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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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1号各银监局:现将《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以下简称《村镇银行评级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村镇银行评级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定性因素的评价主要依靠评级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以及对监管评级要素、评级原理、评级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人为因素较多,为使评级标准掌握基本一致和增强评级结果的可比性,请各银监局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工作的全程跟踪指导,做好上岗培训,规范报表填制,统一分数进阶标准,减少评级差异。2二、《村镇银行评级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规范操作、审慎打分,高质量完成监管评级工作。三、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集中有限的监管资源,提高对管理不规范、监管指标不符合要求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频度,对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风险要果断处置;对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四、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请各银监局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3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第一章总则为建立和完善村镇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村镇银行的持续、分类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商业银行内部监管评级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国际通用的骆驼评级体系,并充分考虑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以及“低门槛、严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一、评级原则监管评级是监管机构在日常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基础上,依据所掌握的信息,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村镇银行的主要经营管理要素进行评价,系统地分析、识别村镇银行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据此确定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的一种监管方法。在监管评级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4(一)坚持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定性指标分值原则上不应高于定量指标分值的原则;(三)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定量指标不真实的,要按照真实指标进行评价。二、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二年(含)以上的所有村镇银行法人机构。第二章评级要素一、资本充足状况(权重20%)(一)定量指标(50分)1.资本充足率;2.核心资本充足率;3.杠杆率。(二)定性因素(50分)1.资本的构成和质量;52.资产质量及其对资本的影响;3.整体财务状况及其对资本的影响;4.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资本的能力,包括控股股东提供支持的意愿和实际注入资本的情况;5.对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情况。二、资产质量状况(权重15%)(一)定量指标(50分)1.不良贷款率;2.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4.全部关联度;5.拨备覆盖率;6.贷款拨备率。(二)定性因素(50分)1.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及其对银行整体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2.贷款行业集中度以及对银行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3.关联交易程度以及对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4.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65.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6.贷款以外其他资产风险管理状况。三、管理状况(权重20%)(一)公司治理状况(50分)1.基本结构;2.运行效果;3.激励约束机制与作用。(二)内部控制状况(50分)1.内部控制环境;2.风险识别与评估;3.内部控制措施;4.信息交流与反馈;5.监督评价与纠正。(三)大要案评分特别规定。四、盈利状况(权重5%)(一)定量指标(50分)1.调整资产利润率;2.资本利润率;3.成本收入比率;4.风险资产利润率。7(二)定性因素(50分)1.成本费用和收入状况以及盈利水平和趋势;2.盈利的质量,以及银行盈利对业务发展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影响;3.会计核算和财务预决算体系,财务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五、流动性状况(权重20%)(一)定量指标(50分)1.流动性覆盖率;2.净稳定融资比例;3.流动性比例;4.(人民币、外币合并)存贷款比例。(二)定性因素(50分)1.资金来源的构成、变化趋势和稳定性;2.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资金头寸的调配情况;3.流动性的管理情况;4.以主动负债形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5.管理层有效识别、监测和调控村镇银行头寸的能力。六、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权重20%)8(一)定量指标(50分)1.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农户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3.农户贷款增速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比较;4.农户贷款户数和100万元(含)以下小企业贷款户数之和占贷款总户数比重;5.户均贷款余额。(二)定性因素(50分)1.市场定位和贷款投向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2.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情况;3.农户和小企业贷款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第三章评级结果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结果均以1级至6级表示,越大的数字表明越低的级别和越高的监管关注程度。一、单项要素的评级上述六个单项要素(管理要素除外)的评级结果均是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算术加权结果。各要素评分990分(含90分)以上为1级,评分75分(含75分)至90分为2级,评分60分(含60分)至75分为3级,评分45分(含45分)至60分为4级,评分30分(含30分)至45分为5级,评分30分以下为6级。二、综合评级综合评级结果是六个单项要素评级结果的加权汇总,即各单项要素的评价分值分别乘以对应的权重系数后进行加总,得出综合评级分值。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和农村金融服务状况六个要素的权重分别为20%、15%、20%、5%、20%、20%。依据加权汇总后的综合评级分值,将村镇银行划分为6个级别:1级为90分至100分,2级为75分至90分,3级为60分至75分,4级为45分至60分,5级为30分至45分,6级为0分至30分。以上各级别分值区间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村镇银行综合评级结果除依据综合评级分值外,还应考虑综合评级级次不应高于资本充足状况和管理状况两个单项要素评级级次的要求。综合评级分值对应的评级级次高于资本充足状况或管理状况单项要素10评级级次的,综合评级级次按照资本充足状况和管理状况两个单项要素中评级级次较低的确定。凡年度发生案件的村镇银行,综合评级结果应在上述评级结果的基础上下调一个级次;凡年度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村镇银行,综合评级结果不应高于4级。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各项要素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第四章评级操作规程和职责分工在监管工作流程中,监管人员须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村镇银行进行评级,或者对上一次评级结果进行修订和更新。监管人员须充分了解和熟悉监管评级的所有要素和评级原理方法,依据规范的评级步骤和程序进行评级工作,并充分利用评级结果对村镇银行的不同风险状况进行比较,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间隙进行及时的监控,确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和重点。11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应依循以下程序和职责分工来进行:一、收集信息(一)收集基本信息。在对村镇银行进行评级之前,主监管员应充分收集以下信息:非现场监管信息,现场检查报告,案件等重大事项,村镇银行的内外部审计报告,村镇银行向公众披露的信息,村镇银行提交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状况报告和市场准入申请等,村镇银行控股股东情况,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情况,村镇银行及其关联方涉及国家机关行政调查、法律诉讼和法律制裁等情况,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信息,跨境监管信息,国内外评级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商业评级结果,各种媒体报道的村镇银行信息等。(二)筛选分析和深入收集信息。主监管员在收集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这些信息进行仔细的整理、筛选和初步分析,确定村镇银行的关键问题和风险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评级信息。在评级信息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主监管员可以通过现场走访、与现场检查人员、村镇银行的董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层和外部审计人员举行会谈等途径进一步收集评级信息。12村镇银行监管评级的基础是评级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这个评级步骤应当由被评级银行的主监管员完成,现场检查人员须向主监管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主监管员应力求全面广泛地掌握评级所需要的全部信息。二、初步评级(一)综合分析。主监管员对于收集到的所有评级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综合分析应严格遵循本指引确定的评级方法和评级标准进行,并充分考虑定量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趋势,以及定性因素的复杂性和主观判断的差异性。综合分析过程中,对于村镇银行不愿意提供的信息,应视其为不利于村镇银行的信息;对于不能确定有利于村镇银行的情况,应视其为不利于村镇银行的情况;对于可能导致村镇银行遭受损失甚至发生流动性问题的明显迹象,主监管员应当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审慎的预测。(二)确定初步的评级结果。主监管员依据本指引规定的评级标准和方法,在综合分析评级信息的基础上,合理、准确判断被评级银行的风险状况,确定各个单项要素和综合评级的初步结果。13主监管员完成被评级银行的评级步骤,应对每一项评级内容的分析、判断、预测和评价力求做到理由充分、分析深入、判断合理,准确反映村镇银行经营管理各方面的状况,并填制完成相关的评级工作底稿。三、复评校准复评是复评人员在初步评级基础上对被评级银行的风险与经营状况进行再评价。复评工作小组由非现场监管负责人牵头,被评级村镇银行的主监管员、现场主查人员、机构准入监管人员参加。复评小组对于各项评级内容,如与主监管员初评意见不同,应当阐明理由,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复评人员可以形成不同于初评结果的监管评级级别。四、审核确认审核工作由属地监管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非现场监管负责人牵头,被评级银行主监管员、复评小组负责人(牵头人)以及资深的监管人员通过评级审核会议集体讨论进行。评级审核会议应当力求统一评级尺度,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平。在评级审核的基础上,由属地监管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非现场监管负责人对每个被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审定。属地监管机14构要将经负责人审定的评级结果连同主监管员的评级结果、复评意见在每年2月底前一并上报银监局。五、审查确定各银监局在收到属地监管机构上报的评级资料和结果后,应对评级结果进行审查,以确保全辖评级尺度统一。审查工作由非现场监管负责人牵头,若干名非现场监管员、现场检查人员、机构准入监管人员、资深监管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共同完成。审查的重点是各地对评级尺度的把握情况以及各属地监管机构在评级过程中,由于初评、复评和审核意见不一致而进行调整的评级项目和结果。凡审查小组认为评级结果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可要求属地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在理由充足的情况下,可责成属地监管机构作出调整。如果属地监管机构坚持原评级结果,而审查小组认为确需对评级项目和结果进行调整的,由审查小组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再对属地监管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调整。审查工作完成后,各银监局应将审查意见、属地监管机构负责人审定的评级结果、复评调整的内容及有关情况在每年3月20日前一并上报银监会。银监会在收到各银监局上报的评级资料和评级结15果后,要对银监局评定为2级及2级以上的评级结果进行认真审查,以确保全国评级尺度统一、评级结果客观准确和公平公正。银监会的审查工作由合作部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的重点是各地对评级尺度的把握情况以及各银监局对属地监管机构审核确定的评级项目和结果进行调整的内容。对于评级结果明显不合理、需要做出调整的,由合作部主任办公会审查后,报会领导确定。银监会确定的最终评级结果应当在收到上报的评级资料和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各银监局。五、结果反馈各银监局在收到银监会反馈的最终评级结果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属地监管机构。(一)属地监管机构向村镇银行通报监管评级结果。属地监管机构在收到银监局反馈的评级意见后,将最终评级结果以及各单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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