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11月8日2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00000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000000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机关营区电子围栏和营门车牌识别出入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采购编号:********3、采购预算:*******二、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2、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3、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谈判采购文件发布信息:*************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4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4日14: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5:0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五、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网址:********采购人联系人:******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贰份5第二部分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项目。2.名词解释:2.1“见证方”,指组织这次谈判的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交易中心”)。3.本次谈判内容包括******等全部项目,其内容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负责解释。4.本谈判文件主要包括:谈判邀请函、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五个部分。5.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具备本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第二条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备查项目不提供原件备查的,视为不具备谈判资格,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所附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编写响应文件,本次谈判对响应文件的要求为:6.1响应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6.1.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6.1.2资格证明文件:66.1.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1.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谈判期间携带备查);6.1.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6.1.2.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1.2.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6.1.2.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谈判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6.1.2.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谈判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6.1.2.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谈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6.1.2.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6.1.4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1.5本项目的实施组成人员资历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拟在本项目中的任职备注76.1.6************(包括设计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6.1.7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应当提供的证书、承诺、材料;6.1.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6.2对初次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6.2.1初次响应文件请用中文表述,应正式打印,并装订成册。6.2.2初次响应文件必须齐备、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响应文件中除对错误的地方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6.2.3为保证初次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对提供资格、资质及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6.2.4如初次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文件6.1和6.2条要求,该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6.3价格组成:6.3.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86.3.2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实现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6.3.3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供应商拒绝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4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之日起30天。7.谈判保证金:7.1谈判保证金是为了防止谈判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谈判行为,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的谈判保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出现不当行为时,可根据第7.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7.2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7.3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叁仟元整。7.4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参加谈判供应商单位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指定的账户。(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保证金收款单位:*******9账号:*********开户行:*********7.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额度和谈判保证金额度相同。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谈判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8.初次响应文件的递交:8.1初次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8.2初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名称。8.3初次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11月14日15:00前送达指定地点,凡逾期或超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8.4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9.谈判小组的组成和职能为了确保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采购机构将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1人,有关方面的专家2人。谈判小组将在采购机构的组织和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9.1根据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制定谈判方案,确定谈判内容和谈判组织形式;9.2审阅响应文件,有权决定供应商是否具有谈判资格;9.3组织谈判,在谈判的基础上,提出需要供应商澄清、承诺的具体内容,决定经过谈判后进入下一轮谈判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9.4对谈判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编写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推荐预成交供应商;9.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可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10.谈判程序1110.1谈判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谈判会议,并宣读公布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谈判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且在《供应商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并对其承诺事项负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谈判会议或拒绝在《供应商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审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查:10.2.1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10.2.2对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响应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正式打印,是否已正式签署,是否有缺页及漏项,谈判报价是否低于采购预算,谈判保证金是否缴纳;10.2.3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是否能够实现本文件提出的基本功能。10.3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10.3.1.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10.3.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10.3.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0.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谈判会议的;1210.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0.3.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0.3.7.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10.3.8.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3.9.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3.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0.3.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10.3.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0.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0.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0.3.15.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0.3.1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10.3.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0.3.1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0.3.19.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10.4谈判小组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审阅情况,决定进入技术谈判阶段的供应商名单。1310.5进行技术谈判并签署技术谈判纪要(谈判纪要内容必须在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中全部体现),主要内容包括:10.5.1响应产品的服务方案是否实现本次采购的要求;10.5.2总体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扩展性等相关内容;10.5.3谈判小组与经审查合格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可以对谈判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并告知每个谈判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就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向谈判小组进行询问,谈判小组应在不违反有关谈判原则的情况下给予明确解答。解答内容对其他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有影响的,谈判小组应当将此内容告知每个谈判供应商。10.5.4对谈判后不能全部满足本文件功能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轮商务谈判环节。10.5.5谈判小组根据技术谈判情况集体选择进入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名单。10.6进行商务谈判,主要内容