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比较孟祥炜严紫燕李妍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职能部门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业实施管理作为中央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商业银行则是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则是经营存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则是被管理的对象商业银行组织机构的设置则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办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比较特点职能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经营原则在金融监管的地位特点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它服务的对象是各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商业银行,也就是说,它并不对普通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例如储蓄之类的服务。中央银行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组织结构中央银行1.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2.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4.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5.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6.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业务范围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经营原则中央银行1、不以盈利为目标,而以宏观调控为己任。2、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不与普通商业银行争利。3、不支付存款利息。因为他吸收存款是宏观管理的需要,贷款也是宏观管理需要,故存款不付息,贷款收低息。4、银行资产要具有较大流动性。这是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中央银行只有手中有了充足的资金,才能调节供求,故对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比重不能过高。5、定期公布业务状况。中央银行定期向社会公布资产负债等基本情况,有利于中央银行的信誉,有利于国内外了解中央银行的金融政策,从而有利于金融业和工商企业根据预测调整自己的业务计划的方针。6、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指独立地行使和制定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中央银行1.《巴塞尔协议》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巴塞尔协议》将资本分成两级,第一级资本是银行的核心资本,由永久性股权资本、保留盈余组成,必须不低于全部风险资产的4%;二级资本由几个非永久性资金,如附属负债、可转换的债务性证券、有限期的优先股和贷款损失准备金等组成。根据《巴塞尔协议》,一、二级资本总和必须不能低于全部风险资产的8%,而在这8%中,二级资本不能超过一半。2.贷款损失准备金监管贷款损失准备金就是从银行收益中扣除一部分以补偿可能的银行贷款损失。它是银行资本的一部分,但不可算作核心资本,只能列在二级资本中。提取损失准备金是银行对其经营成果的一种正常的估价,是确保真实反映银行经营成果和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3.流动性监管流动性就是银行资金的周转能力,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债务到期日还本付息的能力;二是履行贷款承诺的能力。特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其明显的特点是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其活期存款构成货币供给或交换媒介的重要部分,也是信用扩张的重要源泉。商业银行职能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金融服务职能组织结构商业银行1股东大会2董事会3各种常设委员会4监事会5行长(或总经理)6总稽核7业务和职能部门等等业务范围商业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商业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商业银行1、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须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幅度确定存款利率,其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确定贷款利率。2、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使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中期贷款、短期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债业务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种期限的负债业务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结构。3、商业银行的重要投资须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并事先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4、商业银行应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和其他资料,接受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等。5、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构成行政责任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在整个金融体系之中起着核心作用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依赖于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互相影响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