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2004〕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3月28日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纲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揽全局,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发展方向,以增强城镇要素集聚能力、完善城镇功能为关键环节,走大中小城市与中心镇协调发展的有广东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发展方向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按“五普”统计口径,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65%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达80%左右。到2010年,本省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就业约830万人。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三大目标。(一)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总量与经济运行质量。2010年,全省GDP超过2万亿元(2000年不变价,下同);人均GDP达28600元(约3450美元),其中珠江三角洲人均GDP不低于58100元(约7000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45%,其中珠江三角洲不低于50%。——经济国际化水平增强。2010年,外贸依存度(对外贸易总额/GDP总量)不低于150%,国际投资开放度(实际利用外资/GDP总量)不低于15%。(二)生活富裕。——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00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200元;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34.7%,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4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社会成员充分享受城镇文明。201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60%,城镇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50%;逐步实现本地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同等享受政治权利、义务教育及各类公共服务。——公共设施配套完善。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人均年生活供电量不低于600千瓦时,民用燃气普及率100%,每万人医院床位数不低于30。(三)生态良好。——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2010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总人口控制在8500万人以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提高绿地率。2010年,耕地总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18%;区域绿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综合利用率。2010年,万元产值(GDP)能耗0.66吨标准煤;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分别不低于80%和60%。——加强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2010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全省环境综合指标达85分以上,其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达标处置率分别达到55%和30%,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达到80%;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三、发展任务(一)优化资源的空间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集约发展。1、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形成集约发展态势。以珠江三角洲城镇群、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粤北城镇点轴发展区为主要聚集区域,以珠江三角洲中部(广州、佛山)、东岸(深圳、东莞、惠州)、西岸(珠海、中山、江门)都市区和东翼潮汕都市区、西翼湛茂都市区、北部山区韶关都市区等六大都市区为核心,各级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增长极,交通运输主干线为依托轴,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提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综合竞争力,构建中部、东岸、西岸三大都市区。要着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突出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为先导的高新技术,做大做强电器机械、石油化工、汽车等产业。充分发挥在招商引资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积极通过技术引进、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提升整个工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金融商贸、流通、信息服务和科研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发展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东翼城镇密集区以潮汕都市区为核心,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侨乡优势,发展以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产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成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华南地区重要的城镇密集区之一。西翼城镇密集区以湛茂都市区为核心,作为我省沟通大西南、海南的桥梁,要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整合区域资源,做强做大石化生产基地。——扶持北部山区。重点发展韶关都市区和清远、梅州、河源、云浮等中心城市,培育乐昌、南雄、连州、兴宁、罗定、龙川等“门户”城市和一批中心镇,带动北部山区发展。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并举,加强北部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在资源开发、贸易、技术开发、加工装配、资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同时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自然环境保护,强化山区作为全省生态屏障的战略地位。——强化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全省及华南地区中心城市的作用。全面提高广州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提高深圳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建设成为富于创新活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强化佛山、珠海、东莞、惠州、汕头、湛江、茂名、韶关、梅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其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壮大中山、江门、肇庆、潮州、揭阳、汕尾、阳江、河源、云浮、清远等地方性中心城市及其他县级城市的规模和实力,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发展。加快二、三产业向镇区集聚,提高土地和设施的利用效率,完善城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培育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约发展。按照研发创新的发源基地、产业孵化创业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中试基地、科技与产业的人才培养、流动和集散基地、为产业发展服务的信息和中介基地等多元化的建设要求,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集聚,形成专业化多类型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基础设施规模效益,不断补充和扩大集聚的规模。在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阶段,要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应纳入总体规划予以实施。产业园区建设必须坚持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防止盲目圈地。要以产业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体系上水平为导向,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道路,切实做到核心园区一年内实质性启动,二年内企业进区,三年内初具规模,五年内基本成形。——形成各有侧重的珠江口东、西岸产业集群特色。东岸地区重点鼓励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产业联系,利用已形成的全球联系,发展本地创新网络。西岸主要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企业为目标,努力提升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培育以专业镇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配套发展地方服务业,带动城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与城市发展轴高度关联的产业发展带。与城镇集聚带相结合,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区位、自然和交通条件,引导相关产业向南部沿海和西江主航道,及广深、广珠、广韶、广梅、汕梅等交通主干线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由行政“块块”布局模式向综合协调的流域开发模式和点轴开发模式转变,形成“条块”结合的产业布局。加快培育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密集地区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山区经济带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产业发展带和核心区域,形成产业的轴线拓展态势,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集群化程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要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制造业提升、服务业扩展、功能完善的步伐。对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应通过空间整合、提升配套设施水平,逐步引导产业向城镇集聚。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档次,形成融高新技术开发和相关服务、配套产业为一体的新经济集聚区,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经济示范区。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产业园区发展。3、高效使用城乡土地,促进城镇集中发展。加强政府对城乡发展的导向作用和协调功能,引导资金、人口等要素向城镇集聚,促进城镇建设相对集中发展。——运用环境容量、投资门槛和土地利用效益基准等约束手段,制定符合城镇发展战略的空间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开发的空间布局、时序和各分区、各地块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引导全社会按照高效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促使城镇走内涵型发展之路。——加强规划,合理引导,大力发展公寓式住宅。提高城镇建设的综合开发率,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调整村民委员会规模,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积极运用规划和政策手段,支持小城镇统一集中安排其辖区内的宅基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引导农村分散居住区向成片居住点集中,实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加大对“城中村”、“空心村”的改造和工矿废弃地的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二)营造统一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平台,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有序流动。1、进一步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促进外源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大珠三角”的整合。以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为契机,以合理的地域分工为基础,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与优势互补,建立相互对接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现代化物流系统,发挥我省的制造业、技术、市场、劳动力、资源优势和香港的国际商贸、金融、管理、人才优势,实现香港作为商贸物流平台与我省作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整合发展,确保共同繁荣和进步;挖掘粤港澳科技、教育资源和人才集聚的潜力,把环珠江口的中心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优化经济布局和城市环境,把珠江三角洲内圈层的其他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高科技生产基地;拓展城镇产业链、市场链,把珠江三角洲外圈层发展成为区域性的产业协作配套基地。通过功能和资源整合,全面提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竞争实力,建成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增长极和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通过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逐步构筑区域发展的品牌,增强区域整体的影响力、竞争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轻工、机械、家电、医药等长线产品项目向海外发展;在境外设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带料加工装备企业,以及一批分销中心、维修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形成具有生产、贸易和融资功能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拓展经济发展空间。2、完善市场体系,确保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继续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重点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鼓励各种社会经济资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由有序地流动、组合和集聚。——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体制上、政策上创造各类经济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要素市场的城乡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构筑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3、统一布局,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提高生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