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私家侦探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阿里巴巴“余额宝”横空出世,引爆了整个金融行业。腾讯、百度等一批企业纷纷进场,以颠覆者的姿态挺进金融业。面对互联网企业的来势汹汹,传统金融业如临大敌,纷纷披挂上阵,迎接这场蓄势待发的金融“革命”。保险业在这一轮金融革命中自然不甘落后,目前众多保险公司已开通保险网销渠道。不少保险公司在官网销售保险的同时也在布局各大电商平台。从入驻淘宝网的保险公司来看,就有人保财险、中国平安、阳光保险、泰康人寿、华泰人寿、太平洋保险、大地保险、天平汽车和国华人寿等数十家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4年2月25日公布的保险行业首份《互唐山私家侦探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3年国内互联网保险行业共实现规模保费291亿元,约占全年保险行业规模保费的1.37%。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3年间增幅为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量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为566%。虽然互联网介入传统金融行业的时间并不久,但所造成的冲击和变革却已成事实,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将对整个保险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变革,保险业正在进入“E时代”。一、互联网销售保险的优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网销保险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互联网新兴渠道成为保费增长的新支点,可以有效节约营销、服务等成本与传统销售渠道相比,网销保险实现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直唐山私家侦探接对接,减少了保险推销的中间环节,省下了代理人费用、营销宣传费用,较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管理成本和产品费率。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如果不计算搭建成本,仅考虑销售和服务成本,保险产品的网销渠道成本约是代理人渠道的1/10。由于网络销售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近年来保险公司普遍将网络销售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渠道,互联网保险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据统计,2010年,共有36家保险公司具有网络销售业务收入,全行业共实现网销原保险保费收入51.3亿元,其中保险公司网站直销实现保费收入47.7亿元,通过第三方网站代理销售实现保费收入3.6亿元。2013年全行业有6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网销业务,其中有50家保险公司开展网站直销业务,实现互联网销售原保险保费收入234.5亿元。从2010年至2013年,开展网络保险的保险公司数量和保费都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发展潜力很大。唐山私家侦探(二)互联网销售保险有利于客户享受便捷的服务,可以大幅提高交易效率网络交易极大地拓展了保险交易范围,提高了投保效率。客户在常规渠道投保,即使保险公司能够迅速出单,业务人员来回寄送保单,客户通常得3到5天才能拿到保险合同。而通过互联网投保,客户可以选择网上支付,省去了很多繁琐程序。比如长安保险公司一款爱情保险产品从报价到电子保单的确认,不到10分钟就可以完成投保,大大提高了投保效率。(三)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渠道得以有效开发潜在客户群《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达6.18亿,2013年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庞大的网民规模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面对如此庞大的网络消费群体,保险公司自然不敢怠慢。同时,由于在传统营销模式唐山私家侦探中,客户资源主要掌握在保险经纪、代理、个体代理人手中,保险公司以高手续费招揽业务的同时,基本上拿不到客户的真实资料。而客户资源恰恰是保险公司生存的根基。网销、电销等新兴直销渠道使得保险公司可以直接与客户接触,从而及时挖掘客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同时为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提供数据支持并转化为商业价值。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与客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有助于加强彼此互动、良性沟通、降低彼此风险,从而迅速降低成本、吸引客户关注。根据长尾理论的观点,互联网的发展将为保险业开启全新的时代,使得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服务于曲线尾部的海量客户群体。虽然尾部用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量并不高,但互联网上聚集的庞大用户群体依然使得长尾区域里的用户数量达到规模效应,加之互联网独有的交易成本低的特点,使得保险公司在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时,仍然可以很好地控制风险,降低销售成本,获得可观的盈利。唐山私家侦探(四)互联网为传统保险业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有效扩展了销售渠道银保渠道一直是众多中小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争取到更多合作银行网点,不少保险公司不得不许下高昂的佣金费率,导致来自银保渠道的利润相对微薄。因此,中小型保险公司开发新渠道的愿望更为急迫。互联网因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保险公司的渠道“蓝海”,也是中小保险公司迅速赶超的重大机遇。2012年12月,国华人寿三款“短期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在淘宝网理财平台共售出5006件,销售额1.16亿元,其中前3天保费已逾亿元。2014年元宵节当天,余额宝向用户推出了珠江人寿和天安人寿各一款预期收益率7%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按照支付宝的官方说法,8.8亿元的保险理财产品,前后共6分钟便被抢空,这个速度堪称国内最成功的保险理财产品之一。而提供这两款产品的保险公司,原本只是名不见经传的中小险企,唐山私家侦探因为“傍上”了余额宝,便赚得盆满钵满。从保险行业来看,险企进军电商,必将冲击传统保险销售格局。在“未来之路——2013中国互联网保险研讨会”上,保险行业内人士以及专家纷纷预计,未来5年保险业在互联网的发展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而网络销售,仅仅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开始。二、互联网销售保险的合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保险人在网上销售保险时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投保人的身份核实、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电子合同有效性确认等网销中容易产生唐山私家侦探纠纷的环节提出明确的解决规则。随着相关业务的不断创新,互联网保险面临着一定程度上的监管和法律真空。(一)保险机构利用网络进行异地销售存在监管盲区与其他商品不同,保险销售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然而,互联网打破了这种限制。一旦客户异地投保成功,后续服务如何得到保证也成为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的合规难点之一。2013年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此案号称“中国网销保险第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消费者李某在慧择网上通过保险经纪公司,为两岁的儿子购买了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推出的“慧择儿童健康保障计划”保险,后连续3次出险。大众保险公司均答复称,因在黑龙江没有分支机构,无法做出理赔决定,李某向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申请公开大众保险上海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地域未果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慧择保险经纪公司是唐山私家侦探经保监会批准,可以在全国开展保险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大众保险认为其委托慧择保险开展保险业务,不存在跨地违规经营的问题。然而,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4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因此,此案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以中介身份出现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保险,是否可以进行跨区域销售。实际上,2011年4月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8条对此曾做出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投保流程开始前向投保人提示以下内容:“投保人或者保险标的处于保险公司已依法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有利于保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获取便利的保险服务。”但该规定仍未正式实施,所以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参照适用该规定;对于消费者而言,则建议在其所在区域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进唐山私家侦探行投保,避免异地理赔复杂手续带来的不便。(二)互联网保险营销手段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2013年,各大险企都没有放过趁着互联网金融的东风大举捞金的机会,赏月险、脱光险、雾霾险等“奇葩”险种纷至沓来,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保险公司为赚取眼球,在营销手段上做足文章,有的推出单张保单满300元赠50元礼品卡活动;有的推出“0元购”保险活动;有的承诺买保险产品,年化收益率7%。类似这种片面夸大高收益进行宣传、返现送礼制造噱头的现象充斥网络,偏离了保险的本质。在传统保险销售中,倘若保险业务员承诺返礼物,则属于违规操作,而网上销售保险暂时缺乏相关政策约束,以致有些保险公司出现了通过赠礼变相“返佣”的钻空子行为。同时,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对于收益的不确定性没有明确说明,也未按照监管要求采用高、中、低三档演示未来的利益给付,使客户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对该产品缺乏唐山私家侦探理性认识,无法准确预测风险。一旦产品的投资收益达不到期望值或者提前退保遭受损失,客户难免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产生纠纷,对险企、对行业都是潜在的隐患。有人认为,“将保险产品搬到了网络,就应当遵循网络销售的规则和惯例。”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一是保险赠礼、返现等活动可能通过与商业险种的捆绑销售形成对保险费率的变相折扣,从而违反监管机构有关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规定;二是部分保险公司以小额赠送保险套取客户信息,容易导致对消费者信息的滥用。同时,《保险法》第116条和第131条均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法律并没有限定是在唐山私家侦探何种渠道销售保险,因此,网上此类变相“返佣”等做法均为违法行为,应予禁止。(三)互联网销售保险引发道德风险攀升目前网上销售的多为条款较为简单的意外险、健康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往往是同一人。随着更多的保险产品上线,很可能会出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而传统投保方式下,必须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以反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投保意图。而网络投保省略掉这一程序,便为道德风险的发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也易产生理赔纠纷。此外,尽管如今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已经越来越高,收付环节的客户欺诈行为也时有发生。由于互联网操作的隐蔽性,网上投保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能采用虚构保险标的、虚报被保险人的年龄等手段进行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对此很难举证。长此以往将导致保险公司赔付增多、利润下唐山私家侦探降,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付能力,最终势必侵害到其他保户的正当权益。(四)信息安全风险成为互联网保险业迅速发展的瓶颈目前保险公司大多应用安全数据传输协议等常见保护办法,缺少具有针对性的特殊安全保护手段。一旦黑客把计算机及网络本身作为目标,非法进入保险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有关数据蓄意破坏;或是在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非法窃取、使用和篡改用户数据信息,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型支付手段如二维码支付业务也在悄然推开,但安全标准的缺失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担忧使得央行在2014年3月13日紧急叫停了二维码支付业务。原因在于,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