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技巧云阳县妇幼保健院2013年2月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中国医患关系现状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医生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我们如何面对患者呢?一、理解患者体现人性关怀医患关系和谐关键调查表明:大部分投诉与医疗技术无关。医患沟通的艺术--大夫,我的病情严重吗?--很难说。--啊!患者就医时的心理状态否认(讳疾忌医)恐惧、焦虑易产生愤怒情绪医患沟通存在的问题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表明:80%医疗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打断患者说话:72%的医生平均23秒后就打断患者说话,患者不间断陈述的时间只有6秒钟;忽视患者心理:医生只注意身体疾病,而不重视患者的心理感受;研究表明:缺乏与患者沟通的医生更容易成被告。医患沟通的技巧与方法△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一个技巧二个掌握三个留意四个避免△沟通方法预防为主的沟通交换沟通对象书面沟通先请示后沟通协调统一沟通二、知情同意及其纠纷防范知情同意(InformedConsent)是医患双方共同决策的过程;是主动交流的过程;是建立相互信任和尊重的过程。开始于患者就医,贯穿整个医疗过程患者知情不是目的,而是其行使权和自决权的前提,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作出自我选择和决策,以保护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其知情的最终目的。特别注意:签字问题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变更医疗行为时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在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临时变更手术内容或方式的情况。如剖腹探查术,预定的手术名称与医生在开腹后的情况不相符,需要追加或临时变更手术内容和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仍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在患者无法行使该项权利时,应及时征得患者家属的同意。可采用预先授权方式。应特别注意医疗风险的告知应特别注意医疗风险的告知手术同意书的签署关于“霸王条款”的争论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关于手术同意书的公证问题。关于“兜底性条款”兜底性条款的法律意义:不可能穷尽列举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参考格式:“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三、临床并发症的免责条件1、风险预见义务:是否已经预见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2、风险告知义务:是否已将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情形告之患者。3、风险回避义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疗措施以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4、医疗救治义务: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1、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是否已经预见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从临床实践来看,绝大部分并发症是可以预见的。缺乏预见的常见错误是“认识不足”、“缺乏足够预见和认识”2、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是否已将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情形告之患者。侵害患者知情权的行为,实质上是侵害了患者的选择权和自决权,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如果医生告知了患者有关信息,则患者可能会拒绝接受医生建议的医疗措施,重新作出选择和决定,以避免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3、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疗措施以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并发症的相对可避免性决定了在一定的条件下,只要医务人员加以充分的注意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发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4、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四、护理管理与相关纠纷防范(一)护理之“三查七对”制度(二)护理之规章制度的遵守(三)护理之护理级别制度(四)护理之安全保障义务(五)护理之“监护”义务(六)护理之患者外出请假制度六、如何面对患方非理性维权真正令医院管理者们头痛的事情!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非理性维权行为产生的原因对正常解决方式缺乏信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政府要求“稳定”重要原因:缺乏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处理制定医疗纠纷处理预案注意语言,防止矛盾激化切忌对病历进行规范完善及时提出尸体解剖的建议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领导重视态度明确慎用私力救济“私了”谈判的技巧内部与外部评估;充分了解对方;制订基本原则;谈判报价技巧;逐步缩小差距;制作私了协议。协商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医疗纠纷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