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乡金盆小学12017年秋季学期金盆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金盆乡金盆小学2017年8月19日2017年秋季学期金盆小学“控辍保学”金盆乡金盆小学2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校长是本单位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3.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4.因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方法不当、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休学和留级造成辍学的,学期中不得享受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奖励。5.凡辍学严重的班级(辍学1名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学期中不得享受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奖励。6.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金盆乡金盆小学2017年8月19日金盆乡金盆小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