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参与XX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服务。因乙方中的项目参与人员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项目参与人员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有关的技术和资料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章保密范围第一条在自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后续服务期间,即XX等所有阶段均遵循本保密协议。第二条保密内容是指甲方以口头形式披露给乙方保密义务人,以书面或者其他有形方式交付给乙方保密义务人的,或者乙方保密义务人通过参与项目所知悉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文件等都属于保密的范围,以下简称“商业秘密”,具体包括:1、甲方及甲方用户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及甲方用户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2、本项目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汇报材料等文档,代码、数据库模型、编码、数据等。3、自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后续服务期间,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书面材料包括:(1)项目进度计划(2)需求规格说明书(3)需求访谈纪要(4)需求变更单(5)需求评审表(6)业务数据(7)测试方案(8)测试案例(9)问题清单(10)上线方案(11)验收交付物清单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的保密范围。5、乙方在合同期前因与甲方合作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由归属于甲方或者甲方独自应用和生产的。以上的保密内容,全部视为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第二章保密义务人第三条保密义务人是指参与项目的和可能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乙方雇员、代理、或乙方的关联方等。乙方有义务要求所有保密义务人在参与本项目前须全文阅读本协议,阅读后视为该保密义务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有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及其用户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保密范围中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章保密要求第五条保密义务人应当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代码、编码、数据模型、数据及相关文档的安全。参与本项目建设、实施的保密义务人保证遵守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对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保证不得外泄,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建设、公司宣传等。第六条为保证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双方约定如下:1.1保密义务人保证不使用任何个人的存储介质拷贝相关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信息,不把相关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信息转移出工作场所,不把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转移出相关项目组以外。如有违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1.2代码的保密1.2.1甲方配置管理员管理相关项目组使用的代码(包括SVN、邮件、磁盘、光盘等方式或介质),对代码进行登记或备案;1.2.2保密义务人需要使用代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等)提交申请,且甲方主管领导和相关项目组审批通过,才可以获得涉及相关工作的代码,并仅限用于所批准的目的。不得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其他代码或软件产品。1.2.3保密义务人对自己所接触的代码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外部厂商、用户,或者未经授权的其他项目人员。1.3编码的保密1.3.1编码包括从其他项目组获得的未公开的编码,以及项目组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编码,如编码编号、编码名称等。1.3.2未经授权,保密义务人不得把涉及编码的任何资料透露给与相关项目无关的人员。1.4数据的保密1.4.1保密义务人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修改数据库里的基础数据,更无权把这些数据以任何形式(网络、电话、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拷贝或复制给相关项目外人员、未经授权的项目组内部人员。1.4.2对于获取数据拷贝的人员,只能将数据用于被授权的目的。相关工作一旦完成,应立即删除数据拷贝。1.4.3在进行数据迁移时,必须有专门的数据库管理员和数据安全员参加,对数据工作场所进行管理。建立工作场所管理制度,人员进出工作场所必须进行登记和检查。进出工作场所的人员要服从管理和检查,不得携带移动通信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移动存储设备。再次,未经批准,任何人员都不得将数据迁移场所内的任何物品携带出机房,且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数据、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等携带出工作场所或对外泄密。同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数据迁移场所内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安装环境,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1.5数据模型的保密1.5.1保密义务人员不得把导出数据模型的权限赋予除数据模型管理员之外的其他人;1.5.2保密义务人必须获得甲方领导授权,且有项目组成员的书面申请,才可以把数据模型给项目组成员。1.5.3保密义务人没有获得批准都不可把数据模型泄漏给相关项目外任何人。1.6文档的保密1.6.1甲方委派一名文档管理员管理书面形式(包括SVN、邮件、磁盘、光盘等)的项目组的可研报告、需求文档、合同、验收文档、各种会议纪要等文件,对各种文件的使用记录分类登记;1.6.2各类文档在保密期内,保密义务人不得外泄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系统外人员。1.7保密义务人在项目过程中加入项目的人员,亦应阅读并遵守此保密协议,并应按照流程申请项目用户权限。1.8保密义务人在项目过程中离开项目的,应及时通知项目组取消项目权限,并在离开项目前清空个人电脑中与项目相关的文件。1.9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保密义务人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保密义务人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保密义务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第四章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第十条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对外披露或使用,包括故意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第十一条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本协议规定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该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或甲方客户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第十二条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第十三条保密期自保密义务人知悉了甲方及甲方用户的商业秘密起算。在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保密义务人应当对甲方及其用户的商业秘密保密。第十四条服务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工作文档等交还甲方。第五章保密义务的终止第十五条对本协议保密范围中约定的商业秘密没有明确约定保密期的,由甲方授权同意保密义务人披露或使用;对本协议保密范围中约定的商业秘密明确约定保密期的,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期届满时保密义务终止。第十六条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第十七条保密义务人是否离职,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保密义务人违反本保密协议的,甲方将追究其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其用户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保密义务人应进行赔偿。第十九条甲方因调查保密义务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因保密义务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保密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密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条因保密义务人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及其用户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章争议的解决方法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订后生效。
本文标题:保密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274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