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部门聘用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第二章、招聘(含表:部门增员申请表、面试人员登记表、复试通知单、面试评价表)一、用人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向人事部门提出所需人数、岗位、要求、并解释理由;二、人力资源部门复核,由最高管理层审核招聘计划三、人事部根据部门递交的需求人员申请单,确定招聘的职位名称和所需的名额;四、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要求即资格及条件限制,比如该职位所限制的学历、要求的年龄、所需能力和经验等;五、所有招聘的职位的基本工资和预算工资的核定;六、制定招聘方式及发布资料,准备通知单或公司宣传资料,申请办理日期;七、招聘方式(网络招聘、现场招聘、校园招聘。注:应岗位要求来确定招聘方式);安排面试时间及场地和面试方式。八、最终确定人员,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合格录用转正及手续。九、签订合同并存档。第三章、录用(含表: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试用协议、员工试用考核表、转正申请表、劳动合同)1、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面试和考核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3、新进人员经面试或考核合格与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5)员工服务承诺书;(6)其它必要的证件。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五章、培训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星期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第六章、调职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2、公司或各部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的书面批准。3、公司、各部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七章、辞职及辞退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行政部主管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行政部开具《离职证明》。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第四章、福利待遇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提成,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上旬前发放,如遇节假日,工资发放适当顺延。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4、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第四章、休假及请假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国假规定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3天;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3天;中秋节:2天;国庆节:7天;丧假:3天;特别的假期婚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注: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产假: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刨妇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3、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第八章、保密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第九章、考核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第十章、奖惩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0——50元的罚款)(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50——100元的罚款)(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第十一章、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附表:《员工入职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