《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学员名册》纸质文档和excel电子文档共7类);三是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包括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资金的报告、《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学员名册》共3类)。以上资料务必齐全,学员个人资料和单位资料各单位必须于11月底前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学员个人资料装订封面样式见附件4)。(七)考评验收。12月上旬至中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当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考评验收以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电话回访、走访等形式进行。全部考评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个工作日内向各定点培训机构下达《考评意见书》,通报考评情况。(八)资金申报。收到《考评意见书》后,市本级各定点培-8-训机构要在3日内向市就业处申报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资金时要同时上报第(七)项规定的3类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市就业处根据平时抽查情况和年终考评验收结果,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由市就业处报局党组审批(此项工作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党组审批后,市就业处将相关培训信息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进行1个月的公示,公示期满无举报的,由局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审核材料转送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五、保障措施(一)目标管理。市就业处对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培训质量高的单位,将优先认定次年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并适当增加目标任务数量;对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低、培训质量差的单位,将视情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或减少目标任务数量。(二)日常监督。市就业处将完善各项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对培训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推动市本级培训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1、参训学员2次(含)以上不到课的,取消该学员当年培训资格;2、定点培训机构3次(含)以上未按教学计划组织培训的,-9-取消该单位当年培训资格,并将培训指标调剂出来另行安排;3、定点培训机构每班次学员到课率2次(含)以上低于90%的,延长该班次培训时间10-15天;4、对不按要求组织培训,培训过程走过场、弄虚作假、培训时间严重不足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除取消该单位当年培训资格、拒付培训补贴资金外,三年内不得申报定点培训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培训券一经核发,只限学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倒卖、变现,如有违规者,取消转让和被转让者培训资格。(三)社会监督。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市就业处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后查证属实的,在本级定点培训机构内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拒拨该学员培训补贴资金;举报查证5人次以上的,除拒付被查证学员的培训补贴资金外,扣拨该单位当年培训补贴资金5000至10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积极完成任务。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这一光荣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10-(二)调整力量,优化配置资源。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要根据需要,抽调强有力的师资队伍充实到培训工作一线,可以聘请企业和有关培训机构有经验的技术工人或老师参与工作;也可与企业和培训机构等资源丰富的实体联合,建立师资资源库,合理调剂,资源共享;对实习场地、实习设备进行调整和充实,满足技工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双重需要。(三)加强管理,确保培训实效。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对师资力量、教学条件以及教学过程的协调和监管的力度,明确培训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建立健全培训教学的评价机制,确保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参训学员至少掌握一门单项专业技能,从而适应转移就业的需求。(四)强化服务,促进转移就业。市本级各定点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学员培训后的就业推荐工作,及时为学员提供培训、企业用工等方面的信息,并重点加强与本市优势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劳动力需求信息;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维权服务能力建设,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率。附件:1、益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办班审批表2、益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抽查登记表-11-3、益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整改通知书4、学员个人资料装订封面样式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