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全封闭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全封闭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逯恒联系人刘春宇通讯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棋盘井工业园区联系电话150****0223传真/邮政编码016064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电力一公司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鄂托克旗经信局批准文号2019-150624-44-03-009111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大气污染治理7722占地面积(m2)8400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58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8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由来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卸煤沟未设置全封闭设施,仅设置防风抑尘网,已不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卸煤沟原煤遇到大风天气时将产生扬尘,不但造成物料的流失,同时给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现有工程卸煤沟粉尘最大落地浓度1.24mg/m3,已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达到节能降耗、环保的目的,降低卸煤沟装卸、堆存过程中原煤的流失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投资588万元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卸煤沟场地上建设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全封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2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99.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承担此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项目环评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工程建设内容,收集了当地区域自然环境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全封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二、评价依据2.1任务依据(1)环评委托书2.2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修正版)(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3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2.4其他相关文件(1)《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封闭工程技术方案》;(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3三、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一公司卸煤沟全封闭项目建设性质:技改建设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2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电力一公司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3.3现有工程概况(1)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及批复情况①2004年11月2日,取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4]423号文),批复的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2×330MW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1020t/h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采用2套“低氮燃烧技术(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烟气,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240m高烟囱排放;卸煤沟四周设有8m高防风抑尘网,现有卸煤沟设有16车道进行卸煤,并设有16个煤斗。②2011年11月23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监字[2011]1200号文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低氮燃烧脱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每台煤粉炉设置2台脱硝反应器,安装2层催化剂,预留加装一层催化剂的位置。脱硝工艺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脱硝还原剂为液氨,催化剂为TiO2蜂窝式催化剂,脱硝效率80%。③2013年8月28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3]307号文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吸收塔入口增加事故喷淋装置,新增一层浆液喷淋层;脱硫岛每塔新增一台浆液循环泵,对原有石膏排浆泵进行更换;GGH换热元件拆除,原烟气挡板拆除,旁路烟道改造,新增临时烟囱及其防腐,脱硫效率96.4%。4④2013年8月28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3]306号文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电除尘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将3#、4#机组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改为二电3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9%。⑤2017年4月5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7]28号文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提高脱硫装置区烟尘处理效率:在现有吸收塔内增加湍流器及管束式除尘器,拆除原除雾器,净烟道竖直段随吸收塔加高2m,改造相应净烟道支架,更换吸收塔出口膨胀节,改造后,相应总除尘效率均为99.99%。提高脱硫装置区二氧化硫处理效率:对现有吸收塔的塔内气流分布、气液与喷淋浆液的的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吸收气液膜传质阻力进行改造,增设旋汇耦合装置,改造现有3层喷淋层,整体更换原下部2层喷淋层,更换上部2层喷淋层支管及喷嘴,新增1层喷淋层,配置1台流量7425m3/h的浆液循环泵。改造后为一层旋汇耦合装置和5层喷淋层设置,总浆液喷淋量达到33075m3/h。改造后喷淋层每塔配置640个喷嘴。改造后,相应脱硫效率均为99.45%。提高脱硝装置区脱硝效率:SCR反应器设置双反应器,每台反应器层数原则为2+1设置,初期装设2层催化剂,备用1层,本次改造在原备用层加装一层催化剂;改造后,相应脱硝效率均为89%。⑥2017年4月5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7]29号文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提高脱硫装置区烟尘处理效率:在现有吸收塔内增加湍流器及管束式除尘器,拆除原除雾器,净烟道竖直段随吸收塔加高1.5m,改造相应净烟道支架,更换吸收塔出口膨胀节。改造后,在线监测#3、#4锅炉烟气相应总除尘效率均为99.99%。提高脱硫装置区二氧化硫处理效率:对现有吸收塔的塔内气流分布、气液与喷淋浆液的的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吸收气液膜传质阻力进行改造,增设旋汇耦合装置,改造现有5层喷淋层,整体更换原上部2层喷淋层,更换下部3层喷淋层支管及喷嘴,原次顶层喷淋层对于循环泵更换流量7425m3/h的浆液循环泵。改造后为一层旋汇耦合装置和5层喷淋层设置,总浆液喷淋量达到32025m3/h。改造后喷淋层每塔配置640个喷嘴。改造后,在线监测#3、#4锅炉烟气相应脱硫效率均为99.7%。提高脱硝装置区脱硝效率:SCR反应器设置双反应器,每台反应器层数原则为2+1设置,初期装设2层催化剂,备用1层,本次改造在原备用层加装一层催化剂。改造后,在线监测#3、#4锅炉烟气相应脱硝效率均为89.5%。5(2)项目竣工验收及批复情况①2010年11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00兆瓦发电机组项目二期2×33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0]277号文)。函复情况: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240m高烟囱排放。验收调查结果:#3、#4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②2014年7月,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脱硫和除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鄂环发[2014]120号)。通知中指出: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除尘采用三电两袋式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3号机组于2013年11月17日竣工完成各项安装和调试工程。4号机组于2013年12月26日竣工完成各项安装和调试工作。验收调查结果:3号机组脱硫设施出口的SO2最大排放浓度为65mg/Nm3,4号机组脱硫设施出口的SO2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N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允许排放浓度200mg/Nm3标准限值要求。3号机组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为:98.0-98.3%,4号机组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为98.0-98.1%,均达到环评要求96.4%的脱硫效率。3号机组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504.55t/a,4号机组509.51t/a,两台机组合计1014.06t/a,满足环评报告表给出的总量预测值1068.38t/a的要求。3号机组除尘效率范围为99.93%-99.94%,4号机组除尘效率范围为99.93%-99.94%,均达到环评要求99.9%的除尘效率。3号机组烟尘年排放总量为207.18t/a,4号机组207.19t/a,两台机组合计414.37t/a。③2014年7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2×330MW)脱硝工程验收的意见》(内环验[2014]69号)。意见中指出: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LNB+SCR)脱硝工艺,使用液氨作还原剂,并安装了脱硝烟气在线监测装置(CEMS)。3号机组于2014年1月1日竣工完成各项安装和调试工程并完成了“168”个小时试运行,4号机组于2014年1月28日竣工完成6各项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了“168”个小时试运行。3号机组SCR脱硝设施A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