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甲方:乙方:生效日期:年月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XXX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20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年月日止。本合同于20年月日终止。-2-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第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第六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第七条乙方工作地点。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与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同时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双方同意此种情况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围。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九条劳动时间: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执行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2.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允许乙方做出相应时间的补休。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和甲方规定的假期,具体规定参阅甲方《员工手册》。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条劳动条件: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3-六、劳动报酬第十一条薪资支付:1.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按公司现行薪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薪资。具体参照甲方薪资提成绩效管理制度。2.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整(¥),其中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整(¥)。第十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事行政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七、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各种福利保障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资时代缴。乙方应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办理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资料,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第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第十八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八、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第十九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并公示。第二十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并确认乙方无异议,具体参阅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修改其规章制度,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改,乙方有义务随时阅读各种制度与规定,乙方应随时关注甲方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通告、电子邮件、内部网站等)公布的制度、规定与通知。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4-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九、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北京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三十条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辞职,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第三十一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屡次对用人单位安排的经双方确认的工作未能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与影响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5-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第三十六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第三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八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6-十二、工作移交第三十九条无论是合同期满终止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均有义务在离职前两天按甲方的规定及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十三、保密协议第四十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具体按甲方《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之规定执行。十四、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第四十二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十五、劳动争议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六、其它约定事项第四十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第四十七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7-期内)对其他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第四十八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第五十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1.《员工手册》2.《奖惩制度》3.《薪资绩效制度》4.《保密协议》5.《培训协议》6.《竞业禁止协议》7.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及制度合同附件及其它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补充、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8-劳动合同续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9-劳动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如下变更:1、2、3、4、5、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