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讨改进九十三年度总额预算协商方法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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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為檢討改進九十三年度總額預算協商方法及流程,以使九十四年度總額預算之協商作業更臻完善,本會幕僚人員於本(九十三)年三月中旬至四月底期間,針對本會委員及相關人員等三十四位受訪者,進行「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模式」意見訪談(問卷如附件一),期能了解大家對去年協商的看法,並就今(九十三)年所希望進行方式,提供具體可行建議,俾憑規劃辦理本年度之協商工作。二、「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模式」意見訪談,計完成28位之訪談,完成率82.35%,所得各項寶貴意見摘要如附件二,該調查結果彙整報告如附件三。「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模式」意見調查表為使年度總額協商更和諧順暢、透明、及公平,特就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評核及協商模式等兩個面向設計意見調查表,期了解本會委員(或代理人)、各總額受託團體及健保局協商相關人員對去年協商模式及過程的看法,以及對協商模式改革之建議,俾便安排更佳的協商方式。受訪者姓名:一、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評核建議:(一)品質確保方案的評核方式:說明:93年度各部門總額品質確保方案執行成果的評核方式為:1.初步報告:健保局及各總額受託團體於委員會議專案簡報及提供書面報告,由委員提供修正意見。2.評核會議:由八位專家學者組成評核委員(本會推薦五名,牙醫、中醫和西醫基層各推薦一名),於同一天分三場次由健保局和各總額受託團體報告成果,經評核委員詢問答覆後,評定牙醫、中醫及西醫基層執行成果總成績。3.評核結果:納入總額協商因素成長率考量。為了讓各總額部門可以充分報告執行策略及成果,及達到評核的公平性,請針對今年度品質評核方式提供建議。1.對於評核的議程及時間的安排方式:□(1)安排同一天,依總額部門別分場次評核。□(2)安排不同天,每次評核一個總額部門。□(3)針對不同品質面向,例如:滿意度調查、總額部門執行的品質改善方案等,同時評核各部門同面向之執行成果,逐一分場次完成各面向評核後,加總而得各部門總成績。□(4)其他建議:2.對於評核委員的組成:□(1)以專家學者為主。□(2)由專家學者和本會委員代表組成;建議人數或比例:□(3)採[(2)+各部門推薦]□(4)其他建議:查檢區品質評核□議程/時間□評審委員□評核方式□評核項目及配分附件一3.總額部門執行成果評核方式(複選):□(1)維持原模式,即以書面及口頭報告為主□(2)建議新增方式:□(a)訪視(如實地參訪與評核)□(b)實地資料審查(如至總額受託團體現場審查展示之相關成果資料,並回答詢問)□(c)其他方式:□(3)其他建議:4.對於總額部門醫療品質確保方案執行成果評核項目及配分的建議:建議今年度的模式:□(1)維持原模式□(2)建議修正:項目配分修正意見每點支付金額變動狀況及醫療利用情形10分保險對象就醫權益之確保20分專業醫療服務品質之確保35分總額委員會執行績效20分其他自我要求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計畫與執行成果10分對新年度醫療服務品質指標及監測值新增或修正建議5分其他建議:註:評分等級:特優級(=85分)、優級(80~85分)、可(70~80分)、劣(70分)(二)總額執行績效評核方式:1.是否贊成將各部門在醫療品質以外之執行績效納入評核,做為年度總額協商依據,對各部門之努力,給予不同程度之肯定?□(1)贊成(請續答下列題目)□(2)不贊成2.對於績效評核面向的建議(複選):□(1)協定之專案或專款專用計畫目標達成率及成效□(2)費用控制計畫及成效□(3)提升醫療服務效率計畫及成效□(4)促進民眾健康結果計畫及成效□(5)改善支付公平合理性之計畫及成效□(6)分區預算點值管理、提升資源均勻分布等計畫及成效□(7)其他:3.總額部門執行成果呈現方式(複選):□(1)書面及口頭報告為主□(2)訪視(如實地參訪與評核)□(3)實地資料審查(如至總額承辦團體現場審查展示之相關成果資料,並回答詢問)□(4)其他建議:4.對於總額執行績效評核方式之綜合性建議:查檢區績效評核□贊成與否□評核面向□評核方式□綜合建議□績效資料5.對於年度總額執行成果之評核建議應提供之資料項目:選項(請選)提供時程提供單位提供方式□專款專用計畫執行情形□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非屬專款專用計畫執行情形□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每點支付金額變動狀況□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醫療利用情形□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各分區醫療資源分配情形□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提升醫療效率具體改善措施□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提升醫療品質及民眾健康之具體改善措施□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改善支付不公平之具體措施□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控制醫療利用及費用之具體措施□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支付標準調整及財務影響□每季□半年□一年□健保局□總額部門□書面□口頭報告□其他建議:註:各項改善措施,應述明推動了那些具體措施,以及評估成效。二、對於各總額協商過程及內容的建議:說明:93年度總額的協商過程,是先由健保局與各總額受託團體配合衛生署政策目標及針對部門內民眾的醫療需求,預先擬定年度計畫,內容包括:支付制度及支付標準之改革、給付項目之調整、醫療品質改善計畫及醫療效率之提升計畫(含浪費之減少、分級醫療之落實)等項目,及預估預算額度後,經本會舉行座談會,由健保局與總額部門向委員說明及進行討論修正,續再舉行共識營同時協定各部門年度成長率。請提供對93年度總額協商模式的看法及今年度可改善的建議。1.健保局與各總額部門在討論研擬協商因素項目時,應包括那些計畫項目及內容:a.對於計畫項目方向的建議(複選):□(1)給付項目的調整(包括新藥及高科技項目)□(2)支付制度改革(如DRGs/RBRVs推動時程)□(3)支付標準表調整□(4)醫療品質改善計畫□(5)醫療效率提升計畫□(6)醫療服務利用及密集度成長□(7)提升民眾健康結果計畫□(8)提高民眾就醫可近性計畫□(9)預防保健計畫□(10)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醫療服務計畫□(11)減少資源浪費(減項項目)計畫□(12)當年度政策或特殊外在重大事故(如SARS)之影響□(13)其他建議:b.對於計畫內容的建議(複選):□(1)計畫目標□(2)計畫重要性□(3)計畫可行性分析□(4)計畫執行內容□(5)預估成本效益□(6)推動時程(配合年度預算規劃)□(7)計畫預算範圍□(8)各計畫優先順序□(9)其他建議:查檢區協商過程及內容□研擬計畫項目/內容/提出者/啟動時點/綜合建議□共識營/進行模式□協商資訊□協定成長率/分配□品質確保結果與成長率□行政議事□綜合建議c.對於上述計畫提出單位的建議:d.年度計畫排入委員會報告之時點:□(1)於行政院核定年度大總額成長率範圍之前□(2)於行政院核定年度大總額成長率範圍之後□(3)其他建議:□(4)無意見e.對於研擬計畫過程的綜合建議:2.對於協商共識營模式的建議:a.對於各部門總額以共識營方式集中完成協商,您認為:□(1)很好,今年可延續相同方式□(2)建議修改方式,如:b.對於共識營進行方式的建議:說明:去年10月於桃園鴻禧別館舉行二天一夜的93年度總額協商共識會議,第一天上午由健保局簡報各部門總額執行概況及新年度規劃,下午分不同場次,由付費者委員分別與中醫、牙醫、西醫基層及醫院部門協商年度總額成長率值,第二天舉行委員會議確認協商結果及進行部門內分配細項調整。請提供對去年度進行模式的看法(如對議程流程、場次安排、付費者與總額部門互動時間及品質、會議場地等)及建議今年度可改善的方向。建議今年度的模式:□(1)維持去年模式□(2)建議修改方式,如:□(3)其他建議:3.本會初擬之協商資料庫內容(附件)是否足夠,請建議:4.對於協商總額成長率及分配的建議:說明:93年度總額成長率及分配的進行方式,係先協定各部門可能執行的計畫,在部門別總成長率完成協定後,在不影響前述計畫範圍內局部調整部門內細項成長率。請提供對93年度協商模式的看法及今年度可改善的建議。建議今年度的模式:□(1)維持去年模式□(2)建議修改方式,如:5.對於品質確保方案結果,與協商成長率相扣連關係的建議:6.對於協商過程本會議事安排的建議:(例如:對於議案內容、會議次數、協商速度、工作人員提供資訊內容及速度等的建議)。7.對於協商過程及內容的綜合性建議:三、對於年度大總額範圍擬訂過程的建議:說明:現行年度總額範圍分二階段決定:1.衛生署擬訂年度總額範圍報告:衛生署與健保局就保險對象人口數增加與老化、醫療服務成本、新醫療科技、新藥及醫療品質提昇等因素可能造成的醫療費用增加,及考量我國整體經濟狀況,包括:國民所得、失業率等指標初步設定總額範圍,並邀請本會推派兩位委員與會參與初步報告討論。2.行政院核定年度總額範圍:行政院將衛生署所提之報告案交付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議,經建會慣例先舉行專案會議初核,會議結論經提委員會議決議後,送行政院核定。對於年度總額範圍擬訂過程,您認為是否需擴大付費者或醫療提供者代表參與程度?其代表應如何產生?或其他建議:四、對於保險給付項目調整的建議:總額預算完成協定後,若財務不足以支付,亦無法及時調整保險費率時,依保險自給自足原則,應調整部分負擔或減少給付項目,以維持財務收支平衡。假設發生這樣的情況時,您會建議現行那些健保給付項目適合優先調整(如:指示用藥及屬衛生預算、福利服務等法定不給付項目)?「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模式」意見調查結果報告為使年度總額協商更和諧順暢、透明及公平,爰針對總額執行成果評核及協商模式等面向設計意見調查表,由本會幕僚人員於三月中旬至四月底,利用面對面或電話訪談方式,請本會委員(或代理人)、各總額受託團體及健保局相關人員就去年協商模式與過程,及對未來協商模式提供興革意見。本次調查主要以「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含品質確保方案及總額執行績效)評核」、「總額協商程序及內容」、「衛生署擬訂報院大總額之過程需否擴大參與對象」及「應財務平衡所需之給付項目調整」等四大主軸為訪談課題,各受訪者所提供精闢意見,經彙整報告如附錄,重要結論摘述如下:一、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含品質確保方案及總額執行績效)評核:本會自八十九年開始對總額承辦單位依其品質確保方案執行成果進行評核,並將評核結果提供委員會納入協商年度總額時參考,本次訪談受訪者都同意除應持續進行品質確保方案執行成果評核外,亦應納入總額執行績效的評核,惟後者應分階段逐年漸進式導入;另,由專家學者擔任評核委員及由同一組人員對各總額部門進行評核是大家的共識(各問卷項目訪問結果統計如附表一及附表二)。二、總額協商程序及內容:多數受訪者認可以九十三年總額協商的共識營模式來協商九十四年總額。協商因素項目所包含的專案計畫,則有一半受訪者認為應在行政院核定年度大總額成長率範圍之前,即由健保局會同各總額部門著手研擬大方向計畫,而非詳細具體方案(各問卷項目訪問結果統計如附表三)。三、衛生署擬訂報院大總額之過程需否擴大參與對象:受訪者有兩類意見,其一認為依法本會不須派員,另一建議由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參加擬訂過程。四、因應財務平衡所需之給付項目調整:若要調整給付項目,則建議優先考慮法定不給付項目,如:指示用藥,其次,福利項目與預防保健等則可改由政府公務預算支應,及開放藥品與特材之差額負擔。附件二附表一一、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含品質確保方案及總額執行績效)評核:(一)品質確保方案之評核方式:問卷項目人數(百分比)1.對於評核的議程及時間的安排方式:(1)安排同一天,依總額部門別分場次評核(2)安排不同天,每次評核一個總額部門(3)其他建議(4)無意見或未回答合計11(39.29%)10(35.71%)5(17.86%)2(7.14%)28(100.0%)2.對於評核委員的組成:(1)以專家學者為主(2)由專家學者和本會委員代表組成(3)採[(2)+各部門推薦](4)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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