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委托协议(个人)甲方:(委托方)地址:邮编:电话:乙方:青禾工作室(开发方)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邮编:230036电话:13966720278负责人:范国华成员:乐毅、陈宇收、丁翔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2.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以双方当初达成的要求为准。附软件验收标准:(1)根据甲方提供信息编辑软件,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性,不可遗漏;(2)软件录入程序简明合理,避免相同信息重复录入;(3)具备完善的信息查询功能;(4)能够保证逐年更新录入(如:每个档案建立者第二年且以后每年体检完成后,可以在原档案基础上增添新信息);(5)能够实现Excel数据倒入功能和数据导出(刻盘)功能;(6)原始报告的插入,保存及查询功能;(7)能够实现多机同时录入(至少5台),且稳定性良好;(8)自动备份三.工作期限:2011年4月30日为止四.费用支付1.本项目总费用为2500元,双方同意以下列第1种方式付款(1)现金(2)支票(3)其他方式2.付款期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3.付款地点:双方同意付款地点为4.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支付。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如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整个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权利;2.如设计缺陷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3.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4.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合格使用人员,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5.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6.系统维护: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免费维修24个月。系统出现紧急问题,乙方应现场解决。乙方人员应于甲方发出维修通知后1日内到达现场。六.知识产权条款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其全部使用权。2.乙方享有此软件的软件著作权,但不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3.乙方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对本协议有关内容及产品的研制过程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七.协议的补充、变更、终止1.协议的补充、变更、修改: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协议的终止:方案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要求暂时停止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应提前一星期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方案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不能正确协议义务而导致项目开发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通知乙方。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以上所列工作期限的时间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如果超过工作期限,甲方最多给于乙方5天补充时间。如再超过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甲方终止合同5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2.乙方应保证开发完成的产品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性能要求,如因产品不能达到约定的功能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酌情(或按不能使用的时间长短)扣除开发费用。3.如乙方擅自中断开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予赔偿。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每迟延三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部分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九.管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其他:1.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范国华(盖章)(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