이문서는나눔글꼴로작성되었습니다.설치하기第五组组长:刘婷婷组员:刘婷刘婷婷唐宇栾晓旭王丹刘元帅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外国会计师职业组织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简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成立于1988年11月。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4/12•(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5/12•(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扩展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6/12•(一)会员种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入会均须履行申请和登记手续。•1.个人会员。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2.团体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设立团体会员是因为考虑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如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委托承办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协会会员的团体会员,便于协会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也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向协会反映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7/12•(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参加协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3.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4.获得协会提供的有关专业资料;•5.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要求;•6.监督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7.监督协会的会费收支;•8.有申请退会的权利。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8/12•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2.执行协会决议;•3.遵守协会纪律;•4.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5.按期缴纳会费;•6.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学习任务;•7.承担协会委托的任务。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9/12•(一)会员代表大会•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其职权是:(1)制定、修改协会章程;(2)选举本会理事;(3)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4)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5)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6)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10/12•(二)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1)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3)选举本会领导成员;(4)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5)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6)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7)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8)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9)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理事会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11/12•(三)常设执行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本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财政部批准。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12/12•(四)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13/12•(四)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14/12•(五)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备案。省、自治区以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四外国会计师职业组织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简介15/12•除课本外补充以下:•九、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TheInstituteofCharteredAccountantsinAustralia,简称ICAA)经皇家特许成立于1928年。截至目前,该组织拥有会员67,000多名,其中特许会计师55,000多名、学员12,000多名。•组织架构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从其特许会计师会员中选出,其余4名董事由董事会直接任命。董事任期为三年,最多连任两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会长和副会长每年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治理、提名以及行政监管等4个委员会。此外,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还设有公司、职业、澳洲区域、教育等4个咨询委员会、6个区域理事会和5个海外会员组织。四外国会计师职业组织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简介16/12•十、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TheHongKongInstit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简称HKICPA)于1973年根据香港法律第50章《专业会计师条例》成立。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包括执业会计师(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Practising)和非执业会员(称衔为“会计师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两类。•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办理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注册及颁发执业证书;•2、制定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和核数准则;•3、监管会员的专业操守及水平;•4、为会员提供持续进修及其它服务;•5、举办专业资格课程及相关课程以维持会计师的入职质素;•6、于香港及海外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四外国会计师职业组织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简介17/12•十一、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总部设立在吉隆坡,在柔佛、吉打州、吉兰丹州、森美兰等地设有分会。截止2011年,协会拥有27051名会员,2042家会计师事务所。•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发展、支持并监督会计行业的质量与实务,保持其与全球最高水平的统一,以保护各相关方的利益。具体目标包括:1、促进、规范行业及道德准则;2、通过继续教育与培训,发展并加强会员胜任能力以应对全球经济挑战;3、提高会员地位;4、指导研究与发展,促进行业发展;5、提高社会责任感。三、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的影响力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成立已经超过40年,一直是国家建设中的积极合作伙伴,因为它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可行性的建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国际上,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加入了多个会计专业团体,比如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亚太会计师(CAPA),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四外国会计师职业组织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简介18/12•十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该协会是全球会计联盟(GAA),全球会计师联盟的会员单位,其颁发的特许会计师执照在全球会计师联盟的各个会员国得到公认。•该协会原来的名称是新西兰会计师协会,1996年10月1日更名为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在新西兰只有该协会会员可以称为“特许会计师”。•你是一名在校的会计专业本科大学生,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请问你现在是否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在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前,通过的科目可以保留几年有效?如果已经取得了全科合格证,要执行审计业务还需要进行哪些程序?案例一•答:如果你没有大专学历,而本科也没有毕业,又没有会计师中级职称,则没有资格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在毕业取得了本科学历之后,才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全科成绩合格者,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如果已经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要执行审计业务还必须加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并符合其他审批条件。只有经批准注册后,发给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方可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案例一谢谢观看!!이문서는나눔글꼴로작성되었습니다.설치하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