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榆中县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名优教师梯队建设步伐,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促进我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兰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榆中县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名师为引领,以课程为纽带,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团队合作精神,加快名优教师发展步伐,创新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二、目标定位打造名师团队。组建以特级教师、省级骨干、市级骨干、县域名师为主要力量的“名师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促进我县县域名优教师向专家型、研究型教师转变步伐。培养后备梯队。选拔具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参2与名师工作室学习,提升其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创新发展平台。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县一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三、名师工作室的组建(一)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首席名师所在学校,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以首席名师姓名、学科或专业特色、特长命名。(二)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含特级教师)或省、市、县骨干教师2-3人担任名师,选聘4-6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县域名师参与研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研修学员,成员最多不得超过10人。并报县教育局审定。(三)组建程序:领衔名师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投票、审核认定(四)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期满后由县教育局重新审核认定。(五)从2011年到2020年全县共创建10个名师工作室。四、名师工作室人员选拔条件(一)领衔名师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3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3.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青年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4.近年来主持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至少1项,或参与过省级研究课题,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有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5.应具备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或榆中县名师称号,且现仍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名优教师。6.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中级职称任职五年以上时间。7.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二)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成员的教师,应是我县师德高尚、有自我发展要求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培养潜力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予以确认。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地履行教师的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热心教育教学研究,乐于奉献。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教学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好,在同学科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3.主持或参与县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者至少有1篇论文在教育刊物上发表;4.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5.曾获得过县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县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或荣获过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4五、工作职责(一)工作室职责1.抓好一项研究。(1)以首席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结合我县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在工作室运行周期内(3年),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至少一项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指导本工作室成员至少主持开展2项市级个人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三年完成后,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随时接受检查。(2)在一个工作运转周期内以工作室为单位,至少在国家级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指导本室成员每人至少在省级教育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在县级教育期刊至少发表论文两篇以上。2.带好一支团队。(1)指导中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2)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本室成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运转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3)承担省、市、县课改培训和中青年教师培训的相关任务;承担对农村薄弱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送教下乡任务;开展网络信息交流、名师论坛、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等课改任务。(4)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指导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的5制定,及时研究解决课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教师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任务。(5)指导学校备课组工作。协助教研组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开展集体备课,进行重点章节备课示范和指导工作。3.推广一项成果。(1)工作室各项工作要紧紧依托课堂教学改革,重点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和教学方法的改进。做好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的指导和研究工作。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落脚点,精心研究有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并在改革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2)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或交流活动。领衔名师每年要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教学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4.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将任期内举办的各种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的辐射、示范活动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成果进行全面展示。5.带动一所学校。每个名师工作室必须结对指导一所农村学校的学科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二)工作室领衔名师职责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2.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研修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成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3.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6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工作室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4.负责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三)工作室成员职责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2.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3.工作室成员每学期要在所在学校承担3节示范课、2节县级示范课或送教下乡课,参与一次校级以上范围内的交流发言,或发表至少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反思。4.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为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活动,每个成员至少与2名农村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扩大工作室的辐射面。5.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6.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7.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主动承担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8.完成领衔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六、保障措施7(一)组织保障1.领导小组。名师工作室统一由县教育局管理,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聘请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2.人事股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筹建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专家小组遴选工作室组成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3.教研室负责对名师工作室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与名师工作室研究、商议、确定工作任务,审核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总结。协调工作室之间各项具体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工作室及其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资料汇集和整理,总结优秀教师成长规律。4.电教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网站建设和运行,指导网页维护。5.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室开展经费落实,并审核使用情况。6.名师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领衔名师、各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经费保障1.县教育局每年每个工作室给予适当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持。2.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县教育局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首席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三)待遇81.名师工作室乘员的工作量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2.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3.工作室成员至少到外地学习交流一次。4.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征订1分学科杂志。(四)考核评价名师工作室周期为3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工作经费,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2.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3.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首席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同时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任期内若调离本县或本单位,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或不能履行“名师工作室”工作要求的其他情形,则自动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