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渝编办〔2013〕101号★重庆市编办关于江津区白沙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江津区委、江津区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关于报批白沙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求》(江津委文〔2013〕6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津区白沙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二、请你们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江津区白沙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委办〔2013〕4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2—2013年8月19日—3—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根据中央编办、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中央编办《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纳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271号)和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江津区白沙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委办〔2013〕4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加快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白沙镇加快发展,为促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探索经验。(二)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有利于白沙镇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赋予白沙镇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4—白沙镇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培育西部特色城镇;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三)目标任务。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与白沙镇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白沙镇逐步建成规划科学、功能完善、产业发达、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的滨江城市,在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方面走在全市前列。二、试点内容(一)创新管理体制1.优化组织结构。为有效承接区级下放权力,根据新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体系,综合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党政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综合协调、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督查调研、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等工作。(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以及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综合考核、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3)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与其合署)。负责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防邪工作和法制建设、司法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4)财政局。负责公共财政、预决算、国资管理、内部审计、招标采购、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5—(5)经济发展局。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改革工作,工业经济、商贸物流、旅游、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经济统计、统筹城乡改革等工作。(6)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7)民政社保局。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双拥优抚、老龄、五保低保、婚姻登记、基层民主自治、殡葬管理、困难救助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8)社会事业局。负责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与保护工作。(9)农业发展局。负责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务、农技推广、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管、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维护、移民安置、三峡工程后期扶持等工作。(10)综合执法局(挂安监局牌子)。负责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市场等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执法局下设大队,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白沙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的工作机构按规定设置。撤销白沙镇原设置的6个综合办事机构。保留白沙镇原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站的建制和牌子,分别与白沙镇农业发展局、社会事业局、民政社保局合署办—6—公,不独立运行。区畜牧兽医局派驻的畜牧兽医站,与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整合;区人口计生委派驻的人口和计生生殖健康服务站,与白沙中心卫生院整合;区市政园林局派驻的市政监察大队与白沙镇综合执法局整合;区司法局派驻的司法所与白沙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学校、医院管理体制维持不变。2.核定领导职数。核定白沙镇领导职数10名(不含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纪委书记1名,政法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4名。核定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30名。3.完善领导体制。完善白沙镇与白沙工业园的管理体制。为充分发挥白沙镇党委、政府统揽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白沙镇与白沙工业园实行镇园合一管理体制。按照相对独立运行,融入白沙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将白沙工业园作为白沙镇经济发展的平台。白沙工业园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在白沙镇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完善白沙镇与上级部门分支机构管理体制。公安、国税、地税、工商、国土、食药监部门设在白沙镇的分支机构,设置为分局。白沙镇党委对上级部门设置的分支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的人事调整有建议权,其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白沙镇党委的同意。(二)加快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市、区两级政府大力推—7—进简政放权、强镇扩权,不断增强白沙镇综合实力,激发白沙镇发展活力。实施简政放权。根据白沙镇实际需要,采取授权、委托、派驻办理等方式,分期分批下放区级部门的行政权限,2013年首批下放江津区发改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市政园林局、环保局、交委、水务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经信委、商务局、安监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农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等部门的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行政权限,具体权限下放目录由区政府审批后发文。区级部门设在白沙镇的分支机构原则上行使对应区级部门的行政权限,不再上报重复审批。需转报市级部门的,由区级部门协助转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前置审批项目。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成立农村经济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向区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加强白沙镇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行政权下放后,区级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强监测、评估和调控,确保行政权限放得下、接得起、管得好。推进综合执法。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白沙镇综合执法局,综合行使区下放、委托的行政处罚权和镇级依法独立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重点将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市场等方面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管,承担相应责任,从源头上解—8—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试点初期,区级部门设在白沙镇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权暂不纳入。适当充实白沙镇执法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扩大管理涵盖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六位一体”的大综治格局。完善基层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畅通人民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完善政府与社会的平等对话和利益诉求协商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白沙镇承接的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分片区延伸行政服务中心代办点或行政村设置便民服务站,聘请代办员,负责为群众办理人口计生、就业、社保、民政、卫生等方面事项。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基本医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同时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白沙镇公共服务建设,探索在市政保洁、园林绿化、学前教育等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效率。—9—(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区委、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白沙镇实现改革目标、加快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区政府和白沙镇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区财政以2012年财政收入为基数,超收部分全额返还白沙镇;白沙镇内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按政策规定计提相关专项资金后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安排给白沙镇,该政策一定5年不变。白沙镇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税、配套费、耕地占用税、污水垃圾处理费全留,用于白沙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白沙镇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可通过市级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予以安排。区财政在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加大对白沙镇相关转移支付的倾斜力度,重点支持白沙镇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白沙镇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可以通过调剂置换方式增加白沙镇建设用地指标。支持白沙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流转、开发利用荒地废弃地等,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好耕地。加大规划建设支持力度。要做好白沙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风貌设计方案编制和乡村规划,统筹推进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住宅小区化,加强城市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卫生。凡符合白沙镇功能定位、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列入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10—其他支持政策。支持在白沙镇设立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网点,引导白沙镇通过项目融资,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健全白沙镇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白沙镇建设公共卫生、公共文化、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品牌超市、汽车客运等一批公共设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白沙镇落户条件,鼓励创业、创新型人才落户白沙镇,引导更多农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并相应完善社会保障、住房租购、子女入学等配套措施。(四)加强依法行政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完善白沙镇重大决策程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经过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与白沙镇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取消中央、市委市政府保留项目以外的所有“一票否决”和达标评比事项,增强白沙镇工作自主性。完善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强化纪检监察和效能监督,畅通群众参与评价、考核、监督的渠道。推进基层民主和政务公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全面公开白沙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11—政职权,明确和细化机构、岗位、人员职责,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五)创新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根据白沙镇发展需要,合理配备人员编制,在全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白沙镇的编制,向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建立岗位聘任制,对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岗位聘任,人员身份维持不变,岗位统筹设置,分类管理、统一使用,事业人员聘任到行政岗位任负责人的,享受同职务相应的待遇。根据白沙镇工作实际,建立工作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加大干部人事改革力度,加强白沙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人员优先补充机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